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欧冠半决赛巴黎对阵拜仁的比赛中,出现这样一个守球犯规的判法,引发讨论。上半场补时第二分钟,巴黎圣日耳曼队十号登贝莱边路传中,球击中防守的拜仁十九号戴维斯的左手手臂, 第一时间裁判员并未判罚。在视频助理裁判介入后,裁判员发起现场回看分析,改判守球犯规,判给巴黎圣日耳曼队一个罚球点球。我们可以看到,登贝莱传中后,戴维斯是向左转身,右手确实收紧,紧贴躯干, 但是他的左臂弯曲,小臂抬起,封堵了一条传球线路。手臂所处的位置确实不是做这个动作的自然合理的位置,队员将手臂部至于此位置,是为了扩大来球方向的拦截面积。有球迷说,这个球先击中了戴维斯的躯干后,弹到他的左手臂上。 确实如此,但并不是说先击中躯干就一定不再判罚手球犯规,这里要看球的运行线路是否发生明显的变向。这个球击中戴维斯身体后,球依旧朝着原先的方向运行,并未发生明显变向。 从门后的机位我们也可以发现,手臂的位置扩大了来球方向的拦截面积。这是一个典型的非故意手球犯规,裁判员应该判罚球点球,不需要出示黄牌。 那什么是自然位置呢?同样在这场比赛中,我们看戴维斯在拦截类似船中时,手臂所处的位置, 向左转身,右手手臂为了避免与球接触,向后紧贴躯干,伸左脚拦截时,左手臂是后摆,一般不会超过躯干,这才是正常的手臂位置。 还是这一场比赛相同位置的船中另一个队员运气比较好,球击中了紧贴身体的左手, 如果球击中抬起的右手,这个球也一样要判罚手球犯规,这就是所谓的冒着被判罚犯规的风险将手臂止于此位置。这场比赛的解说嘉宾相当专业的解释了这两个手球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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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球不等于手球犯规,足球竞赛规则中明确告知,不是所有的手球都是犯规,这个片段中红队四号的手球就不是犯规。 手球犯规一共三大类,第一类,故意手球犯规,队员的手必不故意出球。手打球,这里红色四号队员明显不存在手打球的行为。 第二大类,非故意手球犯规,当手臂部触球时,其位置使身体不自然的扩大,队员将手臂部至于此位置,是冒了被球击中并被判罚犯规的风险。通过慢镜头我们可以知道, 击中红色四号队员手臂前,球来自队友封挡射门的身体,球的运行路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变化后快速击中了红色四号队员的手臂。 四号队员手臂处于自然位置,并未使其身体不自然地扩大,球击中队友身体后,线路变化很快,不可能存在队员冒风险的可能。所以这个手球很明显不是。第二大类手球犯规。 守球犯规。第三大类,使公方守球直接立即得分犯规,这里红队是防守方,所以也不可能是第三大类守球犯规。通过分析很快得出结论,这个守球不犯规。比赛中裁判员没有判罚犯规, v a r 也仅用了几秒钟回看分析,决定不介入。 最后想说蓝色的两名队员,裁判员邵生不想继续专注比赛,有时间举手不如立即上抢一次不错的进攻机会,就这样放弃了,这种习惯提升不了水平, 即使真犯规,这种球再有立 a 二的比赛,如果犯规必定介入,不需要举手。

最近有很多裁判员和我们交流裁判员如何掌握有力,后续我们将出一期专门针对有力的案例解读。今天我们来讲一个裁判员很好的掌握有力,确挡出对方的必进之球的案例。 在视频中发生这么有趣的一幕,队员射向空门的球踢到了裁判员身上,被挡出球门线。蓝队球员向裁判员申诉,不过裁判员也表示无奈,这种情况下裁判员也只能怪自己选位不合理,最后裁判员吹哨示意追球恢复比赛。 那么裁判员追球恢复比赛正确吗?追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裁判员需要暂停比赛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式。裁判员追球给最后触球一方球队的一名队员,除非是在罚球区内,需追球给守门员,当球进 接触地面时,比赛极为恢复。从这段话我们明确得知,是因为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裁判员需要停止比赛时需要追求恢复比赛。但是规则中还规定了一种情况也需要追求,那就是求接触比赛官员后仍在比赛场地内,并且 因比赛官员的触球造成任意球队发动了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因比赛官员的触球造成了球直接进入球门, 因比赛官员的触球造成的控球全发生转换。从以上描述中我们得知,球触及到了比赛官员,只有发生上面三种情况,裁判员可以吹停比赛,比赛已追求恢复, 但是前提还是球必须在场地内,即比赛没有停止。而视频中球虽然触及了比赛官员,但是已经越过球门线,即比赛已经停止了,那么就不符合追球的规定。因此本案例应该是以球门球恢复比赛。

