宁波发布患儿术后离世医疗事件调查处置情况,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通报中称,鉴定专家组认为,患儿有择期手术指征,一方术前冠状静脉痘无顶综合征,诊断依据不足,术前评估欠充分,手术时机选择欠妥当,手术入路选择欠谨慎,手术操作出现失误,突发情况处理及告知欠及时、欠规范。 对患儿术后病情严重程度、病情变化的预判和认知不足,术后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够及时,与患儿术后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患儿自身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肺动脉高压等情况,增加了手术难度及风险,严于死亡,存在一定关联。关于切口缝合等情况,鉴定专家组认为,患儿右侧第三至第四泪尖六点五厘米的未缝合横行手术窗口是泪尖肌切口, 采用一到零可吸收线缝合固定,无需再缝合类间机。此外,新包接口一般不进行缝合。右心房表面止血海绵可体内自然分 吸收,无需二次手术取出。缺损修补操作未违反诊疗常规。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泽城医院免去主刀医师陈某衔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免去麻醉医师严某雅麻醉科主任职务, 吊销陈某贤医师职业证书,暂停 picu 医师董某亚职业活动六个月,对陈某贤、董某亚、严某雅进行警告罚款。 市卫生健康委已则成妇儿医院做出深刻检查并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医院党委书记陈某警告处分,院长陈某水寄大过处分并做免职处理,副院长郑某善做免职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对该起医疗事件处置严判不足、指导不利。宁波市政府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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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个问题,你被开过刀吗?如果医生建议你或者你的孩子立刻手术,你会同意吗?笑一个给妈妈 那行,嘿嘿。接下来,我们从一、在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二、家属做了哪些维权的动作呢?三、后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哪几点?一起来梳理小洛西事件。一、 在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去年的十一月十一号,小洛西来到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做常规检查,显示他有两个房间隔缺损。随后家属也上网查询了,看到大多数是说自愈的可能性比较大,并且咨询了心理科的陈医生。 陈医生表示,两个孔自愈概率还是比较低的,也会影响肺部和大脑的发育,建议手术很快来到。手术的当天,也就是二零二五年的十一月十四号,预估的手术时间呢,是两个半小时到三个小时,但实际上却进行了九个多小时,从早上八点多推进手术室,一直到下午四点三十七才推出来,并且转到了 picu 抢救监护室。 这个时候,任有医生向家属表示说手术其实是顺利的,一直到晚上十点零三分才告知孩子已经死亡了。任何人听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反应就是,我的孩子怎么了?为什么死亡了?但是院方没有任何人给出回复, 所以家属只能自己寻找答案,要求提供病例提供了,但是病例的内容和实际严重不符,比如孩子已经死亡了,但是病例却仍然记载孩子的生命体征是平稳的。 要求提供监控却没有提供,院方表示监控没有存储的功能。无奈之下,家属只能通过舆论监督未建委揭露司法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十二天之后,也就是二零二五年的十一月二十六号,对案有重大影响的实质性工作完成了,法医刘良完成了对小洛西的尸检工作。 十二月十九号,家属也公布了部分的尸检报告。大家比较关注的呢,是这三点,第一,未检见冠状窦型房间隔缺损,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说没有缺损孩子是完全健康的吗?不是,报告显示是有缺损的,缺损的描述在第二部分,缺损的大小是一厘米乘以零点九厘米, 但是他并不是一开始诊断的冠状窦形房间格缺损。第二部分,最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心包补片是部分在位,另一侧却是有理状的呢?猜测啊,仅仅是猜测,可能是说第一次已经补完了,突然出现了什么突发情况,所以要拆掉这个补片去检, 解决这个突发情况。而这个问题呢,又特别紧急,所以只拆到一半,顾不上拆了。而第三部分,综合分析认为,被鉴定人许罗西符合因继发孔型防间隔缺损型修补术并发症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可以确定的是,手术和死亡是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 被说明我不是医学专业,所以医学的解读是来自于这位博主。