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太多了。我靠,我有点瘆得慌。 四百五十米后到达目的地。 我到了,到他家门口了,兄弟们到他家门口了。 我靠,我没法停车,我来来,我想走路。搁车停哪去?我想走路,近嘞, 我上前面找个地方停车去。我靠,我走路进来,我一个人有点瘆得慌。我日的 把车停前面去。我靠,看他家门口了看他家门口了,哪有人啊?人?谁说的?堵堵弄啥堵弄啥嘞?我靠,说的那夸张,前面真有堵的嘞。兄弟们看前面两辆车 前面两辆车。关了关了关了关了,前面两辆,堵车哩。八宝附近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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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狗吗?啥狗啥狗?边牧?据媒体报道,一条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红狗锄头疑似被人偷走后踩杀,对这种行为如何追责,引发了讨论,那么此案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呢?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边牧啊,对,我没见。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啊,这是来自中安在线的报道,说一位百万粉丝的博主,养了八年的边牧锄头被人疑似是偷走,他找到对方时呢,对方称将狗卖了一百八十元,并称之后呢,这条狗是被宰杀了。 那么有的网友就问我这个情况怎么处理,我就看了一下,这个博主叫用青春去旅行啊,他那样的那条边牧呢,确实是经常出境,所以暂时就不带出头了,出头跟着我在路上自驾游了三年多的时间,就是我一直都是在车里出头,也是一直都跟着我,他总共才四岁多点的年龄,跟着我在路上了三年多出头。 有的网友呢说啊,看这个账号也主要是看锄头,但是最新发布的这个找狗视频现在已经看不到了啊,现在能看到的是他之前发布的寻狗启示的内容,现在正在自驾格鲁吉啊,很难受啊,准备回国了,锄头在家里跑丢了,也是过了好几天了,我家里人才告诉我,我要让他们立刻报警,调附近的监控, 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线索啊。不过网上有一些网友留存的视频啊,确实显示他找狗过程中啊,被告知这个狗已经被宰杀啊,甚至这个狗皮呢也被人收走了。他咋说的,啥时候不知道还知道可以可以杀狗店的 呃,或者一个养狗的,但是咱就是咱们还他这个,他不是有好多说美工工吗?美工工吗?咱会也就是 啊。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呢,目前关于丢狗的过程主要是他的陈述被指偷狗一方呢,是不承认偷狗的,认为自己是捡的狗,当然这个说法是被这个博主驳斥的,我也没办法,我以为没人要的狗有啥说啥,咱有啥法全都有,捡狗你怎么拿走狗的?你全程怎么拿的都有,我才跟过来的, 我以为是没人要的,没人在路上,俺爸电车在那的,俺爸就在下地了,狗就在地头。你这是啊,他是往你车上往你车上上吗? 你那个路你往前直走走,你往前走,走走走,你把你把狗卸卸上茅草都是坏了啊。但是确实呢,这个狗是在室外被人带走的。另外呢,这个狗被宰杀的说法呢,不知道会不会有变化啊,关于宰杀者的身份现在也不太清楚,同时呢,警方也没有就这件事给出正式的结论, 所以呢,暂时只能是根据视频展示出来的内容和媒体的报道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啊。首先如果不能论证是偷狗,这个呢就是一个民事侵权,但是我觉得呢,这可能性呢比较低了啊,只不过呢,暂时不绝对排除吧。那如果警方最后可以确认是偷狗啊,这里就要看这个狗的市场价值了。 据我所知,河南当地的这个盗窃罪的立案门槛呢是两千元,如果最后认定的价格是高于这个数字啊,则可能追究盗窃罪,否则呢,可能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去进行追责啊,另外呢,狗主人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这里我们后边会细说, 大致就是刑事、治安、民事这么一个框架。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和解了,那对方赔偿之后,狗主人放弃追责,这个理论上是可以的啊,目前看可能性比较小就是了啊,这狗主人还是比较看重他这狗的,暂时我们不分析这种情况。 呃,另外呢,如果这只狗真的被宰杀了,宰杀的人可能还会涉及到是否违反动物防疫法的问题啊,但是关于宰杀这部分细节太少了,都不清楚是什么人操作。 那我们呢,还是关注偷狗追责的问题啊。