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出差,看到一则啊,令人非常震惊的新闻啊,就是浙江的两名六年级的男女同学啊,这个发生冲突,女老师在劝架的时候,被 一名女同学啊,这个用镊子戳伤了眼睛啊,构成轻伤二级。那么新闻报道里面说啊,警方称伤者系未成年人,不予行政处罚,这个报道是不准确的啊,为什么呢? 轻伤二级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也就都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仅仅是因为行为人未年满十六周岁,不予承担刑事责任而已。 那么为什么不行政处罚呢?可能是因为他年未满十四周岁,所以呢,不是未成年人啊,承担行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他的他的那个限年龄责任年龄的限不是十八周岁, 十八周岁是在民法上有价值的,在刑法和行政处罚法上适用的十六和十四啊,所以那个报道啊,有一些这个问题啊,做一个纠正。那么紧接着下来,我们也可以说啊,这个年龄救了这个孩子一把, 只是救了一次啊,那么后面的还不能不能救呢,不得而知啊。但是与此同时呢,其他的法律关系,我们也给大家做一个梳理。首先呢,这个女老师肯定是构成工伤的啊,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或者说员工啊, 在工作岗位工作期间遭受的伤害属于工伤,学校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了,对吧?啊,那么第二个呢,是女老师也可以获得双赔啊,就是学生啊,这个他未成年的,这个学生要对女老师进行民事赔偿, 呃,行政刑事责任免掉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啊,如果这个学生他的责任财产不足以赔偿女老师的损失的话,那么他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呃,那么赔偿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像伤残赔偿啊,像营养费啊,像护理费啊,精神损害赔偿啊,因为这个女老师啊,我猜测他的工资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对吧?啊,那么可能没有误工费,这是我们讲的法律上的啊,关系的梳理, 法律上呢,简单,但是让人感觉到震惊的是,一个小学生怎么敢打自己的老师呀, 在绝大多数的地方,在绝大多数的时期,小学生不要说打自己的老师的, 就干点坏事,被老师发现那都吓得不行啊,或者说可能被老师发现都感觉很有压力,顶撞老师都是一种非常有心理压力和挑战的事情,更不要说打老师。而让我们感觉到 难过的是,这样的事情啊,其实是比较多的,并不是一两个个例,这就说明老师的工作环境 已经不像啊,以前的,或者说不是正常社会当中的,受到这个社会学校老师,学生和家长的这种啊尊重啊,有社会尊尊容感的这样一种职业了,他们的工作环境呢,可能是压力比较大的。 来自于什么呢?校内的不合理的这种啊,推责施压来自于家长啊,和孩子的家长的无理取闹,和孩子的这种不尊重,甚至是伤害,甚至啊,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很多老师都是稀里糊涂的承担的 法律上的这个赔偿责任。这样的案例我在前面的短视频也讲过,嗯,可能大家觉得自己不是老师,跟自己没有关系,其实是跟每一个人都有关系的。如果老师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的话, 那么躺平是一个符合他的利益的理性的选择,老是躺平,我们的社会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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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就是二零二零年的五月二十日,浙江瑞安的安阳实验小学呢,发布了通告,就是那个四十二岁英语老师宋老师在课间劝阻学生读书的时候,被六年级的女生用金属镊子恶意故意戳伤眼球的。这个事情呢, 详细的进行了通报,这个通报呢,让人看起来不寒而栗啊,这个事情的细节呢,非常的恶劣,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我一直以为是老师在制止学生冲突的时候,被学生误伤了, 学生这个手里可能拿着这个金属镊子,刚好老师在这个制止的时候戳到老师眼睛不是这样子,他是老师都劝阻完冲突了,这个女生的怀恨在心,趁老师在课堂上批改作业的时候,把手一直背在身后,趁老师不注意, 直接就戳到老师的眼睛里了,这是蓄意报复,这个性质太恶劣了,你别说我们不相信,连当事人宋老师他都不敢相信,他去医院就诊的时候,还给医生说的是,哎,学生用手把他的眼睛打伤了, 哎呀,你说这种行径,这就是要人命啊,这活活上来就要把老师戳瞎呀,这已经不是说是啊,孩子顽皮,这就单纯的坏呀。 