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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球算不算造三分犯规成功? 争议的点在这,你得考虑两个东西,第一,谁是主动被动关系。第二是落点的问题。先说落点的问题,进攻队员把防守队员晃起来,防守队员往前跳,但是没有直接跟他发生接触, 防守队员先落地了,进攻队人才跳的,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进攻队员是没有落点的,你前面的落点已经被防守方合法的占据了,你才起跳的,你是后者, 这这是一个角度。第二,主动被动关系。进攻队员是往前跳,明显的往前跳,主动去找这个接触, 那进攻方已经刹住车了,已经在躲避的状态,你主动往进攻方身上去靠,给不了防守犯规,从这两个角度看,给不了。当然,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是反对的意见,也可以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理由。

这种招犯规主要就看两名队员起跳的角度,对吧?如果防守队员起跳的角度更大,冲量更大,进攻队员基本上在原地,在自己的圆柱体内小角度的起跳,啪发生接触,招犯规成功。 反过来,如果防守队员起跳的角度比较小,进攻队员是往前跳的,明显是大角度去找接触的,那这一个球就不能算召唤归成功,进攻方自己负责。那视频中这个情况显然属于前面这种, 防守方角度稍微大一些,这个幅度稍微大一些,进攻方基本上在自己的圆柱体内小角度的去做这一个起跳,就发生了那么一个刮蹭,所以依然是防守方负责。至少说所以防守方 犯规大家基本上能理解,能看得懂,那这一个球如果高质量不宣判,引发的争议可能会更大。

这一个争议判法是进攻犯规还是防守犯规?从这个角度看,其实不是最好的, 得从防守队员的身后来看,谁有那一个角度的素材可以提供一下。因为这种球只需要肩膀身体稍微侧一点顶一下,那进攻队员就会很难受,就会发生比较剧烈的接触。如果啊,咱们做个假设,如果防守队员百分之百是没有身体的侧动的, 没有前顶了啊,就站庄等着进攻队员守株待兔,那么转过来,那防守方肯定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没有发生主动的行为。但凡防守队员身体有一个侧动, 或者往前给一个寸进前顶,啪,出现了一个相遇问题,即便你有合法的防守位置,你主动发生了一个 向前的发力,前顶的一个一个接触,相遇问题依然是防守方负责。所以,除非你有更好的角度证明 防守队员出现了撤移,撤顶前顶,如果没有找到这这些角度的的那个素材,那这个球就是进攻方自认倒霉。

看陈英俊这一个意思,是想向裁判员表达,进攻队员的护球手是不是有一个动作顶到了我的胸前, 想照着一个进攻犯规,但是忽略了合法的防守位置啊。毕竟在身后先有一个接触,在没有位置的时候,手还搂着进攻队员。所以这是第一点,接触肯定是一个防守犯规。当然,如果进攻队员的护球手 暴力反制,出现一个严重的肘击啊。另当别论,身后推人进攻队员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但目前来看应该还达不到。而且陈英俊有放大接触效果的嫌疑啊,主动倒地,头往后仰的这一个趋势还是很明显的。

是进攻还是防守犯规?彭师傅,裁判报告这个球,没想到争议还挺大。先说常识,投篮队员在干嘛?他在向前起跳,做三分投篮动作。 第二个防守在干嘛?防守,他在朝向投篮队员向前起跳,想去进行封盖。再说规则,一名队员可以跳向任何无人占据的地点, 那防守呢?他可以横移,可以后退,可以垂直起跳,但是呢,他不可以朝向进攻队员移动,如果为此造成的接触应由他来负责。 到这里呢,很明显是一次防守犯规。但是又会有人说,进攻队员的胳膊肘打到了防守队员的面部, 我们回到篮球的技术动作,投篮队员他会做一个从下向上的投篮动作,那这个是一个抬肘的技术动作,如果不是防守队员的移动进入到了投篮队员人体内,就不会有这一次接触。 所以篮球运动并不是谁受伤谁有理,我们每一个篮球运动的参与者都应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对手。


