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老师,我该如何回绝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她的名字呢?我说兄弟啊,你真有意思, 你不用想着回绝,说实话就行了呀。实话就是,要是离婚了,我不用把房产分一半给你,并且有房子我方便找下一个媳妇。 我就不明白了,人家都明着抢劫了,你还在那琢磨着怎么说,委婉啊,如果不惦记着离婚,房产证加不加名有什么关系呢?没关系, 所谓家门的安全感,不就是说这个婚姻我必须是输赢通吃,风险拟单。这婚姻过得舒服还好,过得不舒服啊,我白得半套房子。基于这种,无论过得好不好,都稳赚不赔,沉没成本,不但没有,还有收益, 他就没有多大动机去经营好你这个婚姻,反正什么也不亏,还有的赚来。而你付出了那么大的沉没成本,你必须在婚姻里当牛做马。这还是往好了去想的呀,不考虑骗婚的事。 所以遇到有这种心思的人,扭头就走才是上策,否则即使这件事没成功,以后你也别想过。好啊,心里有个解不开的劫了。 另外啊,你要多学多问啊,咱往好了劝,你即使加了名字,不代表房子最后就一定是他的呀,或者不代表房子一定有他的那一份,这个你要懂得去搞啊。 但是只要加了两个人的名字,卖房的时候只要他不同意不签字,你这还真没有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大别劝你,一定商量好了再买房,一定商量好了再结婚,一时为了面子 什么都好好好,行行行,最后再撕破脸,那个结局更惨, 曹操结婚的人很多,因为彼此不了解而曹操离婚的人很少,因为离婚都是在彼此深入了解后做出的结果。我是那边和一个狗蛋千杯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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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千万别写一个人的名字,关于这个事情啊,说五点,以女生举例啊, 虽然说婚后买房子写一个名字,写两个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写一个名字会有很多风险。第一,如果婚后写一个名字,那么相当于这个房子是 男方的名义上的个人财产,他可以随意的处置,比如说这也给小三,比如说房子贷款抵押,比如说房子卖了任意挥霍。这第一个,第二个,如果说房子办理贷款的,只需要他一个人签字, 你不用签字,相当于你少了一个签字的方式。第三个,如果只写一个名字,他给他的父母设立了居住权,那这个人就可以永远居住,永远居住对于以后的你的房子的出卖都有影响。 第四个,如果房子只写一个名字,离婚的时候会先确认份额,他不是说一人一半的,很多人认为,哎呀,婚内买房子,个人双方是一人一半,错误啊错误, 怎么分?离婚怎么分?首先看出资。第六个,如果说房子买一个名字,写一个名字以后,你要加名字,在法律上视为买卖,你要交税,交契税,增加成本。所以说房子登记在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看似哎简单, 背后暗藏很多玄机啊,咱们千万不要犯糊涂啊,你学会了吗?有任何问题赶紧关注咨询我们专业律师啊!

hello, 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姚律师,问你们啊,结婚之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和写两个人的名有区别吗? 你们一般是写一个人还是写两个人?那到底是写一个人好还是写两个人好?把你们的想法打在公屏上,这里姚律师跟大家讲一下啊,如果说啊,你们不离婚,这辈子都不离婚, 感情稳如泰山,从来没有考虑过离婚这事,你也断定不会离婚, ok, 写一个人,两个人无所谓, 因为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吧?那如果说,但凡你对你的婚姻有一丝丝的顾虑, 不想离婚的时候会踩坑,那这个名字该怎么写就非常的关键。为什么? 我今天就把这个写一个人的名字所可能会有的常见的坑给大家一一分析一下。首先第一个风险,如果你只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他就有可能瞒着你偷偷的把这套房子拿出去抵押,拿出去售卖。 很多人又会问了,哎呀,结婚之后买的房,他想要去抵押,他想要去售卖,有那么容易吗?不动产证中心不都是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吗? 哎,这是规范办事的情况下,但是不规范的事不办事,不规范的人还是比较常见的吧,即便不常见,偶尔也是有的吧,是吧?啊,因为人嘛, 主观能动性是非常大的,所以说,但凡出现这种不规范的情况,他就有可能钻空子,就可能把这个房子对外出售,对外抵押,对不对?又有人说了,他对外出售,对外抵押,那无权处分呢? 我跟你讲,对外出售了,如果对方是善意第三人,法律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 你只能去向你的配偶去追偿,能不能拿到钱另说不一定。如果对外抵押了,你这个债务,还有可能被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你想要打破这个夫妻共同债务,你至少得请律师吧,是不是你律师费得花出去吧,而且不会便宜的,放心 啊。第二个风险就是,如果说你这个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又只写了对方一个人的名字,那我跟你说,等到离婚的时候,对方肯定就会说,这个房子是我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予,跟你没有关系, 他事后再补一个赠予协议是非常简单的,而法院真的很有可能就会裁定对方的说法。