哎,虽然说这个未成年人这个信息不能公开,未成年人有各种保护,但是这种他这种行径,咱们一定要谴责。 你以为你带的是孩子,你带的是学生,他有些人他就不是人,你这个主观恶意太强了,既暴力又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了,已经突破做人的底线了。 哎,幸好这个学校呢,还是站出来维护了自己的老师,不仅能把这个详细的细节通报出来,而且呢给老师呢现在积极的认定这个工伤啊,也是说把这个学生呢已经处理了, 老师呢虽然说报了警,警方也立了案,但是这个后续的这公安机关的调查的细节呢,我不知道能不能说啊,这个反正学校这样做呢,确实是维护了老师, 家长呢也就给了一点这个医药费,这个后期的治疗还很麻烦。哎,真的是,也祝愿咱们宋老师能够走出这个阴霾啊,能够走早日康复。

十四岁女孩用镊子扎穿老师眼球,法律却束手无策,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这两天,浙江瑞安的一起校园悲剧刷爆了朋友圈。 一个十四岁的六年级女学生,因为被老师劝阻打架,竟然怀恨在心,用一把金属镊子硬生生扎穿了四十二岁英语老师的右眼球。医生抢救后判定轻伤二级,眼球破裂,需要至少三次大手术。 但最让人感到窒息的不是伤情,而是结局。因为凶手未满十四周岁,警方最终只能出具一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很多家长可能会觉得,孩子还小不懂事,长大就好了。错,这已经不是什么年少无知,这是极其冷酷、极具报复性的恶性暴力。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在被拉开后迅速伪装平静,双手背在身后,耐心等待老师毫无防备的那一秒, 然后精准的用镊子袭击脆弱的眼球,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他有完整的预谋能力和反侦察意识。 当未成年变成了对极端暴力豁免的护身符,当施暴者可以大摇大摆的躲在年龄背后,而受害者却要独自承受终身残疾和心理创伤时,我们必须直面三个残酷的现实, 第一,别让一线教师沦为高危职业。这位宋老师执教十七年,出事前只是在履行教师最基本的职责劝架。他没有骂过学生一句重话,甚至连对方家长主动道歉后,他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现在的老师起早贪黑,拿着微薄的薪水,却要在讲台上时刻提防学生口袋里的剪刀、镊子,甚至是拳头。 当教书育人需要以搭上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代价时,以后还有谁敢管学生?如果再不给老师实实在在的法律撑腰,劣币一定会驱逐良币,最终毁掉的将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未来。 第二,监护人的傲慢比孩子的镊子更伤人。截至目前,这个毁了别人一生的家庭,只掏了不到两万块钱的医药费。 两万块钱打发了谁?在他们眼里,似乎老师的眼球远不如自己的钱包重要?这种毫无愧疚感的冷漠,正是滋生小恶魔的温床。 既然刑事上因为年龄免于处罚,那就在民事上死磕到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的侵权责任是跑不掉的。不仅要追讨医疗费、误工费,更要索要高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必须让这个家庭在经济上感受到切肤之痛。第三,法律的滞后不该由受害者买单。 警方依据现行法律对未满十四岁的学生不予处罚,程序上看是合法的,但这恰恰暴露了我们在应对低龄极端恶性案件时的尴尬。 如果现行法律对于这种具有极高社会危险性的未成年人没有强制缴制的硬招,只是一放了之,那无异于在向社会释放危险的信号。 法律的威严不仅在于惩治坏人,更在于保护好人。如果好人流血又流泪,那这是对公平正义最大的亵渎。 我不禁要问,当善良被狠狠刺伤,正义的补偿又在哪里?当校园不再是净土,我们的孩子还能去哪里寻找光明? 目前,宋老师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他也准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件事绝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过去。