为什么 s g a 造犯规不如哈登,但是被骂的比哈登还惨?核心在于一个是主动造,一个是被动给哈登的造犯规是标志性的,可预期的。夹胳膊候车部主动找接触。球迷骂归骂,但普遍承认这是他自己主动发起的技术 是在规则框架内利用规则的极致表现,甚至逼出了哈登规则来限制,骂哈登更多是针对打法丑陋,但承认这是他自己的本事。 s g a 是 玫瑰硬吹的体毛哨,哈登至少是冲着造犯规去的,不管是突破的时候勾着手,还是强起干拔。 但 s g a 有 种玫瑰硬吹的感觉,看着官杆差太多了,朝别人胸口撞,双手往天上一甩,哨子就有正裁判主动保送的官杆比球员主动碰瓷更容易引发愤怒。 s g a i man 的 另一个关键点是双标。 很多球迷认为同样的身体接触放在其他球员身上是正常对抗,甚至进攻犯规放在 s g a 身上就是防守犯规。加里山大那个肘放其他人身上, 一场德林两三个进攻犯规保底,在他身上全是罚球,进攻端抬肘开路,他突破那第一下已经习惯性的用非运球手顶人。 fga 是 新科 mvp, 带队战绩又好,天然处于舆论中心。说白了,哈登的罚球被视为球员的个人选择,而 cga 的 罚球被感知为联盟的集体偏袒,后者触及的体育竞技最核心的公平焦虑,所以骂声更烈更持久。

这球是不是进攻犯规?回来开了十几个小时,有点累,又是一个。哎呀,这个球也是可以探讨一天一夜的。进攻犯规还是防守犯规,目前还没有统一答案。有人认为防守队员侧身上迎,进攻队员的这一个 动作属于正常的对抗,侧身上迎的时候重心不稳,加上正常的对抗,所以倒地了,双方都没有责任,要判就判防守犯规。第二种观点,进攻队员主动清账。 防守队员虽然是侧身的移动,但是没有明显的前顶,进攻队员预判到防守队员即将在自己的面前出现啊,做了一个加速啊,手上有一个 动作幅度比较小,但也是侵占的行为,所以进攻方是在接触的一瞬间成为主动方主动侵占,所以判进攻犯规。当然考虑到强度大,也可以高质量不宣判。目前有两种观点,你认为哪一个更合理?

今年的老将是真的没有球星少,你可能不敢相信,在零比二落后的处境下,双星也是来到骑士主场位,哈登助阵。第二节,莫登哥外线执行最后一攻,眼看防守自己的哈特扑了过来,哈登用招牌造犯规与对方进行身体接触, 但被侵犯投篮圆柱体的登哥并没有拿到想要的哨声,气得他直接对着裁判大声理论,这球要是换成亚历山大,妥妥的三分投篮犯规。本场比赛登哥也是拼了,攻防两端可谓局限输,除了奈何尼克斯,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可谓是更好的一方,登哥的冠军梦今年或许又要破碎了。

湖人队的这个李福斯啊,就是一个把篮球这项运动变得越来越丑陋的球员,这跟我当年最喜欢的巨星科比布兰特所强调的曼巴精神完全就是背道而驰的啊。当然如果造犯规也算一种曼巴的话,我愿意称之为地表最强乞讨曼巴。 讲真啊,我个人对李福斯这个球员的精力还是非常钦佩的,从落选秀到今年可能拿到历史上落选秀第二个顶薪合同啊,第一个是范菲特。我还是挺佩服这种从小人物定位一路打上来的草根明星的。 但是实际上啊,李福斯今天的那个比赛官感,我觉得就算是湖人球迷看了也得制作鸭花子干嘛呢。那是纯粹就是挡着裁判吹犯规啊。 你要说过去哈登造犯规啊,那这个还有点技术含量,起码还有一个把球暴露出来等着防守人下手切球的心理博弈。那李福斯那个打法啊,进攻东倒西微,防守都是假摔,这个全靠混事儿啊, 这样的比赛有观赏性吗?有人会喜欢吗?湖人球迷自己爱看吗?当年科比对哈登的那个打法,他直接评价就是不可能夺冠啊,我当时作为一个火箭球迷,我都认可科比说的话,因为你不能把比赛的胜负命运从自己的手里交到裁判的嘴里啊。 那李福斯比哈登可差,哈登那个我刚才说还有点技术含量,李福斯这个纯粹就是给裁判跪下,然后博取裁判作为一个人心中同情的软肋吗? 那今天李福斯十六头四中,命中率百分之二十五,但是真实命中率居然还有百分之五十点六,因为罚球十三罚十二中啊, 我说心里话啊,有几个球啊,但凡那个李福斯,他别想着骗犯规,就自己踏踏实实想着把球上进去,那绝对能进啊,你看他空篮不进的那几个,他不就是想着又是把身体先扔出去然后要哨子吗?然后自己重心没了,发现火箭也躲开了,那裁判没法追了吗? 他就是这样的球员啊,我不针对他个人,但是我就说这个打法,我认为他不是体育层面该有的东西,甚至啊,我可以说他就是对这项运动赤裸裸的羞辱。忽然全场造了火箭二十二个犯规,李福斯一个人造了十一个, 我理解他作为白人球员想要立足赛场的这种愿望,但是我只能说这不是篮球,这不是曼巴精神,更不是体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