因为如果是对双方的赠予,那就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啊, 是不是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如果你们离婚了,那再结合你们两个人之间啊,结那个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没有孩子,对方有没有过错,是吧? 那可以尽量去争取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你的争取难度非非常非常非常大,懂了吧?这是第二个。第三个风险, 离婚了两个人都想要这个房子,那房子不可能一分为二判给两个人,他只能判给一个人。司法实践当中,法官一般更倾向于判给房产证上有名字的那一方,知道吗? 因为不动产登记他有公示效力的是吧?法官也不想给不动产证中心登记的人增加麻烦,也不想在执行的时候增加麻烦。那你这边只能拿折价补偿款,可是补偿款有那么容易拿吗?对方说,我没钱,等房子涨价了,等我赚钱了,等我把房子卖了,是吧? 那如果写两个人的呢?那你就有平等的使用权,请求权,房子给谁还不一定呢,是吧?第四个风险, 婚前财产被混同的一个坑。什么坑呢?如果说你是用自己的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买了房,却只写对方的名字,又没有书面约定,这房子就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对方就可以组成分割,是吧?当然,写你自己一个人的名没关系哈, 知道了吧?然后第五个风险,对方如果给别人设置了居住权,或者把房子擅自出租给别人,你想把对方赶出去,很难很难的, 你作为实际的共有人,用不了房子也拿不到收益,到时候维权你又得请律师,费时又费力,还不一定有一个好的结果,对不对? 所以呢,总结一下,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长久不变的,只有利益是永恒的。离婚率现在多少高了?所以我说啊,建议大家 婚后买房,写两个的名字,保险一点好吧,最稳妥最公平的选择就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财产也应该共同享有,共同保障。关注我,每天学一点法律知识,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有什么利弊?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所以相对来说没有好坏之分的。 一、婚后买房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 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著名单独所有。二、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 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朋友们注意了啊,夫妻买房子尽量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很多人认为写两个人的名字可能会更安心一些,其实啊,没有这个必要,只要你领了结婚证了,哪怕只是写一个人的名字,房产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要是把两个人的名字啊都写上了,一旦一方的征信呢,出现了问题,另一方啊也会受到牵连,比如说贷款买车或者申请信用卡等啊, 都有可能因为配偶的征信不良啊,而被银行拒绝。而且房产证上一旦出现夫妻两个的名字,就会占用双方首房首贷的资质,以后再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啊,首付的比例,贷款的利率啊,还有交的税啊,都可能会增加很多,会多花好几万的冤枉钱。这个呀,你一定要知道。

房产证到底写谁的名?写俩呢,怕麻烦,写一个吧,怕吃亏。中介呢,说的是一个样子,亲戚呢,有各有各的道理,越听越迷糊。我给你一个扎心的建议啊,别轻易写夫妻俩的名字,不是不信任你一半啊,是能避开三个大坑,每一个都够你头疼的。 第一个坑啊,卖房的流程麻烦到炸,写两个人名字的房子呀,以后卖房过户抵押,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少一个都办不了。 一方出差生病或者闹点小矛盾,房子啊,就卡在那,动也动不了,眼睁睁的就看着错过了最佳的出手时机。这第二个坑啊,就是浪费购房资格,抬高首付比例。 全国呀,还有很多城市限购限贷,写两人的名字来,房子呢,算夫妻共同持有,下次再买房啊,直接第二套,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蹭蹭往上涨啊,几十万的利息就这么白白的多套了。第三个坑啊,就是离婚继承, 这父母要是出事了,到时候房子全是事。还有啊,一旦婚姻出了问题啊,房产分割,扯皮啊,就能扯几年。 要是父母出钱买的房,写了两口子的名,法律上很容易算成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方父母的权益啊,保护不住,亲情钱,房子搅成一锅粥。而且啊,法律规定的很清楚, 婚后买的房子,不管写谁的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一个人名呢,权益一分不少,流程也简单一大截,非要写两人,那到底怎么写才省心呢?给你三个方案,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就行,法律兜底,流程简单,不浪费资格。婚前买房,父母出钱的,写出资方一个人名,把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保护清楚,实在想写两个人的名字。安分公牛提前约好各自占比,白纸黑字写明白, 比糊里糊涂的共同共友强的多。房子是家的主体,不是焦虑的源头。房产证署名,别冲动,不写两个人不是不信任,是更理性更省心的选择。

