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由央行发给为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管局二月六日联合发文,主要目的是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相关待币风险,包括现实世界资产待币管 other way。 文件主要内容有六点,一、虚拟货币明确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只紧不松。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等同于法定货币。在境内进行虚拟货币兑换交易、提供中介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 虚拟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境外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二、稳定币监管红线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强调稳定币在使用过程中部分履行 法定货币功能,涉及货币主权与金融安全。三、 rw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首次写入部位级政策官方对 rw 的 定义和监管态度首次清晰规定 rw 代币化定义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 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征的权益、股权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境内 rw a 代币化业务及相关中介技术服务如未经批准属于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将禁止。只有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依照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才有可能合法实施。境外主体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 other 代币化相关业务。境内主体或境外开展 other 代币化业务,必须严格审批备案,遵循同业务、同风险、同规则的监管原则。 四、经营主体与广告管理进一步严格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稳定币、 r v 代币化等内容。五、持续整治与刑事责任追究。 明确对非法交易与组织者涉嫌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处理投资虚拟币、 rw 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的服务机构、中介广告、虚拟货币挖矿等全面覆盖,面临的是刑事责任。六、风险预防强化跨部门协调与公众投资风险教育 监管。真正要解决的是风险外因等问题,一方面防止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向银行、资本市场等传统金融体系传导,另一方面通过明确规则,避免技术被用于脱离监管的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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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为四十二号文,刚刚公布,全称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相关风险的通知。这里边既是对原有通知的一个升级版,也是对未来 rwa 做了个相应的引导。 我呢就把这个里边的细节内容给大家详细做一个分享。很多人看到这个通知以后,马上的第一感觉是不是又是一刀切,是不是我们所有的数字资产,未来的 rwa, 以及未来关联的万科三全部就分田了? 所以我们要看里边的细节,我给大家详细的做个两个类别的区分,第一类就是有毛的啊,有毛定资产的。