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 快跑快跑快跑,又开始了,又来了。哦 天呐,撞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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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危险了,叉车司机作业的时候粗心大意,操作失误,直接铲到了货车上的板材,板材瞬间滑落,压住了正在车上面整理货物的女子,女子的头重重的摔在地上,看着都叫人揪心,好在及时送医,没有大碍。 不得不说,这家园区的管理真的是纸上谈兵,现场干活的人不带安全帽,擦车作业的时候又没有专人指挥,擦车作业的区域和人工专线的区域又混在一起,真的是漏洞百出,安全无小事啊!这一次侥幸逃过,下一次还有这么幸运吗?


又一位开叉车的同行不幸去世,在新年刚开始的时候听到这个消息实在是让人痛心。来自绍兴柯桥同行的视频,另一位叉车同行开着十吨叉车违规操作,在配重上面 额外加了很多圆形钢板配重,根据视频中推断有十多块,重量大概在两吨左右。叉车行驶在该路段的时候,为了躲避行人急刹车,哎呀,前面躲人嘛躲人搭了一脚嘛。配重上那些钢板 由于惯性就滑向了驾驶员,根据视频中的信息显示,该驾驶员已经去世,现场有很多人在这几百斤了,这么多人才才勉勉强强啊,但是普通的人力 在面对重达几百公斤的钢板面前是显得那样的无力。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铁板跟铁板放在一起是很容易滑动的,而视频中这位叉车司机居然敢让十多块铁板就这样放在自己的身后,不做任何捆绑,没有任何保护,真的是胆大妄为,换我我是肯定不敢。我们不提倡超载, 但是作为同行都知道,在如今内卷的环境下,超载是难免的,但是这个安全意识啊,要时刻紧绷,超载呢,你最起码配重要选择合适的吧,并且要做固定和捆绑,最好是 把配重挂在后面,在安全这方面不能心存侥幸。几十年的辛苦奋斗,好不容易过上好生活,往往因为一次疏忽就回到了解放前,同时也再次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一切以安全为主,有多大的能力就干多大的活。