我最近发现了一个聪明绝顶的男人,他结婚买房就只写老婆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到底写谁的名字?我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呐,都觉得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对吧?一人一半多公平呢, 你们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那我跟你说啊,买房啊,你就选你老婆一个人的名字,保证能让你们夫妻的小日子越过越红火。因为第一点,新婚姻法大家都了解吧,现在啊,最新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在你们拿结婚证之后买的房,你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都算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分钱协议,房子归一方单独所有,或者是重新分配房产的比例, 比如最近比较流行的是儿子占比百分之九十九,父母占比百分之一。所以呢,不管你是写一个人还是写两个人,那都是共有财产,万一以后哪天真的要离婚了,也是平等分割,好处也没多大,但是必定一大堆。 那就是第二点,房产证上一旦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双方也就失去了首套房的房贷的资格。 现在虽然是首套房,二套房的商贷首付都下调到了百分之十五,利率都是三点零五,但二套契税补贴要少一半呐,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也要低不少,利率还上浮到三点零七五。万一。哪天又重新恢复了二套房百分之三十的首付的政策, 咱们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贷款利息上浮也会多很多。政策呢,其实就是一股风,随时说变就变了,但是呢,咱们一定要掌握主动权,你想当年限购,多少人为了买房去离婚,结果好多假离变成真离了,人房两空的事情可真的不少。 我是觉得啊,这样有感情,房子啊,就是个温暖的避风港,感情要是出了问题,房子也就成了唐僧肉是谁都想咬一口。 所以呢,买房啊,到底写谁的名字?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也欢迎点赞收藏,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朋友,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 我就是武汉坚持十六年只说真话的房产人,有任何买房难题都随时欢迎点关注问娘子。哎,关于房价和房源,在我这里没有任何秘密,明明白白想好房,资产保值不徘徊,我是明泽。

大家有没有纠结一个问题,房产证到底写谁的名字好? 今天我一次性讲透四种方案,利弊全说清。第一,只写自己的名字, 只写自己的名字,产权清晰,自己说了算。婚前全款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但如果是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房子归你,但是补偿对方还款和增值的部分。好处,处置灵活。缺点,对另一半缺少保障点, 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写两个人的名字,法律上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不管谁出钱谁还贷,双方都有份。 优点,公平有保障,安全感足。缺点,占用双方购房名额,以后再买房就算二套房,成本更高。第三,写父母名字。 有的人为了避免风险啊,写父母名字确实能避免婚姻分割, 但隐患很大,未来继承过户麻烦,可能有家庭纠纷,赠予继承,还有额外的费用,还可能占用首套房的资格。第四,写孩子名字。直接写孩子名字坑最多。 孩子未成年,房子不能随便卖,更不能抵押急用,钱都动不了,还占用了孩子首套房的资格,他长大再买房就是二套,成本会更多。最后总结, 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的。想要安心稳定,优先写夫妻名。 想要个人独立就写自己名。想少踩坑,别轻易写父母和孩子,买房是大事,名字怎么写一定要想清楚再决定。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这种房子男方是可以在不经过配偶的同意下直接把房子给处置掉的。其实我还想告诉大家一个反常识的事情,即便结婚之后,你跟你老婆买的房子, 如果只登记在你老婆一个人的名下,写着单独所有,那不好意思,你老婆也是可以一个人处置掉的。我说的你们可能又不行,你们待会可以听一下我们那个录音啊。