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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网购四十五把一次性雨伞,用完后全损退回,合着便宜你们占损失全商家单是吗? 事发苏州市毛小学,小学开运动会时需要用伞,所以就在浙江一商家这购买了四十五把一次性的红色雨伞。 而在下单之前,商家告知过对方说这是一次性的伞,用过后就不能退了。可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告知一点用都没有。 对方用完雨伞之后,直接将四十五把雨伞悉数退回,而特克的雨伞上有很明显的使用痕迹,而且还有孩子的名字。商家联系对方无果后,无奈只好选择将这个事在网上曝光。 跟以往类似事件的处理流程一样,事件在曝光后,学校给出回应,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可这一次稍微有些不同的是, 学校这边态度很强硬,直接拒绝记者的采访。但学校的家委会这边却是多次主动联系商家,在表达歉意的同时,补足了四十五把雨伞的货款以及相关的运费损失。商家为了息事宁人,所以就把设置的视频给下架了。 当然,这个商家也是存在问题的,比如买家曾反馈有五把坏伞,可商家却没有及时回复。 可就算商家没有及时回复,也不是你把全损雨伞退回的理由。这事到哪说理?就是你学校这边的行为涉嫌白嫖,是你们不占理,所以补足货款和运费都是你们应该做的事情, 这件事情到了这似乎就应该结束了。可我想说的是,这样的处理流程大家有没有感觉到问题呢? 原本就是一个小纠纷,可问题的解决往往通过曝光,以舆论造逼的形式来解决,兴师动众不说,关键的是还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而且我相信类似事情绝对不会就此停止。 为何会这样呢?因为根源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白嫖事件发生的背后是有两个重要原因,人性的贪婪,平台的纵容。 真正想要解决很难,毕竟爱占便宜是人性,对一些人来说,不占便宜就等同于吃亏,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们的行为只涉及到道德层面,所以想要解决很难。 可平台这边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买家退款时严加审核,将使用痕迹列入标准之中。再比如不无原则的相信买家给商家提供申诉的渠道,如果这些都做好的话,商家还用这种曝光的形式吗? 所以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类似的现象只会是抱到一起出力气,真的是挺可悲的。

用完以后直接退,伞面写满了名字,四十五把一次性雨伞全损退回!杨紫晚报曝光的这件事啊,到底是谁给孩子做了坏榜样的? 据杨紫晚报报道,浙江一商家爆料,苏州市的某小学家委会五月十二号网购了四十五把红色的一次性雨伞,总价三百三十八点一四元。 活动用完之后,五月十五号全部申请无理由退货。商家收到货以后,发现伞面破损,褶皱严重,而且每把伞都写了学生的名字,完全没有办法进行二次销售。商家此前已明确告知是一次性用品,仅签收破损包换。 目前呢,交友会已致歉,并补足货款及运费损失,但是校方至今没有任何的回复。 我们天天教孩子要诚信,要守规矩,要有同理心。可作为代表家长的家委会,却钻无理由退货的空子,把商家当冤大头。这哪是言传身教啊,这是在教孩子投机取巧。 钱是小事,态度人品是天大的事,你教孩子善良,自己却占小便宜。你教孩子诚信,自己却搞小动作,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以后怎么信你,怎么扶你。 我们总在说消费者是上帝,但是别忘了,商家的合法权益也该被保护。无理由退货是给消费者的便利,不是给你免费使用的特权。 教育的本质不是教孩子多少知识,而是帮孩子立好三观,做好人品。连家长代表都做不到,诚信,又怎么给孩子讲诚信呢?你觉得这事最该反思的到底是谁?

小学网购四十五把伞后全损退回,商家应维权拒退!有家小学家委会网购了四十五把一次性雨伞,商家下单前明确告知该款是一次性用品,仅签收破损可退换,使用损坏概不退换。 结果这里伞被全部使用,伞面破损,每把都写了学生名字,彻底丧失二次销售价值。 买家依旧强行申请全额无理由退货。商家多次联系沟通,对方均以毒不悔,最终商家直接蒙受几百元经济损失。事件引发全网热议, 很多人都疑惑,消费者自己使用造成商品全损大幅贬值,商家到底有没有权拒绝退货?还能追索损失吗? 大家记住核心,七天无理由退货,绝对不是无条件退货!法律明确规定,无理由退货的唯一前提就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正常拆分,简单查验完全没问题。但像这批雨伞,人为使用破损,私自涂鸦标注,已经远超合理查验范围,属于恶意损耗商品。 这种情况完全不符合法定退货条件。而且商家事前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明确使用损坏不退,双方约定合法有效, 所以商家完全有权直接拒绝退货,不止不用退款,还能依法向买家追索货款、运费、商品损耗等全部经济损失。 平台也明确,此类严重损坏商品的退货申请,商家可凭凭证维权拒退。我是袁征律师,十七年诉讼经验,关注我学能用到的法律知识。