双方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也在昨天一月十九号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二家属做了哪些维权的动作呢?民事方面呢,就是昨天开的那个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他是来确定医院或者医务人员到底有没有过错,以及要承担多少的赔偿责任。 此外,家属也已经申请对小洛西的电子病例重新鉴定。刑事方面呢,家属已经向公安提起控告,但是暂时还没有立案,如果立案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政方面,家属已经起诉了未建委,诉求是终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那为什么要起诉未建委呢?为什么要终止鉴定呢?鉴定难道不是能够让我们更快得到真相吗?是,但不如现在大家都知道啊,鉴定是整个案件的命脉啊, 鉴定的结论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而鉴定的材料会影响鉴定的结论,比如说病例就非常关键的材料。而你突然想到,小罗西父母不是申请对病例重新鉴定了吗?对,这就是问题所在。你看啊,按照这样的逻辑,家属现在是不认可病例这份材料的, 换做任何人,你依据我不认可的材料做出来鉴定结论,我自然是无法接受的,所以我申请重新鉴定病例。但是问题来了,卫健委已经启动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用的是家属不认可的病例。所以,这就是家属为什么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终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他明确的法律规定是这个 后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哪几点呢?一、未见未启动的医疗事故鉴定有没有终止?二、家属申请重新鉴定,病例启动了吗?鉴定结论是什么呢?三、上述两点有了结论之后,最终的医疗事故鉴定,他的结论又是什么呢?我们相信一定能够等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视频最后还想说两点,一,请持续关注小罗西事件,在精神上给予陪伴和支持。二,请对所有的职业群备, 不管是医生还是我们律师就职业他是人干的,只要是人干的就有不确定性,所以一定要谨慎的做任何的重大决定,特别是医疗上,因为他关乎到我们的生命健康嘛,所以尽量不要在第一次去第一家医院看第一个医生就做出重大的医疗决定, 一定要多看看,多问问,多想想,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前段时间不有人说自己被误诊癌症三四次吗?误诊这个事咋说呢?就是我们作为看病的人,我们肯定是不希望被误诊的,但是 医学他的确是一门比较复杂且精密的科学,并不是说靠某家医院,某个医生,某个仪器就一定能够怎么样,所以为我们自己负责,就一定要多看看,多问问,多想想。以上完毕,谢谢观看点评论、收藏、推荐,谢谢!


宁波通报小洛溪事件调查结果,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吊销主刀医师职业证书。近期,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疑患而数后不幸离世。随后,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启动行政调查。鉴定专家组认为,一方存在术前诊断依据不足、 手术时机选择欠疼伤、手术入路选择欠谨慎等过失,与患儿术后并发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已签字确认,已吊销主刀医师职业证书,免去麻醉医师主任职务。给予医院党委书记陈某警告处分,院长陈某水迹大过处分,并做免职处理,副院长郑某善做免职处理。

小洛西事件的通报来了!手术操作存在过失,多人被问责!小洛西事件的发生时间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号晚上,那么这一次的通报是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四号的晚上,也 就是说,五月龄的女婴小洛西在接受心脏手术不幸离世。整整一个月后,第一份通报终于问世了。 宁波市卫健委组成的调查组认为,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对五月龄女婴小洛西进行心脏手术。注意,以下是原文, 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有缺陷。你数了吗?这是几个错误啊? 一共是四项错误,尤其是前两项,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这两项任何一项都是要命的。 那么这次通报呢?一共有六人被追责,医院党委书记被警告处分,院长被记大过处分,分管副院长被免职,那个主刀医师被医院免去了科室主任职务,暂停了治疗活动。还有麻醉医师的科主任也被免职,暂停治疗活动。 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也就是 psu 主管医师的诊疗活动也被暂停。那么有网友在问,这样的追责问责就结束了吗?