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达克斯,脑海里像是被硬生生弯曲了一块混沌又空荡战场的硝烟,子弹破空的锐响,浑身撕裂般的剧痛还残留在神经末梢。可每当有人提起那个名字,我都只剩一片茫然。医生说我脑部受了重创,患上了失忆症。 可奇怪的是,我记得自己是谁,记得过往的征战岁月,记得世间所有繁杂琐事,唯独忘了他, 他们口中我的爱人,好孩子。我总能看到他红着眼眶,却强装镇定的守在我身边。他的眼神里藏着我读不懂的破碎与温柔,指尖触碰我时,总是小心翼翼,像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 我知道他很痛苦,那份崩溃几乎要将他吞食,可他从未在我面前真正倒下过。他牵着我的手,带我走遍了各地的民意,只为让我记起他。 三年,整整三年,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他从未有过一丝懈怠。我看着他眼底的光一点点暗淡,看着他为了医药费四处奔波,看着他明明疲惫不堪,却依旧对着我露出温柔的笑。可那些药物,那些治疗 都像是石沉大海,我依旧想不起关于他的分毫。他于我而言,始终是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个对我好到极致却让我满心愧疚的存在。离我们的恋爱纪念日只剩一天。那天晚上,我看到他接到一通电话后,原本沉寂的眼眸骤然亮起了光, 那是我三年来从未见过的稀奇。他紧紧攥着电话,指尖泛白,声音都在颤抖,嘴里反复说着谢谢,我马上带他去。挂了电话,他扑过来抱住力道大的几乎要将我揉进骨血里,温热的泪水浸湿了我的衣领,他哽咽着说, 达克斯有救了,有诊所能治好你,我们明天就去,就在纪念日这天,你一定会记起我的。我看着他喜极而泣的模样,心里莫名泛起酸涩,却依旧无法体会那份本该属于爱人的悸动。我只是蓦然的点头。 纪念日这天,我任由他牵着我的手踏上了去往诊所的路。那天的阳光很暖,洒在身上却没什么温度, 街道上人来人往,喧嚣嘈杂。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满是薄汗,脚步轻快,嘴里不停念叨着我们的过往,说等我记起来,要和我一起去做很多很多事,要弥补这三年的遗憾。我听着心里空落落的, 只能沉默地跟着他走。鞭故就在刹那间发生。刺耳的刹车声划破天际,一辆失控的汽车如同丰收般朝着我们冲来,速度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 我甚至还没看清那辆车的模样,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道猛的推开,身体重重摔在地上,手肘擦破了皮, 传来阵阵钝痛。我抬头的瞬间,世界仿佛静止了。我看到好孩子被汽车狠狠撞飞,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漆利的弧线,然后重重砸在地上。鲜红的血瞬间从他身下蔓延开来,染红了干净的路面,刺得我眼睛生疼。 那一刻,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我脑海里轰然炸开,尘封了三年的记忆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而至,将我彻底淹没。 我想起了初见时他羞涩的笑脸,想起了他怯生生的喊我达克斯,想起了我们在月光下相拥,他靠在我怀里,轻声说喜欢我,想起了我们许下的生生世世的诺言, 那些被遗忘的时光,那些失而复得的爱意,伴随着铺天盖地的悔恨与绝望,瞬间将我吞。 我疯了一样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冲向那片雪坡,双腿发软,几乎站不稳。好孩子!我颤抖着开口,声音嘶哑的不成样子,泪水模糊了视线,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我跪在他身边,伸出手, 小心翼翼的握住他冰冷的手。那双手曾经那么温暖,那么柔软,此刻却毫无温度,强硬的让我心悸。他的眼睛半睁着,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光亮。我记起来了,我终于记起来,可我的爱人却永远留在了这个我们满怀希望的纪念日, 再也不会醒来。耳边的喧嚣渐渐远去,只剩下我撕心裂肺的哭喊,和掌心触手可及的冰冷的绝望。原来最残忍的从不是遗忘, 而是我终于记起了一切,却永远失去了那个让我拼尽全力想要记起的人。阳光依旧刺眼,可我的世界从此只剩无尽的黑暗与寒冬,再无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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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达,我要你做我的狼呢?你干什么?我的狼呢?阿西达。阿西达为什么不说话而你我的狼呢?

