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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坐姿配妖艳宠妃,和这个乖乖小狗一样的帝王吗?王楚然成雷这一幕,完全就是鱼蛋能做出来的事。一个是妥妥的二六年打工人,看不得条规禁令,忍不了栽赃陷害。一个是暴躁帝王,十六岁中断现代生活, 跟不上网速聊不到热更时不时在爱妃面前不懂装懂的可爱模样,真的有种曲到任性娇气,拿他没办法的宠溺感,就是要苟住苟住,两人未必而目发人工微信,但总一句他怎么样,还以为是在关心受了惊吓的谢永儿,谁曾想呢,他吓得失魂落魄呢! 哦,我说婉嫣他呀嘿,他笑的花枝乱颤的,于飞是笑的花枝乱颤,反而观众看得心花怒放。而当这两个现代古人相遇,完全很哈尔将即视感,在剧组里一对视就憋不住笑, 参加活动更是所到之处全是笑料。尖叫之夜,谦让着上台,一个开团一个秒跟你们会用什么样的暗号认出彼此? 颁奖环节看到自己大屏又绷不住了,这些主持人让他俩演性转板明场面,俩人算是眼爽了,玩美了, 真钓到条更大的。而私下里爱旅行爱健身爱户外的磊子,给咱然子拍出来的照片是这样的, 带入年少人妇和娇俏美气。一方的摄美是搞怪可爱,自己表情无所谓,老婆必须红唇微笑的照片。一方则是带着暧昧氛围,说不出感觉的委屈冷脸萌。 好吧好吧,全世界都陪你们胡闹,我看这个加减乘除一点也不 ooc, 离开你俩上哪还能嗑到如此病情一致的 cp 啊!

世界是个巨大的莫比乌斯环,这个成盒体统真的让小说和现实来了一次巨大的重叠。原著里夏侯惇曾对于婉莹吐槽过一六年的烂文凭什么火十年,但实际上这篇文并没有火十年,只是张三在二六年将小说影视化了,所以王翠花才在地铁上打开,进入了那个世界。而比小说更闭环的是 成何体统真的是一六年开始写的,二六年动漫、短剧、电视剧各种改编都有了,真的很难不怀疑是张三让成何体统在二零二六年被更多人看见了,而我们这些观众成了鱼蛋故事的 npc。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再过几个月,我们的鱼蛋就要在现实里相遇了。


二零二六年必看国漫城和体统第二季首播,连更三集,看起来大事很妙啊!这部国漫主要讲述了三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从对立到联手对抗权谋大佬求生的故事。第一季中更是创造了许多搞笑名场面火爆出圈。比如 how are you i'm fine and you? 陛下, how are you i'm fine and you? 这是女主与婉莹穿书后在世庆夜时与男主夏侯惇相认所使用的小学英语暗号,两人也因此结成同盟。谢咏儿在工业上表演现代歌曲茉莉花,头一次看到很嗨 皮,你是不是那个那个茉莉花?哦,对的, 引得男女主憋笑互掐大腿。后续男女主发现谢永儿也是穿越者,三人摊牌相认,过程搞笑不断,最后一起抱团狗命可还行?还有许多现代人士的搞笑对话,追星、恋爱等话题一个不落。在第二季中,夏侯惇与于婉莹一起度过了官亡社下的背山刺杀危机, 也成功扳倒了太后谢永儿来投靠他俩。本以为于婉莹对谢永儿说的一决胜负是什么正经的事,没想到下一秒就打起了乒乓球。又一个搞笑名场面诞生,夏侯惇虽然没死,但中毒加深陷入昏迷,于婉莹嘴对嘴喂药,不禁害羞起来, 估计蛋总只恨自己当时是昏迷的状态吧。两人经历了生死磨难后,相互做起的心理疏导,感情逐渐升温,在恰到好处的氛围下深情接吻,超喜欢第二季动不动就出现的甜蜜画面。而另一边,官网企图给夏侯蛋扣上四亩的罪行,他的终极谋反计划也提前实行。 接下来男女主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危机呢?看完后我敢说这部作品绝对是二零二六必看的国漫黑马 多重穿越设定,打破传统现代人用搞笑方式应对宫斗反套路,不断在搞笑中暗藏权谋与温情角色,塑造立体穿越者的挣扎,原生纸片人的觉醒,让每个角色都变得鲜活。前三集完全看不够,期待后面的剧情,每周日九点记得一起来看。