第二类是没有毛定资产的, 凡是没有毛定资产的,我们国家现在统一再次强行了强生了,就这个东西不能干,所以我们把它的里边的细节我们简单来拆封,看一下 业务是否有增时的资产支撑,是毛定的核心,如果你没有好了就是否,你只要没有和相关的资产去毛定,里边所有的业务一律不准开展。 那么这里边就是从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稳定币,其他的更不用说了,只要是没有锚定物好了,一概不准去从事相关的业务。 这里边呢,接管态度非常明确,叫全面禁止。这里边详细描述了几个方面,第一,所有相关的业务均属非法金融业务, 在国内不允许任何开展啊,你怎么交易比特币啊,什么以太坊啊,搞稳定币啊,一律不准开展啊,这个和过去呢,我们上次发那个通知是基本上还是一样延续上次的啊,核心继续往下延续,中间加了一条, 这样是严禁境外发行机构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啊,这里边涉及的是严禁境外发行, 这里边是说给谁听的呢?说给泰达公司听的。这两天大家看到香港的 usdt 出现了个巨大的波动,而泰达公司呢,在前几个月刚刚公布要启动发行人民币的稳定币, 而我们这一次实际上就是跟你说,记住了,没有我们的同意,任何境外的机构不准发行境外人民币的稳定币。 这里边呢,核心也在强调境外人民币的稳定币,也叫离岸人币的稳定币,只有谁能发行呢?只有我们自己才可以发行啊。大家要强调我们稳定币推出来的措施,在海外 配合港币的稳定币,离岸人币稳定币,只有我们自己有唯一的解读权力啊。这第二个部分,第三个部分,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严禁提供任何服务, 不管你传统的金融机构是干什么的,只要触碰到这个领域,国内的任何企业不总去触碰这个领域的服务,包括互联网平台也不总啊。所以呢,大家就会看到了,在从虚拟货币这个体系里边,我们现在的政策非常的明确,全面禁止, 但是呢,这个里边还有另一个部分,这是没有铆定物的啊,那很多人说,张老师,那稳定币有没有铆定物啊? 我们国家认为它是没有铆钉物的,你说那个稳定币不就是啊,有人说呢, usdt, usdc 铆钉的是美国的国债,我们不认啊,那是美国说的法案,我们认为你那东西没有铆钉资产,所以它不具备 关的铆钉属性,所以我们认为它还是属于虚拟货币的特色,所以还是全面禁止。 但是呢, r w a 这里边大家就密切要关注了,这一次在 r w a 这个赛道里边详细推出来哪个细分领域监管的态度,纳入框架,分类接管,非常明确。我们以前呢,非常模棱两可,到底是能干还是不能干 啊?我们相关的部位呢,一直在后端研发,到底是推还是不推?这次明确了,你只要进入监管好了,你就在后端推进的时候呢,可以进入尝试期。 这里边呢,主要业务开展的是在境内和境外,在境内的原则啊,只要你是在境内啊,一律不总开展。因为什么呀?我们这边的东西都禁止了,你在境内搞个 rwa, 你 没有客户来源, 凡是你搞 rwa 的, 谁在做 rwa 的, 都是这群草币的,你没有客户来源,你折腾他有用吗?没有用,所以在境内呢,是原则,是啊,不准的去操作的啊,经批准且在特定金融基础设施上的运行,原则上是禁止的,但是呢,在 某一个金融的范畴,或者是买某一个金融的基础设施上啊,可以适当的去运行,这是在国内啊,所以呢,跟老百姓没有太大的关联性。 在境外,我们这次开放的核心就是在境外,也就是在香港这个窗口启动 rwa 相关的细节规定, 涉及到境内资产,在境外开展相关的 rwa 业务,原则允许啊,大家看到这个原则是禁止,这个原则是什么呀?允许, 也就是说前提是严格爆批备案,说你国内的资产想在香港走 rwa 的 通道好了,要在国内严格的爆批和备案,接受跨境监管, 接受外汇管理局对你的现金流的监管。所以呢,只有你这样的 rwa, 配合香港的相关的稳定币法案,才能形成一个壁画。 所以说大家要明确,这次巴布韦的四十二号文是严格的把国内资产在海外走 r w a 的 通道,提供了个相关的法律的保护。所以接下来这个领域,这个细分领域才是在座的各位重点研究的领域。

昨天聊到 rw 以后,那么好多朋友来探讨说 rw 到底还能不能做好,我觉得根据这个巴布韦的四十二号文和证监会的一号公告,其实已经非常明确了,它一正一反的来说明了这个问题啊,也就说从法律角度上讲啊, 或者从政策角上讲,原则上 rwa 可以 做啊,但是不是谁都可以做的。那基本上从这个四十二号文和一号公告来讲,那 懂的都懂啊,要怎么样的一个呃机构才能够上桌啊? 有时候根据四十二号文,他说其实就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啊,且依照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那你才可以去做这个 art break, 也就是开展现实世界的资产代比化活动啊。 