为什么若昂内维斯明显首球没有被判罚点球?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也就是 i f a b 官网有明确规定,被队友踢出的球击中手不属于犯规,除非巨大获利,也就是首球后改变方向进球,或者是首球球员在随后立即进球,包括英超章程里也有对应交代。 我估计连球员都不太清楚规则,所以连内维斯本人都没有去向裁判做任何的辩解。反倒是莱姆尔的首球,我倒觉得属于误判。 很有意思的是,当时主裁判伸出大拇指的方向是第四官员,应该是四官提醒主裁判来莫守球在先。眼神真的有这么准吗?总之,昨天和今天两场欧冠半决赛的裁判组发挥都十分的焦灼争议,判法满天飞,简直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话说回来,卫冕冠军大巴黎又进决赛了,这要是卫冕成功,姆巴佩得多难受啊。再加上目前皇马情况非常糟糕,什么吕迪格掌锅,卡雷拉斯、楚阿梅尼和巴韦德被爆出差点大打出手,自己又在伤臂期间带着女朋友出去度假,更要面子是皇马连续两个赛季要四大皆空, 反倒是巴黎用来替代自己的克瓦拉斯赫利亚表现一场比一场好。 k 七七在晋级决赛后说了一句话,我知道我必须在场上奔跑和防守,否则就得坐在替补席,这不就是变相在点姆巴佩吗?最后再说一句,要不是今年有世界杯,我都觉得 k 七七应该是金球奖夺魁的最大热门。

上期刚聊完首球规则,就有不少朋友催着我拆解前两天相招株洲对阵郴州的首球争议判罚,今天咱不绕弯子,直奔主题。首先先看一下这个禁区外的一次手球。 比赛第五十六分钟,株洲和郴州队的球员在争抢高空球时,郴州队的球员的手一次碰到了足球。那这里强调一下,为什么说是一次手球呢?因为通过多个角度回看,发现并不能确认郴州队球员的手碰到了球。 尤其是反复观看多个角度之后,我发现球被株洲队球员顶到之后,足球的运动轨迹并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所以不能确认郴州队球员的手是否碰到了足球。 那先不说有没有手球啊,我们就聊规则,假设,假设啊,这个球碰到了手。根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的足球竞赛规则,在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足球打在手臂上是不会被判罚手球为例的。 所以即便这个球碰到了郴州队球员的手臂,在这种高空争抢的情况下,近距离褶射反弹到手臂上,是不会被判罚手球犯规的。所以这个我们就不多说了。来,我们再看另一个手球的判罚。 比赛第十八分钟,郴州队球员在对方禁区内的射门打在了株洲队防守球员的手上,通过慢动作回放可以看出,株洲队球员的手确实碰到了足球。那这个手球够不够成犯规呢? 我们要仔细看一下这个手臂是否处于一个自然的位置,以及是不是故意手球。首先他这个手在触球的过程中是一个张开且移动的状态, 按照规则,这个属于非自然的扩大身体范围。其次,这个手球阻挡并改变了足球路线。根据规则,无论是否故意用手触球,只要手臂处于一个使身体轮廓不自然扩大的位置, 从而意外的阻挡或改变足球路线的,通常都会被判罚犯规。我们可以再观察一下这个球被改变路线之后,另一名防守球员的动作, 他在封堵对方射门的时候收起了手臂,紧贴身体。很明显,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防守动作,所以这确实是一个禁区内的守球犯规,应该被判罚点球。当然,我们通过回放可以看出,当时的两名裁判很有可能被挡住了视线, 没有详细的观察到手球的过程,所以才会漏判了这个手球的犯规。然而,香超没有 vr 系统,所有判罚都依赖于裁判的肉眼观察, 没有任何高科技手段可以回溯复合。在电光火石的禁区内,面对是否先触球、手臂具体位置等毫米级问题,裁判犯错的风险被无限放大, 因此将此判罚定性为偏袒,或许有些偏激。大家都知道,关于这个首球的判罚的结果,在客观上对郴州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也点燃了球迷的情绪。但足球比赛的结果就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的。 整场比赛中也出现了其他争议。判罚将球队的最终失利完全归咎于某一次判罚,既忽略了足球的复杂性,也可能掩盖了球队自身在把握机会上以及在点球对决的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然而,对于热爱湖南足球的我们而言,这次争议更应该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最大程度的提升比赛的公平性?是继续加大对裁判员的培训和评议力度,还是在未来条件允许时将 v 二技术纳入规划争论?一个已经无法改变的看法已 有限,但每一次理性的讨论都是对规则更深入的理解,也是对本土足球环境更积极的督促。 相超来之不易,他需要更激烈的批评来鞭策进步,同时也更需要理性的呵护才能行稳致远。 唯有当球迷的激情与理性并存,裁判的勇气与专业共进,湖南的绿茵场乃至中国的绿茵场才会少一些遗憾的静默,多一些令人信服的哨音。关注我,一起期待中国足球的崛起!