买了四十五把雨伞,用完之后呢,写上名字全损退货,这哪是网购啊,这分明就是明晃晃的白嫖!而且你发现没有,这种集体性的白嫖事件为什么通常发生在学校里呢?就在前两天,江苏苏州虎术关中心小学办运动会,家委会网购了四十五把红色的一次性雨伞, 总共呢三百三十八块。可结果啊,运动会一结束,这些伞全都被写上了学生的名字,而且全部损坏。离谱的是,家委会竟然直接打包退货了。 商家一看呀,急炸了,之前明明已经告知了一次性属性,现在退回来的全都是垃圾,算上运费亏了三百七十八块。那么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薅商家羊毛,而是一场转嫁给孩子的教育灾难。 说到现在的家委会呢,有时候啊,我感觉真的挺畸形的,为了帮学校省着三百多块对吧?连最基本的企业精神和吃相都不要了。那从学校和家委会角度来看,规则和面子到底哪个重要呢?出了事,家委会道歉赔钱,校方却一声不吭,这算不算让家委会当了挡箭牌呢? 从商家角度来看,网友们也都说小商家太惨了,凭什么要为你的运动会买单?更深一层看,孩子们看着大人们把写着自己名字的破伞又退了回去, 学到的是什么呢?是聪明还是无耻的精致利己主义呢?家委会啊,今天能为了三百块退破产,那明天就能为了别的利益丢掉底线,这种所谓的聪明真的挺悲哀的。对此,你怎么看?可以聊一聊。

因为几十把伞,苏州一所小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浙江一商家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某小学的买家网购了四十五把红色雨伞后,申请无理由退货,退回的雨伞均有明显使用痕迹,且写有学生姓名,无法二次销售。 据商家介绍,该订单的于五月十二号签收,四日,买家反馈有五把雨伞损坏,商家因忙碌未及时回复,五月十五号,买家直接把四十五把雨伞全部退回。商家强调,下单前已明确告知该批雨伞的为一次性用品,仅承诺签收破损包换使用中造成的损坏,不提供售后。 为佐证自己的说法,商家还发布了发货前和收到退货后的对比视频,全新雨伞均完好封装,无任何破损,而退回的雨伞伞面褶皱、破损严重,均留有清晰使用痕迹,且标注着学生姓名。 目前呢,商家已隐藏了相关视频,并透露学校家委会已多次致歉并补足款向,这是学校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近期,网络上频频爆出用完即退的恶劣行为,不少商家为维护自身权益,不惜耗费成本千里追凶。 七日无理由退货只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非可随意滥用的权利,更不能当做是免费使用后退货的借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消费者主张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的应当保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这件事呢,不仅直接侵犯了商家合法权益,违背公平交易准则,也容易给学生造成漠视规则、不讲诚信的不良影响。 很多时候,我们总想着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买最好的学区房,报最贵的辅导班。但其实呢,最好的教育往往藏在那些不起眼的日常细节里,日常小事里的品德规矩,教育才是给孩子最好的成长课堂。

小学购买四十五把雨伞全损退货,最新进展来了!近日,浙江一商家在社交平台发起,称,收货地址为苏州市虎树关中心小学的买家网购了四十五把红色雨伞,总价三百三十八元,签收后第三天竟全部申请无理由退货退回。 商家拆开一看,伞面褶皱破损严重,每把都写着学生姓名,明显已使用过。联系买家,对方以毒不回。商家称,发货前已明确一次性用品使用损坏不退。 事件发酵后,记者注意到,五月十九日晚,商家下架了此前发布的相关视频,并在评论区透露,学校家委会多次联系商家道歉,并足额赔偿了货款和运费。截至发稿前,校方仍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