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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朋友问我啊,从法官到律师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到底有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都问我,你怎么能这么丝滑的过度哈,今天我们聊聊我的身份转变,以及呃,这种转变带给我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在二审和再审的案件代理中体现出来的。 首先呢,最大的变化是时间形态的改变。其实我做法官的时候,我觉得我的时间就像一个精准的瑞士手表,朝九晚五,刻度分明,每天的工作就是开庭阅卷,写判决书,流程固定,节奏平稳。 那个时候呢,受理二审和再审的案件,我有充分的时间仔细的研究卷宗,讨论案情, 也不用考虑跟客户沟通,案件营销这些事情,是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案件审里当中的。那么做了律师之后啊,我的时间就变成了一个松紧带啊,周末呢,可能要赶着法律文书,还要见客户,遇到紧急的二审的上诉期限啊,可能要熬夜梳理材料,但是呢, 悠闲的时间呢,也是有的,可以自由安排,陪陪家人,读读书,看看电影。这种变化呢,让我更能够体会到了当事人的焦虑,比如说客户面临着再审申请期限的压力,或者说二审胜诉是否关系到了企业生死。这种紧迫感,其实是我做法官的时候很难完全体会到的, 但是有一点从没有改变,就是对于专业的坚守,不管是坐在审判席上,还是坐在代理席上,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永远都是法律人的核心武器。 而我的身份转变呢,让我有了独特的双重视角。作为前法官,我懂得二审再审案法官的审查重点和裁判逻辑,我知道什么样的诉讼理由是可以打动法官的,而什么样的证据更有说服力。 而作为律师,我懂得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痛点,我能够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讲的通俗易懂,帮助当事人规避风险,争取最大的利益。 比如说我在代理再去案件的时候,我会用法官的平衡思维来预判案件的走向,再用律师的实悟经验来准备材料,既保证了法律理由的严谨性,又兼顾了当事人的实际诉求。 代理二审案件时,我会准确的把握一审的程序瑕疵和法律适用漏洞,帮助当事人锁定上述焦点,避免做无用功。身份转变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工作方式的转变,更是思维视角的融合。 变的是立场,不变的是责任,变的是流程,不变的是专业,这就是我从法官到律师的坚守。

有个事跟大家去说一下,就是我们成都中院的这个质保冻结,是因为忽视了仲裁信息,然后仲裁裁决生效的执行权的保全冻结,如果小伙伴现在暂时又没有能力, 你们想去提议的话,不予仲裁裁决,执行书要写的话及时去写,因为一旦咱们的案件转为执行,比如说今天这个小伙伴,对吧?他的案件转为执行之后, 这个划扣的风险基本上达到了百分之八九十了,所以你这个时候你去提议,你账户被冻结的这个金额可能就不一定能在了啊。但是如果咱们的案件只是还在执行天保全冻结的话,他这个时候是不会给大家划扣的,明白吗?那 正常情况下,执行性的保全冻结一般是一个月,那一个月之后转执行随时都有划扣的风险。所以兄弟们,关于我们这个成都中院的执行性的保全冻结,如果大家想要去处理,想去折腾,一定要尽早,不要等到案件转执行之后再去弄。 你看今年我就发现了啊,成都中院的只要转执行的你去提,他可以给你揭开,但是里面的票票会被划扣, 已经有太多太多的案例啊,所以今天发条视频跟大家提醒一下,毕竟有很多小伙伴当时的仲裁都是没有收到的,最主要的是什么 所谓的仲裁,他就没有在所管辖的这个仲裁委,所以他是不成立的,所以我们是可以提议的,明白了吗?啊?这是今天想跟大家提醒的一件事情啊,如果大家有精力可以去参考一下,如果大家还有遇到不清楚的问题,也可以评论区问我,我来帮你解答。

法官转行做律师,谁才是法律界的打工人?天花板这两个职业我都体验过了,所以有点发言权。 法官呢,需要把自己变成一台永不停歇的永动机,而且这台机器容不得出现半点故障, 因为案子会源源不断的分给你,本来结案的速度就赶不上分案的速度,万一因为身体啊等等原因打乱了办案节奏,那你就会陷入无尽的恶性循环。 律师呢,受人之托,中人之势,其实心里压力一点也不小,因为你背负着当事人的期待,所以诉讼当中的每一步决策都需要反复衡量,如履薄冰。 那如果非要二选一的话,我觉得还是法官更苦,因为律师呢,主要难在挑战性上,但是法官显然更辛苦, 因为只要你还在这个岗位上,那这份压力就没有人会来帮你分担,你也没有后路可退。你总不能说我这个月工资不要了,给我少分几件案子吧?