二零二六年一月刚过去,那雨又上了一波新剧,完美帮大家测评了几部热度比较高的,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西雅欢剧吧!尘何体统改编自七英俊的同名小说现代牛马,手握剧本穿到书里,联 合初中生暴君,本以为能轻松改命,结果居然被古代土著按在地上摩擦。先说说这部剧的优点,首先是剧 还原度高,前六集作为搞笑剧下饭完全够用。现代牛马王翠花发现自己穿成了穿书文里的炮灰恶毒女配于婉英,为了给自己找个靠山,他决定好好处理的炮灰暴君下猴蛋,没想到暴君居然是自己人。那个谁? 这不是现代人的口头禅吗?难不成陛下, how are you fun? thank you? 原来暴君也是穿梭过来的,两人一拍即合,一边在外人面前扮演昏君妖妃,一边寻找逆天改命的方法。哇,飞了哇,陛下,这个视频好好吃, 爱妃吃。外人以为他们夜夜笙歌,实则两个人是在打牌,区区只骗人。恶人,绝对的恶人, 无论他穿没穿都是恶人,所以你得比他更恶炸, 要不起。外人以为妖妃失宠,暴君发怒,实则两个人在房里吃火锅吃的热火朝天。本以为手拿剧本逆天改命简直易如反掌,谁知元书男主端王却总能未卜先知,提前算准他们的下一步。为什么?为什么端王总是能预判我的预判? 难道我在他眼中才是一个真正的纸片人?这部剧的第二个看点就是男主夏侯惇, 他骗女主说自己是两个小时前穿过的,实际上他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就穿到了这个世界里,最开始他也希望能够找到同 类,还在花园里摆下了 sos 的 求救花样,可惜从来没有人能够读懂他的求救信号,他慢慢的开始放弃挣扎,被这个世界同化,成为世人口中的昏君暴君。 直到于婉英的到来,夏侯惇的求救信号在迟到了十六年以后终于有了回音,所以他把于婉英当做自己的救赎,自己的福目。因为早知道深宫中的危险,所以他早为于婉英谋好了出路,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背负你的,万一哪一天我先死了,在我死之前把你送出宫, 远离这是非之地,任何人不能上你分毫。我发誓,许多人要他斩杀妖妃,他充耳不闻, 明知道于婉莹和端王私下见面,他也不过问他尽他所能庇护于婉莹,同时也尊重于婉莹的所有选择。明明做好了被放弃的准备,可是当于婉莹选择他时,他还是会抑制不住的偷笑,为自己是被选中的那一个而感到雀跃。最后再谈谈这部剧的缺点, 首先就是滤镜太狠了,画面上蒙了一层雾,还有就是有些造型真的比较劣质,全靠王楚然的颜值在撑,还有一些特效也比较劣质, 这是在干什么?顺便一提,这里把陈磊也拍的很丑。唐宫奇案之 清雾风明白鹿和王新月主演的古装探案剧,话说这是他俩几搭了开头作为导入的明婚案子,在探案里头并不算新鲜了,而且拍的有点故弄玄虚, 比较一般。第二个案子是女主李佩仪在宫中的好姐妹婉顺公主,因为生母地位卑微,从小不受待见,直到需要和亲的时候,皇帝才想起来有她这么个女儿。没想到婉顺外表温顺,实则反骨。宫宴上,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设计自己假死, 想要和心上人林宁逃出皇宫。他以为自己能够奔向新生活,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之前同他有过节的贵女崔曼淑专门设下的圈套。你们每一次见面,每一次优惠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就连这个 他都分享给我了,你在我们眼里呀,这身衣裳穿与不穿 没什么区别。不堪受辱的晚顺一刀刺死了崔曼舒,并且顺便刀了渣男凌凌。皇帝知晓晚顺假死和杀人并没有怪罪于他。晚顺以为皇帝终于觉醒了父爱,结果他只是想要晚顺去和亲而已。朕会为你再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保证会让你嫁的 安心无忧。