两个手球到底有没有争议呢?梅克从专业角度为你们解读一下。什么看法可以打在弹幕上?针对这两次手球的争议,结合 ifab 最新手球规则, 先说鲁洛门德斯第一个手球,这是发生在上半场第二十九分钟的时候,主裁判皮雷罗认为莱莫尔手球在先,所以没有对门德斯进行处罚规则吗?如果球员在对方犯规后用手触球,不构成手球犯规, 即使手臂位置不自然。有的专家解读就,即使莱姆尔没犯规,说鲁罗门德斯的手球不是明显的进攻机会,不满足给牌的条件,当然嘛,也不是红牌事件,所以可以不看 v i r。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本场比赛一次 v i r 都没有。这第二个嘛,就是洛昂内维斯的手球,这球直接来自维蒂利亚在禁区内一个大脚解围,意外击中内维斯的手臂。 来喽来喽,规则怎么说?当球被同队队员处理后,击中该球员的手和臂部,不构成手球犯规,除非这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还有就是该球员随即完成破门得分,本方禁区不构成 头。足联官方给出的解释是什么?这是一次意外的守球,不满足点球判罚的条件。尽管拜仁上下对裁判的判罚极度不满,但从规则的角度上看,裁判的判罚并无明显错误。但我觉得吧,不管怎么样,主裁判皮雷罗没有当场做出解释, 确实会影响争议。我建议既然以后要用 vr, 遇到争议先看 vr, 看完以后全场做出解释,不要让这个矛盾激化呀。反正这场比赛我只是觉得主裁判的水平太低了,完全是搞败人的心态啊。当然败人这场比赛也打得不好。听完这个规则以后,大家有什么看法说说呗。

深度分析拜仁遭遇的两次首球争议,判罚是否合理?第一球,拜仁球员莱莫尔中场拿球向前突进过程中,皮球被巴黎后卫门德斯用手臂直接拦下,阻挡了一次进攻的机会,但是裁判没有判罚门德斯首球犯规,而是判罚之前拿球过程中莱莫尔在首球犯规,从而引发了巨大争议。 首先来说,门德斯确实有张开手臂去阻挡皮球的主观意识,这肯定是守球犯规,可以判罚黄牌,但是关键点就是莱姆尔到底有没有提前守球犯规。从镜头来看,莱姆尔在拿球过程中,先是腹部碰到皮球,而手臂没有明显的触球行为, 裁判完全可以判身背黄牌的门德斯手球犯规,两黄一红将其罚下。再看第二球,巴黎禁区内的解围球,维蒂尼亚直接将球踢到了自己的队友若昂内维斯的手臂上,首先来说,这是一个明显的手球,而对于这种队友解围踢队友的案例,根据最新的判罚规则,若是手臂自然贴近,身体 下垂,没有张态,或者距离太近,球速太快,完全处于被动,一般都不会判罚点球。若是手臂外展上扬,不自然扩大,或者故意用手去挡球,才会去判罚点球,显然主裁判选择了前者,没有判的,你看懂了吗?