六年级的孩子多大?十一岁,十二岁呗,这样的,都说老师赚钱,老师怎样怎样的孩子呢? 看啊,六年级一个孩子,浙江发生了一件事,两个同学发生纠纷了,老师去劝,然后呢,这个孩子反手拿一个金属的镊子,就照老师的右眼睛直接就刺进去了,当时眼睛就开始流血,后来到医院去治,咱说 不管老师花多少钱,这份感觉,这精神状态直接就崩溃了,你说这么大点的孩子,直接就拿那个东西,然后往老师眼睛里面捅, 最终我们要的一个结果来了,说因为孩子为未未成年,然后呢,派出所开除了一个什么呢?不与行政处罚的一个决定,你说这个伤心吗? 这个老师在这个教师行业已经工作了十七年了,然后呢,这件事情发生了,然后虽然说是孩子,那个家长哈,然后拿的就是说这些钱,治疗的这些钱,那你说是不是身心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呀? 有一些网友就说了,说这孩子有可能以后能办成大事,你们知道那个大事是什么意思啊?他说老师不好当,这孩子从小就是这样,你说长大能会是什么样?聊一聊。

二零二六年一月,浙江瑞安一所小学,一个教了十七年书的英语老师,课间看见了两位学生,然后打架,他过去串架。 呃,一位六年级的女生,拿起修眉毛的金属镊子,直接戳进了老师的眼球里。 三次手术,现在右眼几乎失明。学校发了通报,警方出了文件,工伤也认定了。但你知道评论区里最扎心的一条是什么吗? 有人翻出了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算了一笔账啊,一只眼球失明,大概七级伤残,按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十三个月工资, 加上其他费用,嗯,大概是十几万一条命。一只眼,嗯,在这套体系里就值这么多。 注意,这个只是估算啊,具体要等鉴定结果。但光是这个数字啊,就已经让人破防了。咱们还原一下现场。呃,这位宋老师把两个孩子拉开,以为没事了,转身要走, 那个女生从后面偷袭,呃,一镊子戳中了眼睛。事发后,家长赔了两万块手术费, 警察来了,说,孩子不满十四岁啊,这免于处罚。学校说这是工伤,我们帮你这个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组织两只调解啊,都失败了。 宋老师现在要做,嗯,第三次手术,还有创伤后的应急障碍,晚上做噩梦都是学生拿镊子在戳他。学校发了通报啊,说已对涉事学生进行了处理,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人社部门认定了工伤, 但处理了就是负责了吗?两万块手术费够吗?评论区分了几派人,看的我心惊肉跳, 老师群体啊,心寒,以后学生打架,我报警,我录像,我绝对是不拉架。 嗯,这书谁爱教谁教。家长群体也分了两拨,一拨觉得这这女孩是魔鬼,另一拨更担心我孩子在学校旁边,同学带把镊子就能说要学校安检呢?律师理性派,法律就是这么定的,不满十四岁 不处罚,但学校没管住,危险物品学校要赔,监护人管不住,孩子家长要赔。几乎同一时间,复旦大学的沈一菲副教授就因为在一个家长连麦里分析校园霸凌,被家长投诉到学校了, 被迫写情况说明,配合调查。老师在讲台上不敢,敢,在直播间里不敢说真话,这才是比戳瞎人眼睛更让人心寒的事。 咱们聊利弊,这事没有什么利全,是弊,弊之因,信任崩塌,以后老师不敢管了。宋老师,这个不算是体罚, 是去欠价,这都能被废一只眼,那以后谁当老师避之暗?法律真空,十四岁以下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有这个收容教养,但实际操作中很少用。这就造成一个现象, 你的孩子把老师捅瞎了,只要赔得起钱,法律拿他没办法。但这里面咱们得看清一个事实,那个十二个字女孩,他知道这一镊子下去会瞎吗? 他可能真不知道,现在还育孩子,发育早,力气大,但心智还是小孩, 情绪这一上头,那一瞬间,手里有什么?就是武器。这事深挖一下,不只是法律,还有教育的失控。现在的孩子接触信息太复杂了,手机上什么暴力的成人的内容都能看得到, 但学校和家庭对情绪管控的教育是零。我们只教孩子,不许打人,没教孩子生气的时候怎么办?宋老师倒了霉,那个女生也毁了。 嗯,他这辈子都得背着把老师弄瞎的标签,这是双输。怎么办?我说几条破局的方法,每个家长都要停。第一,家长要教孩子停, 你得在家里做做演练,告诉孩子不管多生气,只要手里有东西,举起来之前先放下。这不是废话,这是一个肌肉训练。第二,学校别再活稀泥了,很多学校出了事,第一反应就是压下去,别曝光。 如果每次校园暴力都能受到公正的处理,施暴者得到惩戒,哪怕是批评记过,赔偿校园暴力至少少一半。 第三,给老师买一份冲突险。很多私立学校已经是有这个了,如果老师在履职过程中被攻击,保险先行赔付,不用等家长,哎,那两万的 这个救命钱,这是对善意的保护。第四,如果你是家长,今晚跟孩子做一次生气时怎么办的?家庭演练不是讲道理,是演出来,你说你现在很生气,手里有一支笔,你怎么办?让孩子说出口。 第五,如果你是老师,把这篇文章转给校长看,问他学校有没有冲突险,如果没有,为什么?最后我想说,别只在出事的时候心疼老师。今天给你孩子的班主任发了条微信, 说声辛苦了,也许他现在正在经历你你想象不到的压力,也许你这句话就是他坚持下去的动力。谢谢您!听到这里,我是夏达, 一位两个孩子的父亲,一位做生意人啊,把看到的真分享给您,欢迎您点赞、留言、转发和关注,这对我会有很大的帮助,谢谢您,再见!