而且呢,境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的主体提供现实资产代笔化,也就 rw 的 相关服务啊。所以你说从这个八部位的呃文件四十二号文来看,他没有说你 绝对不能做,他只是说你要经过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以后才能做。那么 你怎样才能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啊?你自己去想是吧?你要取得怎么样一个资质和金融牌照? ok, 那 么一为什么对 rwa 要管理这么严格呢?因为其实 rwa 这个东西,其实 它很多情况下面,其实它就是会涉嫌呃犯罪啊, 呃,因为 r w a 这个现资产贷款活动,它就很容易变成一个非法经营这个证券期货业务啊,也很容易变成一个非法集资等金融就这样犯罪活动,也 很容易构成什么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罪啊,也很容易构成涉嫌非法发售代币券。呃,这些,反正相关的这些涉及金融犯罪的罪名啊。所以这个问题, 我们国家金融是一个严管的政策,所以我们国家对于 rw 是 非常谨慎的,它必须要经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啊,否则就绝对是一个不合法的活动,那是要绝对禁止的。那么相关的 正面方向,那么证监会的一一号公告在配套时说,昨天说过了,你可以啊,经过备案以后向 境外去发行 rw, 但这个备案说说是备案,但其实相当于是一个类似的审核了啊,因为它要经过备案同意,而不是你自己说,只要知道备案一下,你就可以去发它啊,这是一个强备案制度,因此懂的都懂啊。

大家注意了啊,这个视频一定要点赞收藏,多听几遍,因为对于各位来讲非常的重要。本周周末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这个四十二号文件明确了什么是非法的,什么是合法的,不再是二零二一年九二四文件的一刀切。 也就是说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以太坊等是非法的。但这次文件把 rwa 单独拎出来,在证件会备案,有证有皮文的前提下,可以是合法的。现在不管你理解不理解什么是 rwa, 新概念的诞生对于咱们股民意味着什么,我相信屏幕前的各位都很清楚,所以有必要理解这里边到底说了什么,利好于谁, 我争取通俗易懂的让咱们每个股民都清楚这一系列的动作。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 rwa, 其实对于咱们股民啊,最容易理解了,你可以当做资产证券化,股市呢,是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之后就可以券商辅导上市了, 为什么你要上市呢?没上市之前别人也不理解你,也很难有人愿意拿出一大笔钱帮助你融资或者资产变现, 这就导致即便有,也很难给你一个相对共用的价格。但是上市之后,这种情况完全改变了,你的股权被分割成了很多份, 全世界的投资人无论金额大小都可以交易,这就非常大的解决了没有上市之前的难题,融资和变现变得简单,甚至价格上还能给出溢价,这就是资产的第二次生命。当你明白了以上的内容的时候,再来理解 rwa 就变得非常容易,他只是把资产证券化的企业变成了房地产、政府及公司、证券、大众商品、黄金石油、艺术品、收藏品、著作权、知识产权等等。另外一点,把资产证券化后,分割成多份的股权,变成了多个代币。 这样带来的好处是什么?丰富了我国可以证券化的内容,让这些闲置的资产真正的表现出价值来。 第一个利好的,就是有能力将资产证券化的机构,比如说券商,对于券商而言,有更多的业务,就有了更多的收入。第二个利好,就是有大量可 rwa 资产的上市公司,有利于这些上市公司更加充分的表达自己的价值。 尤其是科研型的企业,有大量的知识产权,而这些知识产权按照目前的会计法则很难充分表达。但有了 r w a 以后就不一样了,它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有形资产。 第三个利好,我们讲些案例,比如光伏企业协信集团湖北的一个发电站,在 r w a 以后啊,在香港发行了代币,融资两亿人民币。 蚂蚁金服新能源领域充电桩、储能设备做了 rwa, 在 香港发行,融资了一亿元人民币。通过以上案例你就可以看到, rwa 就是 现实世界的一场大的价值革命,新的金融形态。第四个利好, 这个 rwa 不 仅可以在国内发,它是可以跨境的,还可以在国际发,因为呢,它是和数字人民币绑定的,在目前人民币没有办法完全替代美元的前提下,有了更好的代币去替代人民币国际化,更有利于跨境支付和人民币的国际化, 人民币资产出海去美元化的速度就会加快,这是能加速国际格局变化的大招啊。 目前海南比较成熟的搞了一个跨境数据资产交易中心,直接对接香港的发行机构,这就意味着 rwa 已经零到一了, 零到十只是时间问题,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犹如雨后春笋。这种预期不需要我再给各位股民讲意味着什么了吧。所以这件事情大家一定要重视,资本市场一旦呼应,大家要及时行动。