晚顺知道自己难逃和亲的命运,所以他转身干脆利落的越下了城楼。这样的话, 就没有人能再逼我做,我不想做女人。婉顺死了之后,皇帝立马又封了个新的昭远公主 完成和亲。对于皇帝来说,女儿只是他完成政治联姻的工具,这个死了,大不了换一个,他根本感觉不到愧疚和惋惜。对于婉顺来说,寻死是他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唯一一条有效途径。 个人觉得第三个案子壁上花更有看点一些。一具被埋在宫墙里的宫女尸体牵连出了皇宫里的肮脏交易。有人私设妓馆,以 营生为由将出宫的宫女骗到妓馆,逼良为娼。宫女们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小屋子里,沦为达官贵人的玩物,饱受虐待。这个案子里最让人动容的就是那些身处绝望却依旧不放弃求生的宫女。 一向谨慎的逃之,本是为了确认好姐妹安全,却不幸被一同拉入了这暗无天日的牢笼中。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求生,也没有放弃过拯救其他人。别忙活了, 你出不去的,我会把你一起救出去的。为了求生,他挥刀坚定的刺向人渣。因为涉及此案,有许多高官贵人,查案路上阻碍重重,天理难昭,那他们就靠自己和对方争个鱼死网破。出逃的宫女们以身入局, 选择和那些人渣同归于尽。当所有的痛苦、挣扎、噩梦、眼泪、罪恶,最后都只剩一坡黄土, 谁来陪这些女孩一生?原本的好光景壁上花,这个案子让人痛惜,联想到最近现实生活里的新闻,更是让人不寒而栗。目前看下来,唐宫奇案的案件都比较关注女性,而且有借古照今的感觉,这一点上可以加分。这 剧不足之处就是出现的案件并不算齐,而且探案过程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但是作为一部轻探案剧,下饭还是 ok 的。 另外,如果想要嗑 cp 的 话,这部剧不太合适哈,因为白鹭和王新月的 cp 感为零。 生命树胡歌和杨紫主演。我看了十四集,最大的观感是食之有味,但弃之也不可惜。前五集铺垫很多很零。 讲柏拉木拉猖獗的盗猎盗采行为和落后的经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互矛盾。讲胡歌饰演的副县长多杰成立巡山队,条件艰苦。杨紫饰演的警察白菊对晋山的渴求,还有为了铺垫白菊的弟弟白吉的成长线设计,白吉参与扒羊皮的行 前几集铺垫很多,但剧情没有实质性的发展,缺乏真正吸引人的钩子,一直到张德华饰演的记者邵云飞出现。邵云飞作为省城记者第一次来到柏拉木拉,对什么都好奇,人又憨傻傻的上了人贩子的车,人家在那盗踩,他拿着相机大大咧咧的拍下人家所有的作案过程。 你们这捞的是啥呀?这可是活饲料,一斤能卖三百块钱呢,这么值钱呢?好东西啊,好东西,好东西,热黄体啊,这东西,这东西能随便捞吗? 少云飞被巡山队解救以后,记者的本能让他对柏拉木拉这个地方和巡山队产生强烈的兴趣,所以他自请留下来记录巡山队的故事。 少云飞加入之后,剧情开始有了一个个高潮,比如在逮捕盗猎分子途中夺劫中枪,白菊和少云飞等人差点死于暴风雪中的剧情。 那为什么说这部剧食之有味弃之也不可惜呢?因为这部剧目前看下来最大的矛盾是经济和环保之间的矛盾,重点突出的是巡山队打击盗猎盗采,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坎 坷。可是作为马志祥最重要的一部分,马志祥的百姓却被剧情忽略了。作为马志祥的百姓,他们对于盗猎盗采是什么 态度?参与倒立倒彩的马志县百姓又是怎么想?这背后是否涉及当地人信仰与生存之间的矛盾?还有,剧里不管是建立经济开发区还是自然保护 区,实际上都会影响当地居民的生存与发展,他们难道没有反对的声音吗?这些真正的冲突和矛盾剧里面都没有展开。所以我觉得生命树这部剧是杂吧。杂吧也有味道,但是不吃也还好啦好啦,以上就是挖妹的近期再播素品,你最近又在追哪部剧呢?