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但是这个房子现在是只登记在男方名下, 想问一下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男方是不是可以单独处着呀?比如说卖的时候,他是不是就不用经过女方的同意啊? 可是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婚后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那我们单位我们是份权利人,你们这里办手续,就不管是他婚前还是婚后的,只要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写的单独所有,你们就都可以给他办。我们刚刚最后那个问题,你们是只认那个权利人,不需要配偶签字,也不需要通他配偶是吧?那我们单位我们是份权利人,是谁 谁就有钱来侵占共同财产的话,谁的法律权利进行问一下,哈哈哈,不是婚后买的肯定是不侵共同财产嘛,只是说我们现在想了解这个程序的问题吗?如果说你们那边不需要确定,告诉我们,就说不需要配偶过来签字就可以了。 那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只写了我老公一个人名字,现在我们闹离婚,我有什么正确途径吗? 这种情况你可以去做意义登记,比如说你老公已经起诉你离婚了,你可以拿着按揭受理通知书、结婚证,以购买房子的出资的证明 去证明你是这个房屋的共同产权人。这种情况下去做一个意义登记,别人能够看到他的意义登记对,别人可能不会买对,但是如果说他也买了,其实本质上也是可以撤销的,因为法官觉得说你有主观的恶意,你明明知道他这个房子已经有意义登记的情况下,你还要买他这个房, 那么他其实是可以撤回的,而且省了财产保全的费用。但是如果是男方婚前他一个人买的房子,这种情况是不能进行意义登记的, 因为不动产中心那边会默认这本来就是他婚前的房子,这个权属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你不能来进行意义登记。但是如果是你婚后买的房子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你们在闹离婚的情况下,意义登记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意义登记花个几十块钱就能保障你的权利。明白。

两口子买房,房本应该出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出两个人的名字?这个话题应该有点沉重,而且我说的特别现实,说不定可能会挨骂。以前呢,我是不给建议的啊,房本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他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一样的, 这个决定权就交给客户自己。那出两个人的名字是出一个房本还是出两个房本?如果一定要我给建议的话,我可能会说出一个会更简单一点啊,一个房本拿着方便,而且省十块钱 啊。因为出房本的时候,出一个房本是八十,两个房本呢,是九十。但是现在我这个观点转变了,我建议出两个人的名字,而且是两个房本。 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呢?主要有三个考虑哈。呃,一个比一个现实,尤其是后边两个啊,可能有些人不大爱听,一个呢,是有些单位现在是可以报销供暖费的啊,有些人买房的时候,他想不到,考虑不到, 那没有名字,单位就报销不了。那虽然后期可以通过夫妻更名的去加名字,但是如果这个房子你贷款了,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 夫妻更名是比较难实现的。所以不如在一开始的时候呢,房本就直接写两个人的名字,二个呢,当房本持有人想瞒着配偶去处理这套房产卖掉,或者是去做抵押贷款,一个人的名字他通过不正规的渠道里边有一些 打擦边球的,这种空间有可能会实现。但是如果房本是两个人的名字就非常困难了,因为既是夫妻又是共有人, 这个房子无论是要卖还是要去做抵押贷款呀,共有人是必须要同意知晓并签字的。第三个也是最现实的一个啊,当夫妻之间产生信任危机的时候呢,出两个人的房本,并且是两个房本的时候,比如说在冷静期啊,或者说在这之前可能就分开了, 双方可以各拿一个房本,就不会存在说这个房房本是你的名字,我放心,或者说房本应该是谁拿着的这种争议。买房呢,是两个人结婚很重要的一个主体啊,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小小城市啊,对于普通家庭来说, 房子都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我们当然要对生活抱有期待哈,乐观一点没有错。但是呢, 结婚这个事情呢,它是一件人生大事,但是经常被草率的决定啊,无论是你自己决定还是你被决定,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可能就结合在一起了。而且哪怕充分了解了,结婚也确实也不只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啊, 它是两种价值观,两种生活习惯,甚至是两个家庭圈的磨合,所以确实也应该做一些更现实的考虑。