巴布韦把 rw 正式写进了监管文件。就在二月六号,市场的解读出现了明显分化。有人认为这是一次全面收紧,也有人认为这是第一次明确留下合规路径。 那这份文件真正想表达的到底是哪一个?一、文件名字叫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注意关键词, 防范和处置风险。它不是一份用来指引产业方向的政策文件,而是一份针对既有风险进行定性、归类和处置的监管文件。反的就是你会不会演变成非法金融活动。 r w a 是 第一次被写进部委级文件,这是这份文件真正重要的地方。文件里第一次在部委联合文件中明确点名了 r w a。 这次的四十二号文实际上是废纸,并代替了二零二一年的九二四通知,不仅是 九二四监管政策的升级本,更是把过去几年处于灰色地带的 r w a 彻底拉到了明面上来。立规矩,不是鼓励,也不是一把打死,而是定义加定性。文件原文的意思可以翻译成一句话, 只要你把现实世界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通过区块链代币类似代币的方式进行发行、交易、流转,并且未经依法审批,那你就落在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区。这里有三个关键词, 第一,盯的不是资产,而是权力。不是你底层是房子、光伏电站还是股权,而是你有没有把所有权、收益权债做成可交易的代币化凭证。第二,盯的不是链,而是发行和交易。 不是你用不用区块链,用哪条链,而是你有没有发行、募集、交易、定价、撮合。第三,核心判断标准只有一个,是不是金融行为。这不是针对 rw, 而是统一金融监管逻辑。 很多人觉得怎么国外 r w a 就 可以,中国就不行?那你一定要注意文件里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同业务、同风险、同规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别换个技术马甲,就想绕开金融监管。如果你做的事情本质上是面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承诺或暗示收益 可转让、可交易,那不管它叫 token, r w a n f t 权益凭证、数字份额监管都按金融活动看。 这不是打压 rwa, 这是把 rwa 拉回金融监管体系里。第四层,真正被明确划红线的是这几件事。文件里有几条是非常清晰的红线,第一,境内不得擅自开展 rwa 代笔划业务, 包括发行、交易、技术支持、中介服务。第二,境外也不是法外之地,境外机构不得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 境内主体赴境外做 rw, 要符合跨境金融、外汇、数据等多重监管。三、稳定币被点名了,特别是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未经批准一律不允许发行。这背后的一个关键词只有一个,货币主权, 虚拟货币和稳定币不具有法偿性。第五层,这份文件留没留口子呢?留了,但非常窄,而且前提很高。文件里有一句话非常关键,经依法依规批准,依照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除外。什么意思?翻译一下, 只有在金融监管体系内有明确主管部门、有牌照、有审批、有责任主体的前提下,相关探索才有可能被允许。这句话不是给市场自由探索的,而是给持牌金融体系留的。最后一层, 如果你问我这份文件的核心信号是什么,我会说中国不是在否定资产数字化,而是在拒绝绕监管的金融代币化。他反对的是用技术包装非法金融活动。 这也是为什么真正合规的方向一定不是快发快融快交易,而是制度内可审计、可追责、可长期存在虚拟货币依然是严厉打击。