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完全没有结束。 首先说小若曦心脏手术离世已经一个月了,这是宁波市卫健委通报的初步调查结果,以及基于初步调查发现的违规和管理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的行政处分。核心要义就是先给患儿家属及公众一个交代。 一个月了,该有点声音了。所以说,在这次通报中,不仅强调了调查的方式方法,还对家属和网民关心的主刀医师资质、 手术室监控录像等问题做了回答。通报指出,给小洛西做手术的主刀医师,一九九四年七月毕业于温州医学院儿科医学专业,二零一四年一月被聘为小儿外科学主任医师, 具备开展本次手术的资质。那么现在呢,大家都在疑问,这位医生具备手术资质,但是呢,为什么还会出现通报中所说的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这样的问题? 应该说呀,这一份通报还无法解开家属和公众的所有疑问,那么具体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性质,以及最终应承担的责任比例等等,就像通报中所说的那样,接下来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报中还有两句话是,一月二十七号,属地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了患人家属的报案,十二月十二号,法院已经受理了患人家属提出的诉讼。所以说啊,调查还远没有结束。 医疗事故的认定及其责任程度,需要专业鉴定机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综合分析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判定。那这个结果将是后续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关键依据。 如果不是这次手术,小洛西已经是六月零了。我们关注这起医疗悲剧,不仅是要为逝去的生命讨回公道,更是要推动医疗体系深刻的反思,让每个幼小的生命都能在安全、规范的环境中接受治疗,永远不再重演这样的伤痛。


小孩子,你先留下儿子呀。

大家好,我是军哥。五月零女婴小若曦的离世,让一场本应守护生命的心脏手术,变成了击碎家庭希望的悲剧。 昨晚,宁波市卫监委发布了调查通报,与公众的持续追问高度契合,既确认了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医疗团队的多重过错 与医院管理的严重失手,也留下了关于医疗决策理性、过程透明度与监管有效性的深层追问。 医疗质量安全从来就没有及格线,只有生命线。通报明确指出的四大核心问题, 每一项都触碰了医疗安全的红线。手术风险评估不足,违背了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中的手术开展前需充分认证风险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儿童心脏手术,属于高风险四级手术, 更需精准评估患者个体差异与手术耐受度,手术操作过失与术后监护缺陷,则直接背离了世界卫生组织强调的术后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处置并发症的核心。规范 规范的术后监护,本应是守护患者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值得警惕的是,术中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这一问题, 在患者生命权与知情权面前,任何拖延或隐瞒都违背了医疗人力和制度要求。这些过错并非孤立存在,而是褶涉出医疗团队在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上的双重缺失。 此次被追责的人员覆盖医院管理层与核心医护人员,从党委书记到主刀医师的问责链条, 体现了全责对等的原则。但更应引发行业反思,为何完善的制度没能阻止悲剧发生?为何具备主任医师资质的医护团队会在基础操作与沟通上出现疏漏? 这背后暴露出的可能是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等深层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关心的监控配置问题 虽被认定符合相关规定,但全景摄像头无回放功能制的现状仍让医疗过程的可追溯性打了折扣。这种合规且不合理的配置显然难以满足公众对透明化的期待,也为纠纷处理留下了隐患。 相比韩国以历法强制手术时安装可回放监控以保障患者权益,国内相关标准的滞后性值得反思。 通报中人文关怀缺失的定性,点出了此次事件的利益痛点。医疗的本质是人选、 技术之外,人文关怀是维系医患关系的核心,对于接受高风险手术的患儿家庭而言,这一点更是缓解焦虑的重要支撑。 但诉中突发情况未告知,术后处置缺乏温度,不仅加深了家属的痛苦,更透支了医患之间本就脆弱的信任。 我们希望,每一个无辜逝去的生命都应成为行业进步的阶梯。宁波这场医疗悲剧警示我们, 医疗质量安全没有及格线,只有生命线。人文关怀不是加分项,而是必答题。 唯有将规范落到实处,将责任扛在肩上,将患者放在心中,才能守住医疗行业的初心与底线,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在就医过程中感受到安全与温暖。