夫妻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和写两个人名字有区别吗?我告诉你,有区别,而且区别还蛮大的,如果你处理不好的话,将来可能会给你带来挺大的麻烦。我不妨跟大家讲一个故事啊。那是我二零幺五年刚刚入行,就被我遇到了第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当时呢,成交了一套小面积的公寓,我们就给他签合同,办流程,所有的手续一条龙都是这个男方在办,最后遇到一个什么问题呢?原来这套房子他在卖的时候啊,是还没有征求他老婆的同意的, 哎,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名字吗?所以说签合同各种流程都不需要他老婆出现的整个流程。呃,下来了以后呢?他拿到钱干嘛去了?直接过大海澳门那边去了, 回来是空手回来的。接下来问题就大了啊,这个女方过户了以后才发现,哎,我房子没有了呀,然后他就来我们公司闹,那时候可棘手了,因为我也是个新人小白嘛,啊,处理经验不足,然后,哎,我们店长陪我们,哎呀,这个安抚这个女业主, 他在我们公司连续过了七个晚上,报警都报了五六次,待在我们公司不愿意走了。 但是整个流程看下来吗,好像又没有说违法违规的地方,因为男方的名字,男方签合同,男方收款,男方办流程,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是有问题的,但是最终呢, 还是闹得夫妻感情不和,最后的话听说还是离婚收尾了。所以说这个经验教训就给到我们,就说写单方的名字虽然依然还是夫妻的婚内共同财产,但是 婚内怎么处置的话,另一方有可能不知道的呀,现在很多新人小白在买房的时候呢,不知道该写一个人名字还是两个人名字,但很多中介呢,为了方便呢,他会直接跟他说,哎,反正都是婚内财产了,没有关系的,但是 有可能就会遇到我所经历的这些事情啊,当然也有很多人说,哎呀,那我如果说一定要求对方写我名字,是不会会不会影响感情呢? 那你不妨反过来去想,因为看我这个视频的应该是双方,对不对?那我们作为另外一方,我们能不能主动的提出,哎,我一定要写对方的名字呢,是不是?咱们反过来想吧,我买了房子,哎,我除了写我名字,我一定写上我 老婆的名字,那是不是双方的感情反而是增温呢?同时呢,也规避了将来的我说的那种风险了。你还别说,这个是存在一定这么情况,人是会变的吗?是不是?最起码你们还是两个人参与进来去分配这个财产,起码对方是知情的是不是? 反正你说我,你看我刚才举的那个例子,就是因为这个事情,我听说最后他们还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纯纯因为卖房这个原因啊,但是肯定是有一部分的原因在里面的, 所以说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和两个名字有没有区别?有区别啊,所以说大家买房的时候呢,酌情考虑好不好?

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要不要加女方名字?那生孩子都 aa 了,人家这边男方出的钱买的房子会加女方的名,一分钱不出还想加名,那肯定得写女方的名字呀。为啥 首先第一个他们要共同还债,女方也付出了劳动,第二个呢?这是一个家,这是要有一个保障的,有一个温暖的家的保障。 哪说你住在我家,随时被你赶走呀。那如果说加了之后离婚了怎么办?离婚了我大意,我净身出户。我来说法律上已经已经法律已经把这个风险给你隔绝了,这个不要担心这个经济上的问题。作为一个女朋友,很多的时候她是感性大于理性的, 如果说你说不加,基本上这个婚姻埋的雷很大。谁想着一结婚就想着离婚的事,是不是我觉得为了家庭的和睦, 婚姻的幸福必须得是你出钱了就加,不出钱就不加,要不然的话,你人家全全款出的,全款买的房子加上你的名,这反而会给你的婚姻埋下一个大雷,后面一吵架就把这翻出来了。 你只有加了你的名字之后,这个家庭才会把所有的雷排除,两两人才会共同向前走,为这个家庭长长久久做下了决定。他这个雷是不一样的,你要考虑个男人,男人和女人,他的你这是地雷,我这是导弹,男人和女人的情绪,他的思维他是不一样的。那你从吵架的过程中, 男的一般不会轻易的说这个房子是我的,你滚,肯定不会轻易这么说的。嗯,评论区的网友们评价一下吧,到底应不该,应不应该嫁?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不代表离婚的时候这套房产就会一人一半,很多人呢,真是在这个问题上吃过很大的亏。 为什么说结婚后大家都希望房子上能把自己的名字加进去呢?其实说白了就一个原因,觉得这样有安全感,那房子加了名字,这就好像这段婚姻多了一层保障, 好像哪天感情出了问题,自己至少还能分走一半。但现实和你想的和法律认为的完全不是一回事。那么婚前的房子,婚后加了你的名字,这件事到底有没有用呢?它一定是有用的, 但是不意味着离婚的时候就会对半分。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呢,法院要看的是你们当初加名的时候到底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只是简单的加了个名字,没有明确约定啊,出资比例呀, 占有的份额呀。那么在离婚分割的时候,法院很可能会综合考虑考虑,房子是谁在婚前买的,首付又是谁出的,贷款呢?主要是谁在还,那么最后的结果呢,很可能就不是一人一半了。 我在案件里呢,见过太多的情况,房子确实加了名字,但是真正在分割的时候,拿到的比例远低于预期。所以你一定要记住一句话,房产证上加了名,只是形式上的共有,但结果不一定是平分。 那么真正有用的是什么呢?不是说只是加了个名字,而是要清清楚楚在书面上做出约定。 我给你一个很实在的建议啊,就是如果你真的很在意这套房子,那就不要只是盯着加不加名,是要在房产本上注明 你占有这个房子的百分之五十的份额,这句话不写清楚,加了一个名字,也只是一种心理安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