虚拟货币四十二号新规一出台,现在有些人都说,完犊子啊,币圈彻底凉了,全部尽死了,赶紧跑。有些人会觉得其实没什么区别,老调重弹而已,该炒照炒,该买买,该卖卖,屁事没有。 但说实话,这两波人大概率都没有仔细去看条款的内容。今天吕律师呢,把两个文件逐字扣了条款,对比了每一个条款前后两个文件他的表述的差异,说一说这次的文件和之前有哪些不同, 具体的对比的版本和解读呢?我会放在我的抖音粉丝群里面,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进粉丝群,在群收藏里面下载好了。先说第一个,也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做商家买优卖优,或者说个人卖优会不会因为这个文件被判刑? 这里和大家解释一下。四十二号文本质是部委联合发的部门规章,不是刑法,这种国家的基本法,也不是行政法规,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如果要认定属于刑事犯罪,那需要基本法,比如说刑法进行规定,比如定罪名,划刑期,只有这类法律能明确什么是犯罪,该怎么罚。 四十二号文这种部门规章呢,它只能算一个监管的一个红线,它明确禁止买优、卖优、虚拟货币等相关金融业务,但这种只是行政违法层面的禁止,不等于虚拟货币交易,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说你单纯的买优,没有涉及到黑钱,或者说是非法换汇的, 违反的是四十二号文的监管规定。但是要构成什么帮信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罪,这种刑事犯罪,他是必须要满足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全部要件,比如说是不是明知对方犯罪,是否主观明知等等, 不能单靠四十二号文就定刑事责任。所以如果个人出于投资或者说自持这种目的去买优的,在不涉及黑钱或者换会的情况下,按照四十二号文件的规定,他其实属于一个风险自担的范畴。 但是这里一定要提醒那些买优卖优的,有这种经营行为的商家,你们是属于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这个是属于文件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而且第四十二号文第十八条新增了一条非常关键的内容, 这条内容是这么写的,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待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待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这个鱼已处罚,这个也是我目前最关注的一点,大家可以看之前的九二四的截图,以前九二四只是说构成犯罪,那就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四十二号文加了鱼已处罚,大家要明白 通知的内容,不会莫名其妙的去做这种调整的。所以我理解后续你如果作为商家买优卖优,就算你没有构成犯罪,不用坐牢也需要接受处罚。 至于罚多少怎么罚,现在细则没出来,但意思是很明确的,就是以前可能不犯罪就没有事情,但是现在是只要违法,就算不坐牢也要挨罚。从现实中来看,可能如果你作为商家收到了黑钱,那农行是拘留的,可能就不会给你办取保。能判实刑的,那就不会判缓刑。 大家这一块可以关注我,后续我会关于这个于以处罚做进一步的一个解读。第二个就是挖矿,这次的文件呢,把挖矿从九二四的慢慢退到现在的,立刻退 到连矿机买卖他都已经禁止了。大家先看屏幕上的对比,二零二一年九二四说的是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什么意思呢?就是给你缓冲期,你慢慢去退,但四十二号文件直接写了,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的挖矿项目, 另外还加了严禁矿机的生产和销售。说白了就是以前存量挖矿的项目可能能缓一缓,现在是必须马上关停,他是没有任何的缓冲期的。另外,不光挖矿本身违法, 连卖矿机、生产矿机、销售矿机这个也不行啊,全产业链是已经被堵死了,也就是说现在还碰挖矿的,那其实是没有任何合规的可能。第三个 r w a, 也就是现实资产代币化,它是从以往的一刀切进到现在的,一个有条件的,一个放行。 去年 r w a 项目很火,导致很多打着 r w a 的 资金盘出现,后续被全部叫停了。现在四十二号文松了一个小口子,截图里面写的比较清楚,就是经主管部门同意,加靠特定金融基础设施, 也就是说境内 r w a 有 合规的路了,但门槛比较高,需要主管部门点头同意,还需要用指定的金融设施,但至少可以说 r w a 和虚拟货币是已经分道扬镳了,你走你的阳关道,他走他的独木桥, r w a 已经有了合规发展的一个曙光和空间。第四个,新增虚拟货币衍生品理财也算非法,以前九二四只进这种兑换交易这些,但是其实国内是有很多私募或者说其他金融机构 有发行一些理财产品,年化收益一般也比较好,导致有很多人去愿意去投资这种虚拟货币的理财产品。