我之前在刑庭干了多年的法官,现在转行做律师,很清楚法官的裁判思路。也正因如此,我办案子向来特别谨慎,不会忽悠人。 但这也成为了我的一个短板,没法像有些律师那样,给当事人和家属做那种心理安慰剂,说些顺耳的话,让大家暂时安心。 在法院呆了这么多年,经手了很多案子,也积累了不少的办案经验。所以现在做律师,我还是习惯跟当事人讲真话,但我也知道,有些真话,当事人和家属当下是真的接受不了。 我特别理解刑事案件里大家的心情,亲人出事了,谁不想让他赶紧出来,谁不想能少担点责,心里难免会抱着一丝侥幸, 总希望能有一个最好的结果,这个太正常了,可就是因为这份侥幸,有时候实话实说,反而连代理案子的机会都没有,这也是我觉得自己最大的劣势。 去年我碰到一个诈骗案,家属找到我时特别的急切,说之前咨询的好几个律师,人家都拍着胸脯说这个案子能判缓刑。但我了解案子后, 当事人是全程参与的,主犯在团伙里是组织领导的角色,涉案金额也不小,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定重犯,更别说缓刑了。 我把我的意见原原本本告诉了家属,结果家属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最后没有选我。我当时就说,没关系,如果你觉得我判断错了,愿意相信别人给的希望,那你就去, 我尊重你的选择。结果后来二审下来,当事人被判了六年的有期徒刑, 家属这时候给我发消息,说,律师,当初真该听你的,说实话。收到这条消息,我心里除了惋惜,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其实我们这些从法院出来的刑事律师,心里都有一个底线, 证据才是案件的根本,办案子就得讲事实,摆证据,忽悠人的事绝对不能做。 有些同行随口给家属画笔许诺,看似给了希望,可最后判决下来,希望全部落空,这其实是对当事人最不负责任的做法。我从来不会干这种事,也不会开任何的空头支票 找我办案,咱们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我能做到什么做不到什么都会实话实说。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里的真话往往不好听, 但我始终觉得,好听的假话救不了人,实在的行动才是真。辩护那些顺耳的承诺,虚无的希望最后落了空,承担后果的还是当事人自己。 我做刑事律师,从不会哄人,也从不开空头支票,靠的就是多年的办案经验,实实在在办案子,用证据说话,为我的当事人做好每一次辩护,这才是我作为律师的责任。

说一个很多朋友不知道的事,法官会轮岗。比如呢,一个法官审了几年的合同纠纷,会调去受理劳动争议,为什么不让人长期审同一类型的案子呢?道理很简单,为了公平,也为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轮岗本身是个好制度,但他会带来一个现象,一个长期深耕某一领域的律师,可能会遇到刚轮岗过来,还不太熟悉这类案子的法官,这时候,律师对这类法律问题的理解和经验有时会比法官更深入, 法官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学习和适应,这很正常,也完全可以理解。不过偶尔也会因为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判错案子。我自己就亲身经历了一个案子,上周我去安徽高院开在审的庭,九点开庭,被告没来,等了八分钟,实际开庭只用了七分钟,不等书记员打印,比如签字都花了七分钟, 九点二十二分我就从法庭出来了。庭审的时间还没我签字的时间长。为什么这么快呢?因为高院已经基本认定了这个案子一审和二审确实有问题。果然,今天我收到了高院的最终裁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一审时法院刚轮岗到这类案件经验不足,判决不太对,我当时想着错了就错了,二审总能纠正吧。结果,二审法官也是刚轮岗过来,对这类案子也不熟悉,所以就维持了原判。 于是,我们事情再审,一来二去,两年多就过去了。我非常感谢当事人这么久以来的信任和支持,让我能一直坚持把官司打下去。 有人说,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我觉得迟来的正义依然是正义,但他一定是打了折扣的正义,甚至可能是骨折架的正义。所以我才更想把这个过程给大家讲出来。我发这条视频一直想告诉大家,不管多累,我愿意去追一个真相,去求一个实事求是, 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比什么都重要。第二呢,是我也很自豪自己在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出一份小小的力量。不只是我,还有很多像我这样的小律师,在十八线小城市,职业在不起眼的角落里,为了那么一点公平正义,在认真努力,在坚持真理。好的,我是刘律师,关注我,交个朋友,跟你分享更多的法律知识,谢谢大家!

被法官违法判决,遇上冤假错案,二审被驳回,再审又没结果,那种求助无门的绝望实在太煎熬。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经法官法第四十六条正式实行, 给咱们老百姓维权撑起了底气。伪造证据、程序违法、刻意偏袒,只要触碰九种严重违法情形,就算案子已经结案,照样能追责到底。 判决书存在违规问题,就能依法申请再审,提起抗诉。最高法重权整治,王法裁判,不让冤屈一直被埋没,正义终会到来!

很多人问我啊,从国家的一级法官转型呢,去做专职的律师,那么最大的不同是什么?我说呢,以前我在审判席上是看双方博弈,我呢,居中裁判。 现在呢,我是站在您的身边,用二十年的一种审判思维,预判对手的每一步棋。职务犯罪辩护、重大民事诉讼是我的核心战场。案件有冤屈标的较大、案情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您可以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