哪有那么多天生好身材,不过是一次次历劫后的再坚持一秒。别问我为什么这么狠,因为流汗比流泪有用,肌肉比抱怨靠谱。我是启言,在健身房种生长点赞的这个夏天都能瘦成光。

我的童年是在马蹄声与长调中度过的。巧高里斯的天穹永远高远,拦得近乎残忍,鹰隼盘旋三日也触不到他的边际。草原辽阔如海, 纵是最健壮的骏马奔到力竭,也望不见地平线那端究竟有什么。牧人们说,巧高里斯的大地是用马蹄丈量的,巧高里斯的天空是用鹰翅划破的。可我那时总在想,若有一日,有人既骑得最快的马,又飞得过高远的鹰, 那他该是怎样的人?草原的夜晚,老人们围坐篝火,讲起那些古老的故事。 他们说,很久以前,有个孩子从天上落下来,被一位老客函收养。那孩子后来统一了千百年来互相撕咬的部落。用一句比弯刀更锋利的话,你们是想永远做帕拉丁猎场的兔子,还是成为能咬死猎人的狼? 他们说,那孩子后来成了更大的客函,带着草原的儿子们冲向乌云压境的帝国大军。临战前夜,他策马奔回草原,在星空下躺到天明。辽阔的草原生不出狭隘的灵魂,他怕那征服者的宝座会吸走骨血里的风。 他们说,再后来,一个金色的巨人从天而降,将一支军团交到他手中。他将那支军团命名为白色疤痕,将巧高里斯的长调扑进战舰引擎的轰鸣里。 那些故事太遥远,遥远的像银河另一端的星辰。我只当他们是传说,是牧人们围着火石编出来哄孩子的梦话。可那些名字却像种子一样落进了我心里。 茶荷台也素该晴夏朱巴托尔汗。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却总觉得他们离我很近,近到每次策马追风时,仿佛能听见云层之上传来一声孤高的音律。 改变我的是一场征兵。那年我十六岁,骑术已算精湛,弯刀使得比大多数同龄人顺手。可当那艘骑着白色和闪电的突击艇降落在部落外时,我握刀的手却第一次沁出冷汗。 走下来的不是人,是神。那身陶缸铠甲遍布疤痕,每一道刻痕都比我的年纪还老。他的脸被岁月削的棱角分明,眼睛却亮的像草原冬夜的寒星。他望向我时,我忽然懂得了老人们故事里的那些话。 真正的自由,不是选择站在哪座山巅,而是永远拥有离开山巅的勇气。我走上前去,在他面前单膝跪地。我想知道,我抬起头,声音比我预响的更稳, 巧高里斯的天有多高,地有多广,我想知道那些故事里的人究竟活成了什么样。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会转身离开,然后他开口,声音像风掠过草原。 你会知道的,但首先你得学会一件事。所谓白八之道,从来不是成为另一把刀,而是在奔驰中成为风本身。那一刻,我知道自己选对了路。 失恋的残酷超乎我的想象,他们把我的身体拆开,又一片片重新拼合,基因种子植入时的灼烧感像有万根钢针在骨髓里穿行。手术台上一时在剧痛与药物的双重作用下逐渐模糊, 我分不清那是梦境还是真实。恍惚间,我看见一个人,他背对着我,站在无垠的星海之前, 铠甲上遍布疤痕,肩甲处有一道深深的劈砍痕迹,像是某次近身搏杀时留下的纪念。他没有回头,只是静静望着斜窗外流动的星光。 那姿态太过熟悉,熟悉到我几乎能叫出他的名字。可在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他是谁, 我只隐约听见一句话像风一样掠过耳畔。被人看作狼总比被看作狗自在。然后他消失了,留我一个人在药物与剧痛交织的混沌里反复咀嚼那句话。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茶和台克韩。 原来那些篝火编的故事都是真的。原来巧高丽丝的天与地真的曾经被一个人丈量过,而他在我成为战士的第一页,竟以这种方式让我撇见他的背影。 成为阿斯塔特之后,我开始在军团的历史档案里拼凑那些散落的碎片。每一次任务间隙,每一次长途航行,我都把自己埋进那些泛黄的记录里。 