这一次的四十二号文呢,把发行销售虚拟货币的基金、期权、期货等金融产品也全部列为了非法。 第五个,这一次的文件规定了公安机关要介入对虚拟货币的相关信息打击。以前管网络信息就是网信和电信,顶多是峰哥网站下架 app, 现在四十二号文他是直接加了公安部门, 这个变化是不小的,以前可能就是类似于行政官亭,现在可能是公安部或者说公安局去查处线索,不光封你的平台,还可能顺着线索去查人,从管平台到追个人打击力度是上了一个档次的。 第六个就是属地落实的条款,现在是加了检察院、法院,以前地方管这事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现在四十二号人加了这个检察院,法院什么意思呢? 以前可能抓到了,但是司法没有跟上,现在是监管查完,检察院、法院可以有一个衔接的机制,从单一监管到这种监管的司法联动,他是力度也是明显的提上来了。 七个就是风险监测的一个条款,他是目前是加了发改委和金融监管总局,以前监测就只有央行正监会,现在加了发改委,金融监管总局还提出了计控监测。 简单来说,以前你们那些虚拟货币交易可能靠人工或者说基础的这种风控去排查,筛查力度可能不太全面。现在明确了要高效精准的识别虚拟货币活动,再加上线下摸牌,以后可能不管是你单纯的买优还是卖优,叔叔可能就会过来你们家里了解情况,摸牌情况。 总结一下四十二号文,它不是简单的加码,是全方位的对虚拟货币灰色地带的一个打击,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政策,敬畏政策。

朋友们,二零二六年二月六号的晚上大概八点多,可以说是鱼无生处听惊雷, 中国金融经金融监管的医生这个惊雷。那么央行等八大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也就是江湖上人称的四十二号公告正式生效,并且同时呢,直接废止了二零二一年的九二四公告。 这一次呢,不仅仅是旧规升级,而是一次彻底的规则重构。核心呢,四个字来说叫分道扬镳。首先说说彻底旱死这条路就是虚拟货币 四十二号文呢,对虚拟货币的打击可以说是史上最严最彻底的升级版,他直接点名,首先就是重申了比特币已探访, usdt 等虚拟货币等相关货相关业务一律处于非法金融。 并且他这次还把原来九二四公告里面啊,没有这个说明白的一些细节给细化了。那么比如说像稳定币的红线,他这次就明确了,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那么 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海外发这个发行离岸人民币稳定币,那这就意味着包括像泰达公司,还有我记得还有哈萨克斯坦发行的离岸人民币稳定币都是不 ok 的 啊。第二就是也是主体行为的一个封堵, 境内主体的以及控制的这个境外主体,你要在未经许可, 你在外面外在海外发币也是余力不允许的啊。第三条更是全链条物理隔绝,甚至细化到一些,你在公个工商这个经营注册上面都不能提这个虚拟货币啊,这个 rw 等等的一些字样,并且呢像 以前讲的这种 otc 海外交易、撮合交易这个维持而做的一些技术开发,海南建群等等这些行为全部现在就很明确了,都是在看守所的门前挑大绳,随时要进去的。 呃,一句话就是对于虚拟货币和一切未经许可的变种监管的态度是彻底切割,不留任何灰色地带和幻想空间。 那么既然是分道扬镳,那么在这个同时也开一道新的窗户,虽然大家都说是一个小小的一个一个口子,但是我们相信 但凡有口子,而且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口子,那么就意味着新的生命的一个诞生。那么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这个分道就是为了合规的 rwa, 也就是 real world asset 现实世界资产代壁画啊,这个开了一扇非常清晰的一个窗户, 尤其是这个后面这个周年会的一号文。呃,这,这个,呃,这个窗户都做了一些政策性的一些指引, 那么首先是将其和虚拟货币做了一个彻底的一个切割,这个核心逻辑呢是草,草币是非法的,但是如果是真实的资产,比如说像股权、收益权等等,你通过这个区块链技术分账本转化为可流转的 数字权益凭证,那么这个这条是可行的。那么这条路怎么走?我,我个人总结,我注意到这里反反复复是出现了 两点,第一点八个字叫做依靠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合规的 rw 活动必须在国家认可的受监管的金融基础设施上进行, 这确保了交易的透明、可追溯、合规性和这个和公链的这种匿名不可呃不可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第二点就是 要备案,要经过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备案许可,这不再是模糊的鼓励探索,而是非常清晰的 备案制,特许经营。