你好你好,请说。就是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老公,他昨天他在那个湖北那边用皮卡车然后拖废铁去卖,然后到了那个废铁。废铁?那个皮卡用皮卡拖废铁是拖废铁吗? 不是,不是,偷,就是自己的,自己工地上的啊,然后拖去呢,在那个废品章里面,然后有一个叉车,那个老板娘,然后就让那个叉车去 皮卡里面插下来,然后他那个皮卡那个时候已经。嗯,那个叉车已经举到最高点了。过失人死亡是吧?嗯,对,但是这个皮卡我老公是开皮卡的, 然后并不是开叉车的司机,叉车的司机是老板娘找的,然后他车也是老板娘,然后我老公开到了那个黑屏收的路上,里面就下车了,就皮卡就下车了,然后结果呢?老板娘说你得把车往前面再开一点,我的叉车可能才好。嗯,插下来,然后就让我老公上去开, 开了,然后他就指挥你再往前开一点。我老公刚刚把离合就是松了吗?就走了一点点,就刚刚松,车一动,后面的叉车就倒了, 然后那个老板然后就被他自己的那个叉车然后打死了,当场就好像叫了幺二零三。昨天叉车上面有人吗?有,然后那个叉车司机他是跳车了,跳车了,他跳车了, 就是皮卡一动,然后叉车就开始倒,在倒的过程中叉司机跳车,然后叉车倒下来砸到老板娘。对,那你给我讲一下叉车和和皮卡是怎么个体位啊?当时,呃,就是皮卡在前面,叉车横着放在后面, 叉车在皮卡上面吗?后面叉车在皮卡的后车多,为什么会导致叉车倒呢?对,不知道的应该是他的,反正他的那个我老公说是叉车的那个,他有一个叉的那个架子吗?已经举到最高了,然后他说老板娘就说什么不好叉下来,然后就让我的老公再往前面开。叉车当时和皮卡车有接触吗? 他掉着货物了,他掉着那个铁站,他掉着皮卡车上的铁站。哦,掉着铁啊?对对,插着那个铁站。所以说很有可能是卡车和废铁之间的摩擦力带动了废铁,然后废铁带动了叉车,叉车就倒了。对,很可能是放旧说的,就是因为车子动了。 那有没有可能是本来是还有这种情况呢?就是废铁本来有一部分的力是有皮卡承受着的,然后皮卡一动,那个废铁太,然后把叉车一下。 嗯,对,有可能有这个也有这个可能,也有这个可能。有没有现场做过现场勘验笔录这些东西啊?我不知道有没有现场去勘验。然后他们昨天是去警局做了那个笔录了。然后还有一个问题是他的他车司机是没有证的,老板娘自己找的,然后就是来干一天活算一天钱那种。那个司机然后他是没证的, 然后我老公说他猜测这个叉车也是没证也这个叉车也是老板娘的,还是说是那个人开过来的?嗯,叉车是老板娘的。那也相对,他只是找了一个人来开这个车, 找来的人并不是他们这个会废品回收站的人,对吧?临时找来的,临时的就是他一直在他这干活,还是就是说干一天有一天的钱这种,但不是固定的员工吧。 嗯,明白了,你老公现在被拘留了没?嗯,没有没有,然后就说这是问的话,那这个开叉车的人有没有被抓? 也没有,然后就那警察就说的是最好是三番坐下来私聊嘛,然后就说可能涉及到,感觉我们也是无妄之灾嘛,然后就说当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可能涉及到。我就想问你有没有刑事啊?或者民事这方面是什么问题?责任大吗?现场有没有监控? 嗯,没有,我老公就说调监控,结果他那个废品收购站的监控说是坏的,现场没有监控。我当时的情况就是叉车往前开了。 那现在这个叉车师傅怎么说的?叉车师傅怎么说?他们两个比如说是一样的。那,那这个叉车师傅分析是怎么导的呢?我不知道他怎么分析,没有,只说他,按照他的视角应该是说皮卡往前开,然后老板娘指挥他往前开,一开叉车就翻了。对,他也这样说,他也看的叉车是左右翻的,是吧? 呃,他叉车是,他叉车是横着放的,他叉车是横着,然后这个叉架是这边,然后直接就倒下去了。直接叉车这个是顺顺着皮卡往前走的那个方向倒的? 嗯,不是,是侧翻,相当于,应该是,应该是侧翻,不是倒在皮卡这边,老板娘站在左右两边吗?相当于是。那为什么会侧翻呢?就不知道他这个到底是他们操作吗?还是什么的原因,反正翻了,明白你现在怎么想的。 我现在就想问的是我们这个方面的责任大吗?是涉及到刑事还是民事?如果是民事的话,我们大概得赔偿多少?就是我没太听出来你的刑事责任啊,就是在这个案件中有没有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我都不确定, 因为过失,因为这个案子要构成犯罪,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对,他们就说我们是就他咨询了另外一个律师以及那个,那个就说什么毕竟死人了吗?就涉及到刑事了,我就说这个,我说这怎么刑事,又不是我的问题,我确实我都感觉很很无语,他就是这样,他给你施加压力,让你拿钱出来,是这样的,如果我的话我就会图 这个工作好做,我就跟每个人都说你们和解,他就说你们坐下来和解, 我就觉得以我们老百姓的角度来看,我就觉得这个问题我没有存在任何问题,我是好来你这里下面过客卖一个东西对不对?结果我也下了车,我没有说要去,他在开车,是老板娘让我第二次让我上去开动这个车,好我,结果我车一动,好,我不讲了,我这不是法官。 所以说我现在认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前提必须是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这个里面有没有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呢? 这里面就可能会牵扯到责任的问题。什么叫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就比如说这个叉车师傅或者是你老公或者是老板娘,他们认为啊这个皮卡车往前一开也没有什么任何问题,这个叉车也不会倒,过于自信认为叉车不会倒,结果叉车真倒了,因为某人的过于自信导致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或者是你应注意这个叉车和皮卡之间的体位就不能动,但是有人就不又注意到,结果他动了,构成了意外事故的产生哦,所以你得你可以在现场经过,根据大家的 这个沟通也好,还是他们之间的口红也好,来判断一下这个事情。在你跟我表达的内容来看,我认为这不存在,至少你老公不存在出乎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的问题,但是还是要看现场有没有可能有人注意到这个叉车和皮卡之间,因为皮卡车的挪动会导致 会大概率导致叉车会倒,就比如我说的,他误认为叉车能够叉动这些废铁,结果废铁太重导致的翻,所以还要搞清楚这个叉车为什么翻,才能够判断在这里面有没有疏忽大意以后过于自信。所以在这个叉车为什么翻这个上面你还是不是挺清楚的 哦,你我觉得没有办法很轻易的帮你判断,只是我认为从你跟我沟通的角度来说,没有听出来构成刑事犯罪的点。所以接下来你可以做一个事情,那就是 啊,看老板娘他们家属怎么聊,如果说要的赔偿很多,那你就可以直接说我们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你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你必须要有,你即便是不构成刑事犯罪,你要我赔,那肯定是认为是我是民事侵权,那我民事侵权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我为什么要承担责任?这得搞出个七七八八来我们才有的聊。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叉车的方式这个过于自信导致的,那你还要判断是老板娘自己过于自信还是叉车师傅过于自信还是你老公过于自信 啊?就是他说他说我们还涉就涉及刑事这个事情吗?然后就目前来说应该是没有刑事吧,然后他说我们只要打官司就会给我们讲的,就会留案底,然后因为我们现在即将要有小孩吗?就是我老公就很担心影响小孩。 嗯,我觉得构不构成刑事还要看责任的问题,也就是说不管是赔还是坐牢,你们现在要聊的并不是赔钱,而是要聊的是这个叉车为什么会翻。再从叉车为什么会翻上看你老公有没有具体责任,如果有,赔钱是大事,如果没有责任,那你如果非要我赔,那你必须去民事诉讼, 明白吗?啊?好,因为我老公不懂这个叉车吗?就人家指挥他,我只跟你讲一个点,就是赔钱不能够解决你责任的问题,明白吗?啊?民事谈判、赔偿这些问题也可以点我们头像咨询我们哦,你先去简单的了解一下,如果没有办法了解到了,你也可以委托律师陪同你去谈判, 你至少有律师坐在这个地方,有人要说你不赔就必须坐牢,这个话就吓不到任何人了。希望大家在自己家里的事情中,还是在公司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的问题就是在法律上没有死者为大的那个那一套说法, 除非说你所有人都只认可就法律之外的歪江湖正道你来解决问题,如果一旦上升到法律,嗯,那就得按规矩办事。