小洛溪心脏手术死亡的事件,家属和舆论越来越接近了真相,主治医描述成非常成功的手术呢,却存在着术前评估不足、术中心脏伤口未缝合、 大出血以及术后隐瞒真相等一系列的操作。根据家属公开的尸检报告呢,患儿小洛西术后窗口没有被缝合,而且本该取出的手术补片却依然留在了心脏里。家属认为医生早在手术之后就已经放弃了就医,但是呢,却对家属谎称手术极其成功。 此外呢,家属还称,尸检报告上显示小罗系只有三毫米的心脏房缺,并不像医院说的是严重的先天性的心脏病,大部分孩子是可以自愈的,根本不需要手术。 他们选择给孩子做手术呢,完全是因为主治医夸大病情,误导了家属。这起事件当中,主治医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呢,肯定是在所难免。 那么他是否构成了刑事犯罪呢?在刑法当中,医生因治病而涉嫌的罪名呢,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一个是医疗事故罪。目前媒体公开报导的国内发生的因故意伤害罪量刑的医生呢,只有两个, 一个是湘雅二医院的刘翔峰,那么为了谋取额外的手术费用,夸大虚构患者的病情,给六名不需要手术的患者实施了手术,那么导致五人重伤,一人轻伤,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另一个获刑的医生则是他的同事,也是同案犯。 但是这一罪名呢,要求有明确的主观恶意,既明知道没有任何手术指征,依然恶意的实施手术, 包括伪造术前手术报告或者是恶意谋利的动机等等。从现有的证据看,小周期事件主治医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概率是很低的。另一个罪名呢,是医疗事故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护人员由于严重的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是严重损害就诊人员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但是,医生怎么才算严重不负责任呢?二零零八年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标准当中有明确的规定, 包括医生擅离职守,那么无正当理由拒绝就诊、违反医生检查核验的规定、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或者是医疗器械等等几种情形。如果仅仅是因为医生对病情判断失误,或者是医疗器械等等几种情形,如果仅仅是因为医生对病情判断失误,或者是医术不精导致手术的失败, 这些都难以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以,能否构成该罪呢?还需要后续的调查结果。目前呢,当地的未建部门已经启动了调查,那么公安机关也已经受理了小洛西家人的报案,我们可以拭目以待,等待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


宁波市卫健委最近公布了小若曦事件的最新的调查结果,该事件被定义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这就意味着在整个的一个诊疗过程当中,医院以及医生存在有严重医疗法规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是导致患者死亡的最最直接的一个原因。 那么综合下面的一些细节,专家主主要认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一个失误。首先呢是手术时期的选择,换耳呢,最终被确定是混合型的房间的缺损,对于这类混合型的房间的缺损, 只有在缺损大于八毫米甚至于大于一公分,而且伴有中度以上的心衰以及反复的呼吸道感染的情况下,才建议在两岁以下或者是三岁以下做急诊的手术,那么大部分情况可以等到青少年,甚至于等到成年的时候再处理。 那么第二呢,是存在于误诊的一个情况,术前的话没有通过 mdt, 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多学科的一个讨论,这个当中实际上 b 超科医生的诊断是非常非常关键的, 这个呢也可能是直接冠状动脉的五顶综合症误诊的主要的原因所在。那么第三呢,是关于手术路径的一个选择,我们作为一个外科大夫的话,最明白手术路径的选择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常规胸外科基本上重症肿瘤都是正中切口开, 而肺癌的话都是后外侧切口,但是有时候我们会碰到所谓的重德型的肺癌,那么这个时候你当中的肿瘤把它开进去,结果发现是个肺癌,那么在这种切口下,你要去做肺癌的根治术,有时候是增加了很大的一个难度, 那么从通报上也发现就是主刀医生对于切口的选择可能存在有瑕疵,这也是造成他在第二次手术过程当中有操作的失误,导致手术时间过长, 而且第二次修补的一个失败,那么其他的包括这个在整个的修补过程当中也存在着没有及时处理并发症的一个原因。 那么至于这些行为是不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伴有医疗事故罪这个的话,还有进一步的在司法的鉴定的这样的一个可能,那么这个事件实际上也给我们广大医生 也是个非常大的一个警醒。那么对于每一个生命来说都要全盘的一个考虑,不能因为为了手术而去手术,要一定还是要秉持生命至上的这样一个原则。