你能想象自己的眼睛被尖锐物体戳破的感觉吗?浙江温州四十二岁的宋老师勤勤恳恳教书一人十几年,却被自己的学生用镊子戳破了右眼球,视力再也无法恢复了,并且确诊了创伤后印记障碍,看到尖锐的物体就头痛恶心,留下了终身的心理阴影。 事情发生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一个女孩使劲的揪着男孩的头发,皮都快扯下来了。 宋老师看到以后,出于教师的本能的责任心,上去把女孩的手指一个一个用力掰开了,把双方给分开了。女孩狠狠的瞪着宋老师,趁着宋老师没有防备,手里拿着镊子狠狠的扎向了宋老师的眼睛。 宋老师眼前一黑,红色液体马上就顺着脸颊流下来了,不敢想象当时他得有多疼。送医后,宋老师被诊断为右眼球破裂,占眼球体积五分之四的玻璃体全部被切除,后续落下了外伤性白内障和青光眼的终身后遗症。 很难想象对方只是一个成年人,都很难下这样的重手。事情的后续处理更是离谱的妈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由于涉世女生没有到十四岁帽子叔叔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只是口头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我有个疑问,如果这个孩子家里的管教有用,他还能做出这种大部分成年人都不敢做的举动?到底是严加管教,还是严加保护? 校方的态度更让人吃惊。直到五月十九号,事发四个月了,安阳实验小学的通报原文是这样说的,我校已对涉事学生进行处理,但没有公开具体处理结果,比如警告、寄过、劝退等,什么都没提。 目前,涉事女生没有去学校上课了,据说是在家里待着,但是学习还在,也没办理正式的休学手续,其实就是最轻的矫治教育, 通俗的说就是在家里悔过,但女孩的行为绝对达到专门矫正教育的标准了,需要送到专门的少年矫正学校,封闭式管理,强制矫正 期限一般是一到三年。按照目前的处理方式,等风头过去了,女孩只需要换个学校就可以继续读他的六年级,甚至都不用换。如果这事就这么算了,让涉事女孩继续留在学校,我真的很担心其他小朋友的安全,因为他跟其他孩子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存在, 甚至喊他女孩,我都觉得有点别扭。至于伤人者的家属,事情发生以后只赔了两万块,没到医院看过一次。 宋老师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已经提交了正式的书面申请,要求依法启动专门矫治教育的流程,并且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监护人做出合理的赔偿。 咱这有句老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是现在的老师更像是服务性质的岗位,老师的地位过于卑微了,学生和家长稍有不顺心的地方,就可以找学校,甚至去教育局投诉,关键投诉往往都有效果。 我们八零后读书的时候,不怕父母,就怕老师,即使是再调皮捣蛋的学生,看到自己的老师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更别提动手打老师了,从内心里是尊重老师的,如果你敢打老师,不用说绝对开除,不会有第二种结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风气就变成现在这样了。耐人寻味的是,宋老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又是熟悉的剧情,咱普通人没法帮什么忙,在网络上为宋老师发声,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件事情,也算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一个四十二岁的女老师劝了个架,下一秒,一个六年级的女生用一把镊子戳进了他的右眼。