原来现在看成和提桶的我们,就是他们留下的彩蛋。原著里故事的开始是二零二六年,有一个霸总投资一本小说,被赶地铁的女主刷到,产生穿书气息,他变成书里的妖妃俞婉英,遇到比他早十年穿书过来的男主 how are you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故事的结尾是男主死后回到现实的二零一六年,那时候他还是刚穿书时的初中生模样。而此后十年,女主在书中独自老去,男主在书外孤独长大。直到十年后,男主成为一个霸总, 他开始搜索这本小说的痕迹,阴差阳错投资影视化,小说才开始重新推流,于是就有了前面的一切。 而站在观众视角看成和提桶定档最妙的就是这部小说之前一直不温不火,突然有人投资改动漫,让他成功推送,吸引网友视线,然后开始一系列影视化。从二五年的短剧到二六年即将播出长剧, 刚好和女主穿梭时间宿命般的闭环。或许我们熬夜追更讨论剧情的时候,张三就在某个屏幕后傻笑,单手摸索两页小说,对着晚樱二字轻轻叹气,如果小说里的他们真的存在,那我愿意做推动剧情的 npc。

如果当观众也变成剧中人的一环,会是什么感受?成了提桶里谢咏儿穿进以端王为主角的大男主,文王翠花和张三再从现代穿进以谢咏儿穿书为主线的女娲穿书,文里变成炮灰鱼婉樱和夏侯惇。本来以为这三重世界已经 够俄罗斯套娃的了,却没想过当我们观众打开这部剧,还是 play 的 一环成河。提桶援助方外提到夏侯惇跟于婉莹吐槽二零一六年的文,为什么他二零二六还能刷到这么烂的文,凭什么火十年?后来才知道能被他刷到,是因为夏侯惇回到现代后努力当上总裁,影视化了,这本书靠大 力的推流,最终才被女主看到。而现实中尘埃底冷的原著短剧、漫画、动漫、影视剧全面开花,剧本播出的时间正正好是书中说的那个二零二六年,如果不是精心设计,那真的算是太有缘分了。冥冥之中,观众也成了莫比乌斯环的一环,原来我们才是那个彩蛋呢!

原来我们都是剧情的推动者,见证了鱼蛋从离别到再重逢的瞬间。在成河提董的原著结尾时,玩应和蛋总终于再次回到现实世界,然而两人之间却横跨着整整十年的时间。 张三穿越回来的时间是二零一六年,而翠花所在的时空却是二零二六年。此时的翠花并不认识张三,但是没关系,他最擅长的就是等待,为了能和翠花早日相见,他努力学习工作,最后成为了事业有成的总裁。当时两人还疑惑为什么剧情这么烂的小说却能火十 年,而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原来是已经成为总裁的张三,靠着超能力将这部过气的小说硬生生的捧到影视化。而今年正好是二零二六年,尘合体统的漫画、电视剧接踵而至,仿佛我们都成为了真实的 npc。 而这份跨越了十年的情愫与思念,是否会在某一天的上班早高峰推送进某个人的手机主页呢?从幼时就开始经历各种身心上的折磨,在这个草间人民充斥着权力斗争的痴人社会里,连好好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从天真的小孩成长为心机深沉的帝王,他几乎要被这样的世界同化了。究 竟是张三在扮演夏侯惇,还是夏侯惇困在蛐窿里拼命模仿记忆中那个早已模糊的张三?那些关于现代世界的记忆, 将是上辈子做的一场梦。而御花园的求救信号年复一年,四季流转,埋在泥土里的现代简体字纸条承载着多少个难免日夜的期盼。 他靠着内心那摇摇欲坠的来自现代人的道德和良知,苦苦支撑等待了几十年,才等来了一句试探性的 how are you。 看似命中注定的相遇,实则早已蓄谋已久。如果世间一切皆有因果,那我愿意倾尽一切,只愿能够与你再次重逢。

如果说明星都要有进行曲的话,那么没人能在富士山下里打败陈磊。凌厉的五官,周正的长相,不经看向镜头略微模糊的画面,这静静的感觉,但身为南方人的他,却有着金城贵公子的金贵, 不是完全有攻击力的那种,而是带有一丝斯文内敛。当他穿着黑色西装走路时,身上的那股痞帅,立马就能想起赵平金那句,只要我还稳得住局面,他的事我管一辈子。身处在晚宴中,一举一动都是尚未者的姿态,好像有了百年家族需要还来继承, 出现在任何场合都不怯场,游刃有余,不卑不亢,小事随你闹,大事往我身后靠。好像能从这些 视频中看他作为年上的证据。而他自己本身就很可靠,和剧组聚餐时,会偷偷跑出去先结账,见到粉丝的第一面,先关心他们冷不冷,冷不冷,穿那么少跑来玩游戏。在得知四号是部安全座椅时,看到白鹭过来,立马就去到了那个危险座椅。 张云龙说和陈磊认识,脚受伤那会,他每天都会发信息问他,三天给我发了三次,问我在哪,然后要给我去买药,问我地址,然后要给我送奶茶,送所有喝的吃的水果什么的,所以我没有告诉他,但是他还是通过工作 人员问到了我的。工作人员给我送过来,从眼神到极致,都符合这首歌里高干文的气质。有机会见他,我一定拉个音响,让他踩着歌的鼓点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