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百鸣内幕较量有一个细节,他被定罪的关键证据是他发给妹妹手机里的一条信息,明天低过零点二禁网,而这条信息的获取,在法律的过程是有瑕疵的。当时警方拿到的搜查令只写了搜查房屋还有检取文件,并不包含手机内容。按照便方的意思是, 证监会人员在没有明确告知其权力的情况下,盗取了妹妹的手机密码,属于越权侵犯的隐私。 但法官认为,证监会人员当时确实属于对法律的误解,虽然过程存在瑕疵并侵犯了权力,但并非恶意取证, 所以还是采纳了这一个证具。有专业的网友认为,这是毒术之果,如果发生在美国,出于程序正义,这个证据不能采纳。就是说,如果从最开始取证程序有问题, 那后面得到了证据,理论上也应该一起作废。刚好上礼拜,美国那边的卢一吉满洲里案就出了一个类似的裁定,就是那一个宾西法利亚大学的高材生当街枪杀美国联合健康保险公司高管的案子。 警方当时在滨州一家麦当劳抓获卢一吉的时候,警察是第一时间就在现场翻了他的背包。 鲁一己的律师提出抗辩,这个是没有收查令的非法收查,所以当时所收获的证据都应该排除, 就是不能用在法庭上,不能展示给赔偿团。而法官的裁定书了确认,麦当劳现场收包属于没有收查令的非法收查。因为当时被包已经处于警方的完全控制之下,不存在立刻爆炸或者有袭警这些紧急的危险, 所以法官才定第一次非法收包翻出来的东西不能作为证据。这里是包括了手机、护照、钱包、弹夹、电脑、 u 盘。但重点来了,法官并没有把所有东西都排除出去,因为当时现场的警官也很警惕,一摸到弹夹立马喊停, 别翻了,把包带回警局。后来警方呢,把路易吉带到警局后呢,又按照警方的正常程序做了一次入户登记收场。 什么意思?就是疑犯被证实击压后,警方需要登记清点,保管其随身的物品。而法官认为这一次在警局里的搜查程序是合法的,所以警方后来在警局发现的疑似作案的枪支、消音器,以及一本记录作案动机的笔记本,法院最终允许 作为证据。有了这些证据,鲁伊斯想打赢这个谋杀罪很难。所以这个案子说明,哪怕在美国,毒树之果也不是一旦程序有问题,后面所有证据就全部自动作废。美国法院也在区分哪一部违法,哪一部合法,哪些证据是非法搜查直接得到的, 哪些又属于后续独立合法取得的。区别对待会都来说,玩摆明的案件。因为香港的普通法传统继承自英国魔法,而英国和香港不像美国那样存在自动排除式的毒素之果规则。英国普通法有一个传承了几百年的务实原则, 法庭更关心证据的关联性,而不是他是怎么来的。所以香港法官手里有一杆证,叫做司法裁判权。当辩方大喊程序正义、隐私被侵犯时,法官会把两样东西放在天平两端, 一端是证据是否真实存在的,执法人员违规的严重程度,他们是故意栽赃、恶意逼供,还是仅仅因为对法律理解有偏差而造成的无心之失? 而另一端呢?案件涉及到的公众利益,如果把铁证放掉,会不会导致一个严重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从而损害了社会公义?在往百余案中呢,天平倾斜了。相反,如果警方的取证手段是执其恶劣的,例如是行凶逼供,出于欺骗或者严重侵犯了人权, 导致如果踩了这份证据,会让整个审判变得不公平,法官就会行使司法裁量权,将其排除。香港的法律像一个务实的现实主义者,在保障人权同时,也最大可能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程序上的漏洞来帮自己开通。听听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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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二日,香港东区法院宣布,资深艺人黄百鸣设内幕交易罪名成立,稍后将宣布刑罚。而根据港媒报道,涉及内幕交易罪在香港最高判十年,即罚款一千万港币。 七十九岁的黄百鸣因为出演开心鬼电影深入人心,他不仅是演员,还是幕后老板,旗下有多家公司被指在二零一七年八月到十月期间,指使他人进行公司股票交易,其中包括亲妹妹。 原来黄百明当时和买家公司签了四点八六亿合同,出售他的股票,该消息会刺激股价上涨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四十五。黄百明拿到定金一千万后,给妹妹转账两百万,让他只要低于零点一元就扫货, 妹妹手中的股票短时间内从四百一十万股增持到六百七十万股,成本低于零点二元。黄百明公司不久后宣布出售股票消息,股票马上大涨,买家以零点三一九元全面收购 黄百鸣和妹妹,赚到了高额的差价,但已经触犯香港法律。黄百鸣方则炮轰检方,指责他们搜查自己和妹妹的手机,侵犯个人隐私,要求法院删除手机聊天记录。另一方面说,当时因为妹妹不厌其烦地向他打听消息, 他才赌气让他只要低于零点一元和零点二元就买,没想到妹妹当真。至于两百万,则是母亲遗产纠纷后的转账,不过法院在五月二十二日全盘驳回黄百鸣的辩词,荒谬又牵强。