这不是电影, 这是今年一月发生在浙江瑞安一所小学的真实事件。宋老师教了十七年英语,那天课间两个六年级学生打架,他上去劝,安抚完男生,他回头去开导。那个女生轻轻说了一句,打架解决不了问题。 女生突然抱起打了老师的手,然后被另一个男老师抱住。等男老师一松手,他把手背在身后,静静的乖乖的站在宋老师旁边。宋老师以为没事了,转身要走,下一秒,鲜血从眼眶涌出。 那个女生手里藏着一把金属镊子,直接扎进了老师的眼睛,眼球破裂,玻璃体嵌顿,继发性青光眼,两次手术,右眼几乎失明,法医鉴定轻伤二级。而那个伤人者呢,因为未满十四周岁被免予行政处罚。 大家听懂了吗?一个老师用十七年青春换来的是一双残废的眼睛和不到两万块的手术费。而伤害他的人,连一句刑事追责都不用承担,理由是三个字, 未成年。这个女孩的家长呢,可能正在庆幸我的孩子不用坐牢,但我想问,是谁给了这个孩子敢于对老师举起凶器的底气?宋老师不是个例。 现在的老师管了,家长说你针对我家孩子不管,说你失德失职。孩子打架,家长教,你给我打回去。孩子成绩差,家长骂,老师不会教。我们一边把老师捧上神坛,说尊师重道,一边又把他们踩在脚下,让他们战战兢兢, 如履薄冰。一个连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的老师,一个尊严可以被六年级学生随意践踏的职业,你让他怎么教好你的孩子?宋老师现在睡不着觉,害怕尖锐物品 被诊断出创伤后应激障碍,他还在等第三次手术,等一个迟到的公道。守护讲台,就是守护我们孩子的未来,转给每一个当过学生的人!

浙江瑞安安阳实验小学一名六年级的女生用金属镊子刺穿了四十二岁女教师的右眼。不是标题党啊,这是二六年一月七号发生的真实事件。我首先梳理一下关键词是 宋老师在课间劝阻两名学生打架冲突看似平息的时候,其中一名女生突然就用镊子刺向了他的右眼。诊断结果是眼球破裂、外伤性白内障、 青光眼,两次手术,还有第三次等着他。法医鉴定,轻伤,二级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伤人。学生未满十四周岁,依法不与行政处罚,目前已经休学。家长前期支付了两万元的手术费,后续调解无果, 公安机关在送达鉴定意见通知书时,程序拖延了三个月,宋老师因此错过了重新鉴定的申请期,目前已提起行政附议。 这就是这一个事情的全貌。我想说的不是愤怒,而是三个值得每一位教育者深思的问题。第一,教师正当管教的边界在哪里?宋老师是在履行职责,劝阻学生。大家这不是体罚, 不是言语侮辱,是最基本的课堂外管理行为。如果连这样的行为都可能付出眼球破裂的代价,一线教师凭什么去管?第二,未满十四周岁不处罚。这个制度设计本身没有问题, 但不处罚不等于不教育,不等于不追究。当训诫和责令悔过成为唯一手段,家长支付两万元后就不再理会。我们需要追问,对于极端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现有的教育矫正措施是否足够?这不是在主张严惩,而是在问这个孩子以后怎么办? 他带着这样的行为模式进入社会,谁来负责?第三,教师权益保障的程序漏洞?工商认定做对了,但警方拖延三个月的程序瑕疵,导致受害者错过 申诉期,只能走行政附役和民事诉讼。一个因公受伤的教师,在维权路上要独自面对这么多障碍,这样的制度体验会让多少教师寒心?我做了十五年的教育,见过太多老师在管与不管之间 反复权衡,不是因为不想管,是因为不知道管了之后自己能不能得到保护。课堂制需要维护,学生权益要保障,这都没有问题, 但教师的尊严和安全同样不该被牺牲在不敢管的夹缝里。我是吴博士,关注教育背后的结构性问题,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