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陈律师,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工会吗?我认为是需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的理由通知工会。 但是食物中很多用人单位都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比如说二零二五、沪零二民中五八六九号案件,一审法院认为,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合法合理,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减数不当,但是仍然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 n 的 违法解除赔偿金。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 所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那我们单位如果没有工会的话,是不是就不用通知了呢?这也是不对的。 我举个例子,二零二五、沪零二民中六四二六号案件,二审法院在判决的梳理中,他是这么认为的,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的理由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应当通过通知地区总工会的方式履行告知的义务。 所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绝对不是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履行通知公会的义务,很可能要承担二 n 的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您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