驾驶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该定什么罪呢?孙某驾驶叉车与正常行驶的陈某相撞, 导致陈某倒地,被叉车碾压死亡。经认定了孙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来检查机关指控,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车辆,故本案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不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应定为过失责任死亡罪。法院最后判决孙某犯交通肇事罪。为什么没有定过失责任死亡罪呢?是因为叉车税系特种设备中的场内专用,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但当其在 交通道路上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进行行驶或履行运输,只能是即具有机动车的车辆属性,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制的机动车。该类车辆呢,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并由交管部门呢出具了相应的事故责任书,此类事故应属于交通肇事罪,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画面显示,女子正站在货车侧面整理货品,对向一辆叉车,在准备铲起货物时突然加速,瞬间整堆货物轰然倾倒,直接把车上的女子连人带火掀翻。据知情者透露,叉车司机事后承认是自己没控制好,一下铲上去了,属于严重的操作失误。万幸的是,经过检查,女子最终并无大碍。





叉车司机凌晨下班被撞算工伤吗?杨先生是某劳务公司叉车司机,工作时间为白班或中班,下班时间随任务调整。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凌晨, 他下班后在公司门口人行横道被撞身亡,交警认定肇事方负前责,杨先生爱人申请工伤认定,劳务公司便称事故时间与正常下班间隔久,双方引发诉讼, 最终法院驳回劳务公司的诉求,支持工伤认定。那么,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呢?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其次,上下班途中的核心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并非固定时间。本案中劳务公司提交的考勤表、矛盾证人证言前后不一,均不被采信。而杨先生事发时身着工作服, 事故地点距工作地极近,结合其下班时间不固定的性质,足以认定其合理时间路线内。同时,交警认定杨先生无罪, 完全符合工商条件。法院判决既合法,也维护了职工的权益。此外,人社局提交了工作群生产通知, 证实当天生产线工作至二十四时,进一步佐证杨先生凌晨下班的理性,强化了工商认定的证据支撑。

看着让人头皮发麻,叉车司机操作不当先翻理货源,女子头朝下被硬生生推下货车。画面显示,女子正站在货车侧面整理货品对象。一辆叉车在准备铲起货物时突然加速,瞬间整堆货物轰然倾倒,直接把车上的女子连人带货掀翻。知情者透露, 叉车司机事后承认是自己没控制好,一下铲上去了,属于严重的操作失误。万幸的是,经过检查,女子最终并无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