五月二十二日,香港东区法院宣布,资深艺人黄百鸣设内幕交易罪名成立,稍后将宣布刑罚。而根据港媒报道,涉及内幕交易罪在香港最高判十年,即罚款一千万港币。 七十九岁的黄百鸣因为出演开心鬼电影深入人心,他不仅是演员,还是幕后老板,旗下有多家公司被指在二零一七年八月到十月期间,指使他人进行公司股票交易,其中包括亲妹妹。 原来黄百明当时和买家公司签了四点八六亿合同,出售他的股票,该消息会刺激股价上涨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四十五。黄百明拿到定金一千万后,给妹妹转账两百万,让他只要低于零点一元就扫货, 妹妹手中的股票短时间内从四百一十万股增持到六百七十万股,成本低于零点二元。黄百明公司不久后宣布出售股票消息,股票马上大涨,买家以零点三一九元全面收购 黄百鸣和妹妹,赚到了高额的差价,但已经触犯香港法律。黄百鸣方则炮轰检方,指责他们搜查自己和妹妹的手机,侵犯个人隐私,要求法院删除手机聊天记录。另一方面说,当时因为妹妹不厌其烦地向他打听消息, 他才赌气让他只要低于零点一元和零点二元就买,没想到妹妹当真。至于两百万,则是母亲遗产纠纷后的转账,不过法院在五月二十二日全盘驳回黄百鸣的辩词,荒谬又牵强。

七十九岁拍了一辈子喜剧的黄百鸣,最后自己演了一出内幕交易的悲剧。香港法院刚判了他当上市公司主席,知道公司要卖盘, 提前让亲妹妹扫货买入,然后自己四点八六亿港元套现离场,八年才等到定罪。这是香港,但你别以为内地就会手软。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罪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外加五倍罚金。 注意三个字,损死他人。你自己一股没买,但你把消息递给老婆弟弟同学够了,泄露内幕信息罪照样抓你。 很多老板跟我说,黄律师,我让配偶账户买的,查不到吧?查得到证监会的大数据系统,亲属账户, 共同生活人账户全部穿透,你以为的防火墙,在他们眼里就是玻璃墙。内幕交易不是胆子大的游戏,是代价大的犯罪。我是黄福涛律师,关注我,让法律为企业保驾护航!