今天下午,官方发布了小洛西术后离世医疗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通报。通报称,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患儿因身体不适前往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就诊, 经检查被诊断为多种心脏相关病症,当日办理入院手续,接受进一步治疗。十一月十四日,医院为患儿实施针对性手术。术后不久,患儿突发心力衰竭、 呼吸衰竭等紧急症状,院方立即启动抢救程序,组织医护力量全力救治。但因病情进展迅速,患儿于当日晚间抢救无效离世。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并同步邀请省内外权威医疗专家组成鉴定组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经专家综合评估鉴定,该事件被正式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明确医院承担 主要责任。调查核实,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多方面关键过失,一是术前诊断不够全面、精准,对患儿病情复杂程度严判不足。二是术前病情评估不够充分,未充分考量手术潜在风险。 三是手术操作环节存在不规范之处。四是术后监护措施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上述过事与患儿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查明患儿自身所患病症较为复杂,客观上增加了手术的固有风险和治疗难度。 针对调查确认的问题,相关部门已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置,一是对主刀医生陈某贤做出吊销职业证书,免去其科室主任职务的处罚。二是对涉事的其他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专业处理。三是对医院党委 书记、院长等管理人员因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利,予以严肃问责。四是责令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立即全面开展整改工作,聚焦医疗质量安全薄弱环节,逐向落实改进措施。 武士的责令属地卫健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医院整改到位。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深刻警示,进一步强化医疗行业全流程监督,持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小孩子是先流干而死的,肋骨上面的一个伤口是比比的,连缝都没缝,但是他出手就是说手术成功,屋顶罐头,屋顶给你补了两个洞,给你补了上面 我骗我千次,整个妇女儿童医院上上下下托我女儿十一月十一号做心脏才能下一天,就已经是注定了命运。


八月五日,浙江宁波方面再通报小洛西手术后离世事件,怎么看这份通报我们一块去分析。在这份通报当中的三个点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是认定一级家等事故,也是最严重的事故导致了死亡的这样的一个结果。 第二个点呢,是一方主要责任。第三个点呢,就是涉事的医生被吊销了执照,并且呢,公安部门已经立案侦查, 那也就意味着从行政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形式,接下来有可能会涉嫌医疗事故罪,进行相应的刑事罪责。 第二点,从通报当中可以看到,这期手术,不管是术前还是术中还是术后,都是严重存在问题,比如说术前 他的冠状静脉窦无顶症状,诊断依据不足,没有经过多学科的讨论,评估不足,手术的时机不当。而术中呢,操作失误,导致二次的这种手术,导致时间过长,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 还有一些不规范的这种情况等等。而术后呢,严重性评估预判不足,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及时。你看一下,不管是术前、术中还是术后,都是严重存在的问题,而这也是认定 一方存在主要责任的依据。第三点,那当然我们不知道院方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一些问题,包括那个医生,已经被吊销执照的这个医生, 而且呢,被立案侦查,有可能接下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那当然了,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 然后看有没有严重的不负责任,然后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警醒啊,警示啊,小洛溪那么小的一个孩子,结果呢,在医院 不管是术前、术中、术后都存在严重的问题,然后就给这个孩子做相应的这种手术,导致了这种结果,显然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呀,这也是家属痛苦,社会普遍关注的原因所在。所以呢,小洛西事件应该形成一个普遍的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