当进攻球员晃过门将,果断将球挑起,此时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粒必进之球,可法劳尼的做法却让他们瞬间陷入死寂。只见他学着苏亚雷斯,在皮球即将飞进网袋之时,却用一记上帝之手将球挡了出去。可他的这一离谱操作怎能逃过裁判的眼睛? 只见裁判少想直接就是一张红牌和一记点球,而此刻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后悔。被挽救的门将镇定欢呼,都认为这是一个转机。 没料看台上的观众却对这个操作骂声四起。此时对手顶着巨大压力走上发球线,在稍作调整之后,他果断起脚射门,皮球却被门将神奇的扑出界外。或许看到这一幕的法劳尼内心会无比激动,但大家认为守球这样的做法道德吗?

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个必进球,直到场上出现了最离谱的一幕。那名后卫没有用头解围,而是学苏亚雷斯,直接在门线上用手把球挡了下来。哨声奏响,裁判果断判罚点球,同时红牌罚下。当时球员本以为胜负已分,悬念就此尘埃落定,然而命运的剧本却在此处反转。 主罚队员顶着全场山呼海啸般的压力,一步步走向十二码点。偌大的球场瞬间陷入令人窒息的死境,他助跑起脚,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皮球竟被守门员扑了出来。短短数秒之间,从天堂跌落谷底的挫感席卷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原本板上钉钉的进球,变成了集体震惊。您觉得这名球员的做法道德吗?

当所有迹象都表明这将射门必将变成一粒进球时,维罗纳的这名后卫阻止了这件事,而且方式极其离奇。他没有用头,而是在球门线上方直接用手把球挡出。裁判毫不犹豫,稍想立刻给出判罚,颠球加红牌。这个判罚合理且严厉,罚下后卫送给对手改写比分的黄金机会。一切似乎已成定局, 维罗纳球员无比失落,对方球迷已经准备庆祝,没人怀疑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后卫被罚下后,点球手顶着巨大压力走上十二码,点球场一片死寂,他助跑起脚,结果出乎意料罚丢了球,没有进网。这次措施彻底改变了整场比赛的走势,让球员和球迷全都目瞪口呆,没人明白短短几秒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那就稳的进球时刻瞬间变成集体震惊,一路疯狂、残酷又意想不到的场景提醒了我们,足球之所以是足球,就是因为一切随时都可能反转!