五月二十二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落下重磅法锤,七十九岁的喜剧教父黄百鸣被正式裁定内幕交易罪成立。 谁能想到,这位拍过开心鬼家有喜事和叶问的影视大鳄,竟然在资本市场里亲手给自己导出了一部充满贪婪与还原的滑铁卢。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场历时八年、涉案金额数亿的资本剧,看看所谓的商业大佬吃相到底能有多难看。 我们把时间回拨到二零一七年的秋天,当时的黄百鸣这秘密筹码,把自己手里的天麻银饰以四点八六亿港元的天价卖给富力地产的公子哥张亮,这绝对是一个能让股价一飞冲天的绝密消息。就在这个结构眼上,黄百鸣用自己的账户给亲妹妹黄洁贞转了足足两百万港币, 同时他在手里发出了一条极微精准的指令,只有六个字,零点二元下净买。妹妹拿着这笔款 一分不差的扫货入场。结果呢,到了当年十月十七日,天马已逝的股票一天之内暴利拉升了百分之四十七点零六。 随后卖盘消息一公布,股价继续狂飙,兄妹俩在这场资本盛宴里赚的盆满钵满。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异常的交易数据立刻触发了香港证监的警报。面对执法人员从手机里恢复出来的铁证,你猜猜黄柏明在法庭上怎么为自己辩解的? 他说,当时妹妹整天盘着他问股票,他听的实在太烦了,一气之下才讲反话叫他去买,你敢信吗?一个手握着几家上市公司董事长,转了两百万真金白银,给了一个精确到小数点的买入价, 最后却说自己在讲反话。这种把监管机构和老百姓当傻子的借口,法官当然不买账。法官高雄伟当庭痛批他既荒谬又牵强,且不合常理,直接定罪。 其实这个案子最让人想不通的是黄百鸣的动机,他卖公司已经合法套利了将近五个亿,为什么还要冒着坐牢的风险去帮妹妹赚那个微不足道的差价?到底是兄妹情深,还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如今的天马已是早就改名传递娱乐, 股价跌的只剩几分钱,市值严重缩水,成了无人问津的先股。当年跟风进去的散户血本无归,而曾经叱咤风云的电影大亨,却要在晚年面临牢狱之灾。古语,祸莫大于不足,言就莫大于欲得。 当一个人在名利场里迷失了心智,哪怕拥有再多的财富,也填不满内心那深不见底的贪欲,这和水中鱼、树上鸟因为贪吃诱饵而丧命又有什么差别? 资本市场从来不相信眼泪,更不相信大佬讲反话。面对这起令人唏嘘的内幕交易啊,你觉得黄百鸣是真糊涂,还是太贪婪了?我是江,欢迎讨论。


刚刚香港喜剧教父黄百鸣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九年前一场资本局彻底爆雷。二零一七年,他手握天马影视控股权,秘密筹话卖盘,这是绝对内幕,一边谈判外公司一边转两百五十万给亲妹买盘,日报涨百分之四十七, 明显异动,只指人为操控高潮。在十月二十五日,他精准卖出百分之五十八点七一控股权套现,接见五亿,接盘方是富力地产 公子,完美清仓离场。交易一落地,骨架架掌后迅速崩塌,全没了。大佬拍拍屁股走人,留下散户高位站岗。二零二六年,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解释不知情, 既荒谬又牵强。作为上市公司大佬,不可能不懂规则,七十九岁一辈子赚足名声,晚年却因贪念彩虹线,面临最高十年监禁,以千万罚款。这不是固案,娱乐圈大佬跨界收割散户,已成灰色地带,但记住,资本没有神话,名气再大,也不能凌驾规则。

昔日喜剧教父因何沦为阶下囚,内幕交易案揭露光环背后的暗影。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七十九岁的知名电影人黄百鸣一项内幕交易罪名成立。 案件源于二零一七年,当时担任天马影视主席的黄百鸣在第三方公司协商收购期间,向其包妹黄洁贞发出明天低过零点二近买的明确指令,怂恿他购入公司股份。 裁判官高伟雄当庭驳斥了黄百鸣关于开支票是为帮弟弟买房、发信息是说反话的辩解,至其解释既荒谬又牵强,完全不可信。数据显示,在黄百鸣发出指令后的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间,天马影视股价累计涨幅高达百分之五十一点九三, 其帮妹对此买入一百六十万港元股份。此后,黄百鸣更将其所持大部分股权,以约四点八六亿港元的价格套现离场。这位曾打造开心鬼叶问系列的金牌制片人,其辉煌的电影生涯,如今因这起金融罪案蒙上污点,案件已严至六月九日判刑。

我问了学法律的老朋友黄百鸣,这个事严重吗?这么大岁数会怎么样?朋友直言,这事真不简单,七十九岁高龄也躲不掉法律的硬梗。老朋友说,黄百鸣这次栽在内幕交易上, 五月二十二日刚被香港法院定罪,六月九日才宣判,最高能判十年监禁,罚款也少不了。 别以为年纪大就能法外开,香港法律对高龄罪犯没豁免,七十五岁以上顶多量刑轻点,可这案子金额大,性质恶劣,重轻幅度大概有限。他还补了句,黄百明是上市公司前主席,执法犯法影响更坏,法官大概率重罚, 现在保释只是暂时的。七十九岁高龄一旦坐牢,身体和名声都看不住,网警堪忧。说到底,法律面前不分老少,地位再高,年纪再大,踩线就得付出代价。这事也给圈里人提了醒,资本再诱人,也不能碰内幕交易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