那么证监会同步呢?就在发布的这个二零二六年一号公告监管指引中就就明确了,对于在境外资产赴海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待币实行备案制,这就意味着 r w a 这条路就正式开启了。而且值得一提的是, r w a 自建这个词是正是在我国这个部委以上的文件里面出出现。 所以呢,呃,总结一下这个关于这个四十二伏文,分道扬镳,格局非常清晰。 一条路叫未经许可严禁通行,从资金到行为管的严严当当的。另外一条路呢,叫做持证探索、谨慎四点。当下我们看到的这个通行证是国家这个特定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备案许可,但是我相信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当太阳刚刚在山头露出一个头的时候,它是一个一个黎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终会迎来炙热的阳光普照大地。

发布为关于加密货币的又出新文件了,那很多这个圈里边人呢,一看这文件,开始呢,心一凉,这全面禁止了,那后来又一看呢?啊 w a, 这放开了,说是允许咱们境内的往境外走,所以大家觉得呢?哎,这好像是开了一条路, 其实呢,这全都是误解,没有真正领会这个文件的精神。还有一些朋友非常关心,那这次出台这个新文件,是不是代表着咱们村里边个人,如果你持有或者是你买点这个加密那个饼子, 是不是就属于非法了?今天这个视频呢,我一次性的跟您讲清楚。首先说这一次二月六号发布这个文件, 是在过去九二四通知上进一步的升华,是对这个加密货币的全面封堵,全面升级,没有半点要开放的这个意思。 咱们先说什么叫 rwa, 它就是真实世界的资产呢?代币化,也就是说你把真实世界这个资产呢,你切成多少份,你放到网上去,在加密世界里边,外边村外边好像已经干了很多的这个案例了, 这一块呢,在咱们这呢一直还是一个灰色地带。这次二月六号这个文件已经明确指出,所有的你,比如说在境外发行的 rwa, 如果你引进到咱们村里边,这个属于违法, 但是如果咱们村里边的资产,你把它代壁画,你把它放到那个链上去的话呢?表面上留了那么口子,但是呢,它审批的这个资格呀,程序呀,门槛呢,非常高,一般的达不到,其实呢 相当于双向禁止,为什么这样禁止呢?这原因也很简单,这就是不让这个人民币的资产以这种形式你变相的流动,但这种事实际上都是他们金融圈,他们机构要干的事,跟咱们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跟咱们关系最大的就是个人,你买点那个什么东西呢?你到底算不算违法?我把这个两文件关于这份的规定呢,给大家解读一下。 二零二一年这九二四通知,关于这块呢,他是这么说的,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呃自然人投资信誉货币及相关衍生品, 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出。这个是上一个文件啊,二零二一年的,这个文件的核心意思就是说你自己呢,你买点这个啊,这个呢不算什么,虽然这个呢不违法,但是呢也不受法律保护, 你万一你被骗了,你活该,你找任何部门投诉也没人管你。至于说是破坏金融秩序啊,危害金融安全,我觉得您个人你买个零点几啊,零点零零几的那个比特币,你危害不了咱们国家金融安全,所以呢,上升不到这个层次。咱们再看今年二月六号这个新的规定, 在这条是怎么说的呢?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代币化产品,这就是那 rwa, 风险自担,责任自负,不受法律保护。 这回这个规定呢,更加直接了当,但是他并没有在原来的那个基础上加码,意思还是说你个人买这个东西吧,你可以买,但是呢,你不受法律保护, 你万一被骗了,万一你买卖你的平台呢?出了问题啊,这个东西呢你不要找政府啊,大致呢就是这么个情况,所以现在如果你个人你倒腾这个事,他依然是法律的一个灰色地带,加密货币这个交易本身的风险就非常大,你去年最高的时候, 你这个一枚那个什么东西就十二万多美元,现在最低的时候掉到将近六万多点,所以就不到一年的时间呢,他就敢掉到一半。所以这个对于个人投资来说确实是风险是非常大的, 但是作为个人资产配置,您个人愿意买点在那放着呢,目前呢也不违法,只是说他并不受咱们国内法律的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