关于这场拜仁主场战平巴黎的欧冠半决赛,我有这些内容想说,拜仁没能拿下比赛,我觉得四成裁判因素,六成自身因素。这期视频呢,我们先来讲讲裁判,那么首先呢,就是内维斯的禁区内守球问题, 这里呢,我明确一点,我只想告诉大家一件事情,就是这次判罚并非很多人说的在规则内完全正确。换句话说,这球如果吹点球也符合规则, 先别着急反驳,我看完我本期视频的依据。那么必须承认的是呢,现在的手球规则给了裁判很大的自由度,裁判需要判断很多的先决条件,是否近距离意外折射,球员是否尝试躲避等等。 那么裁判呢,是需要综合判断的,我们确实很难在不同比赛,不同裁判的不同情况下找到完全相同的尺度,这个是不可能的。那么现在呢,我们分两个角度来说这个手球规则本身和手臂状态。 我们来细抠一下规则啊。那么一九年三月,关于首球的规则迎来了重大的修改,二一年三月进行了细化,我们现在看到的这部分关于首球豁免的规则正是二一年的,当时是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第一百三十五届年度大会的商定内容。 这其中呢,关于内维斯这种手球的详细解释是,队员的手臂已经展开,而且无法预见球将会经这个附近的同队队员触碰后而来。 这里呢,由我找到的中国足协裁判员官方培训课间,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目前禁区内守球判罚的核心判断依据是手臂是否处在自然状态、 褶射、队友解围,这些并不写在规则的正文中,是裁判准则,解释哪些情况基本不算作非自然,是补充说明,真正的大前提是手臂是否处在自然位置。 另外呢,所有的官方视频资料都指向一个前提,队友处理球时,我已经把手臂给伸开了。 那么请问内维斯是什么时候伸开的呢?是迎着来球伸开的,维蒂尼亚出球之后伸开的。如果只是依照豁免情况去机械的解读,那么禁区中队友解围踢呲的情况就可以用手辅助解围了,这在足球当中是可能合理的吗? 那么再来看手臂状态,阿方索第一回合打在腿上折射到手上,内维斯是由队友解围后打到手上,是不是都符合手球规则的这个豁免条件呢? 依照第一回合的判罚,阿方索戴维斯手球犯规,巴黎球员执行点球的执行逻辑,阿方索呢,有一个伸开手阻挡球运行的动作,遵循了这个手是否处在自然状态的这个大前提。因此呢,我觉得这个球啊,确实也可以判罚点球。那么内维斯的这次手球呢, 我们是否可以判定他是为了避免球弹在拜仁球员可控制的范围内而做了抬手挥臂的动作呢?理论上,他的手并非处在自然状态,因此判罚点球也是合理的。 至于背对球门的解围这种什么呢?这在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中完全找不到对应的内容。各位可以对规则有自己的解读方式,但是找原文是最合理的。 那我还是那句话啊,我不是说这个球必须判点球,拜仁输了就是输了,看完比赛,真觉得巴黎踢确实踢的更好,阵容更厚,老孔呢,在恩利科面前呢,确实还是嫩了点。 本期视频只是告诉大家这种球可以判罚点球,因为现在首球判罚点球这个事情,裁判自由度太高了,裁判说什么就是什么,但这次判罚并不是说裁判有多么正确,并不是在规则之下无懈可击,那么下次呢,也许大家就会看到差不多情况的另一种吹法了。 第二个,蒙德斯的手球呢?我认为这就是一个纯粹的误判。不看 vr 的 原因呢,是因为主裁判认定莱姆尔手球犯规栽先,因此之后的蒙德斯手球被主裁判认定为是在死球状态下发生的。那么根据裁判的准则,犯规后只可对不正当行为,例如暴力动作等行为做出红牌黄牌的判罚, 不影响点球、罚球、借外球等判罚方式。而莱莫尔的首球犯规本身达不到看 vr 的 程度,纯属误判。那么这个我觉得是蒙德斯运气好,而且呢,裁判呢?呃,是有问题的,那么只能这么解读了。 第三个,凯人的越位判罚呢,我倒是说不出什么太大问题,因为毕竟我们是通过视频看的,没法和现场的编才去比谁看的更清楚,但是执行方式是有明确问题的,越位呢,遵循让进球先发生的原则,应该在进攻结束,包括打进进球或者球被解围之后再执行越位的吹法。 那这场比赛裁判的判罚绝对是有争议的,影响了比赛的一个走向,我们看的出来他的水平是很糟糕的,那么下一期视频呢?我们再来讲败人自身的问题,我们下期再见。

再来看回放,很有想法,突然的前插,从禁区之外呢,跑到禁区附近,接到队友传球以后啊,果断的横扫机会,可惜了这一下呢,错进错出, 裁判主要就是要看高飞的这一段,在于就是高飞这一下是否是有意张开手臂去阻拦这个足球, 所以裁判现在需要的就是从过程来说呢,是视频助理裁判率先看到情况,然后通过耳机告诉主裁判,杨天宇在拦截对方传中的时候呢,这球是打在他的胳膊上,主裁判退到场边, 这时候和耳机中的视频助理裁判还在进行交流, 主要就是看这一下就是高飞的这个手臂的动作。裁判组啊,是严谨专业,就是要确认这球啊,是否有守球的嫌疑。 在点球的判罚当中呢,会有一种原则,一个是可惜了这一下子,主要是否是主动去找球,没有完全的反应过来, 球员啊,手臂是对没错哦,裁判在看完了整个的回放之后,也是认定刚才那架高飞从他角度是张开手臂, 所以直接判罚点球贴着自己的躯干没有问题的,这不是点球啊,他并没有扩大自己的防守面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