我找到了也苏该风暴先知克韩的挚友,那个在卡塔鲁斯列谷以身化为光尘为军团撞开通往泰拉之路的人。 档案里记录了他消散前的最后一句话,那是对军团的斯祖伊利亚说的,我应该保护你,如果我可以的话,你胜过一切,因为你是我们的灵魂。不要悲伤,斯祖,我们为死亡而生。 我找到了秦夏、怯薛之主克寒的利剑与影子,他的记录只有寥寥几行,却在每个白八战士心中烙下深痕。他那种近乎苦修的沉忆,那种明知结局却仍将责任履行至生命尽头的孤勇, 让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叫做在注定清他的高墙下看清自己必须站立的位置。 我找到了托尔汗,那位曾心向影月苍狼,最终以赎罪之躯撞向死亡之主的克罕当案里说,他最后一刻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白八之道,不是成为另一把刀,而是在奔驰中成为风本身。 若此生注定无法成为狼,那便做一指乘着赎罪之风撞向死神的鹰。至少最后一程,他飞向了自责的山巅。我还找到了朱巴翰关于他的记录,藏在一次与帝国之权的切磋里。 那场对决,没有死亡,只有刀刃与雨水的交响。他曾对着西吉斯蒙德说,剑是自由,他是疾风,是闪电,束缚他就是束缚你自己。直到多年后,他倒在混沌战帅阿巴顿的刀下。 可我记住的不是他的死亡,而是他对喜悦的执念。战斗不是效命的义务,而是生命力的奔涌。 失败不是耻辱,而是一曲值得唱到最后一个音符的浩歌。这些碎片,我一块块拾起,一块块拼凑。他们拼不成一个完整的客函,拼不成一个完整的军团, 却拼出了某种更珍贵的东西,一种关于存在的美学。在这片黑暗绝望的宇宙中,仍有一些灵魂拒绝匍匐,选择飞翔。如今,我已经在军团服役多年, 每次任务前,我都会默念那句古老的谚语,像风一样前进,像雷一样打击,像雪一样静谧。每次穿越星海,我都会想起那些从未亲眼见过却无比熟悉的面孔,我想其也素该化为光尘前的平静,想起情下沉默如刀的背影, 想起托尔汗最后一刻释然的微笑,想起朱巴汉在雨中旋起官刀,说来让我们结束这一曲。 有时在寂静的航行中,我会恍惚觉得他们并没有真正死去,他们化作了风,化作了闪电,化作了每一个白八战士在冲锋时听见的那声来自云层之上的英镑,也会偶尔想起那个恍惚的瞬间, 手术台上药物与剧痛交织的混沌力,那个背对着我站在星海前的背影,他始终没有回头,但我已经不需要他回头了, 因为那一次短暂的介乎梦与醒之间的惊鸿一瞥早已告诉我,我走的这条路有人走过, 他们活成了风,活成了鹰,活成了自由本身,而我只是后来者。踩着他们留下的题印向着同样的方向奔去。我想起那篇在通讯终端上偶然刷到的文字,那是一个和我一样出生在乔高里斯的战士写的。 当我披上铠甲,手持钢枪,身挎铁马的时候,我便明白了,那雄鹰最终划破了浩瀚无垠的天空。当我看着远去的家乡, 看着那逐渐缩小的大地,看着那融为一体不可栽在悬窗上所清晰辨认的大地。逐渐远去的时候,我破碎的记忆不能给我更多留恋,不能再让我记起我的名字和过去的时候。至少我还知道一件事,我是乔高里斯的雄鹰与骏马, 我也是。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选择这条路,不是因为荣耀,不是因为力量,甚至不是因为忠诚,而是因为我想成为风的一部分。 而如今,我也开始飞翔,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消失在某片星海深处,也许我的名字不会被载入任何档案,也许没有人会记住我这个来自乔高里斯的普通战士,但至少 当我最后一次跃迁时,我会望向太拉的方向,轻轻笑一笑,然后告诉风,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