这里一个比较受关注的问题就是这只狗的市场价值到底如何认定啊?我国呢,暂时没有关于宠物身份的特别规定,所以呢,一般就是按照财务进行评估的 啊,而因为呢,它是一只网红狗,这样很多人呢,对于它的这个评估呢,是有比较高的期待吧啊,就认为可以按比较高的价值来追责。我看还有网友说呢,打算用五十万收购这条狗啊,以此呢,试图来抬高这条狗的身价 啊。但是就我理解呢,这种以网红身份抬价呢,在刑事层面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刑事案件要求是主客观相一致,就是被告人对于盗窃的物品的这个价值应该是有一个大致的认知才可以,所以呢,一般是按照普通的市场价值来评估 啊。这个问题呢,有一个经典的案例就是北京的天价葡萄案啊,是在二零零三年,有四个农民工啊,偷了一麻袋的葡萄啊,结果呢,他们不知道这葡萄是北京农业科学院历经十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 当时鉴定出来这个价值是上万的,但是最后呢,这个海鲜检察院认为这超出了农民工的认识能力了啊,应该按照普通的葡萄的价值来判断。给我算完呢,是三百多块钱,就没有于起诉 啊。这个案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后续很多盗窃天价科研作物的这个案子,基本都是延续了类似的判断标准,除非你说你明知这个作物就是天价科研作物 啊。另外呢,还有过一个保姆盗窃天价手机案,也是类似啊,这个保姆呢,自称是因为被拖欠工资,盗窃了雇主的手机啊,没想到呢,这手机价值六万块钱,这个是在二零一二年的事情,当时来说是比较罕见的一个手机了。那一审呢,本来是判了十年, 结果二审法院认为呢,结合保姆的文化水平和生活阅历啊,认为其当前共述以为该手机价值两千多元,属于实啊。那么根据主观观相一致的这个刑法原则,就按照这个主观故意的内容,确认了这个盗窃的数额, 认定这个被告人盗窃财物是累计属于数额较大,就是刚入刑啊,就改判成了两年。所以就回到这位博主的这个案子呢,基本不太可能按照什么网红的身份来给这个狗去抬价啊。这个事说到底最多就是啊,村民在村里偷了一条狗 啊,要求他们可以判断说这狗的身价啊,这个是超出他们认识能力的,所以呢,一般就是按照市面上同类犬只的这个价格来评估,看是否达到刑事追责的条件,刚才说的如果超过两千元就可能是刑事案件了, 但是呢,民事追责不是这样的,就是这位博主如果去赔的话啊,认定损害结果跟对方主观认识程度没有太大关系,一般来说就按 实际发生的损失来计算啊,你以为便宜呢,最后你弄坏了还是要赔的,那这其中呢,首先肯定是同类的犬只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嘛。然后呢,再可以主张说这个锄头在相应的账号运营中它有个作用,那再结合这个账号本身的营收情况, 评估一个商业价值。另外呢,还可以考虑饲养多年啊,追索一个精神损害赔偿,当时刑事案件一般不赔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就这部分还要看公安机关最后是否按照刑事立案啊,还是说是个治安案件啊。不过说来说去嘛,就网友花五十万收购这招呢,在民事这边也不好使啊,这个明显是 非理性的抬价啊,这个法官是可以判断的,到时候他如果把这个作为证据提交,大概率是会驳回的啊,那么最后呢,这个事情会如何收场啊?未来呢,就还是以官方通报为准。

案件很简单,也挺有争议性的。百万粉丝网红边牧出头,陪了主人七年,就在老家村口被一对中年夫妻偷走,转手一百八十块卖给狗肉馆杀了。主人追到偷狗贼时,对方还居然理直气壮说,不就是一条狗吗?赔你两百块行了吧。 这里一个争议点就是,如果按照出手的价格,两个脱口者可能连盗窃罪都够不上。看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如果按故意毁坏财物罪,那门槛更高,那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才能立案。 但从狗主的立场,锄头不同于普通的家养犬,是全网知名的网红犬,是博主账号的灵魂角色,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还有流量变现能力。 但在目前的侵权赔偿诉讼中,这部分的价值举证难度极高。除非主人能够提供扎实的商业合作合同,过往明确的收益流水记录证明这只狗的死亡直接导致了可量化的巨额经济损失。 否则法院很难将这种预期商业利益纳入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也很难定偷狗者罪。 你可能会问,那失去宠物的陪伴这方面的情感价值的损失,法院判赔吗? 这是宠物主困扰的一点。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宠物本质上仍被界定为物或者特殊的私有财产,这意味着就算有多年的陪伴,在冰冷的财产损害赔偿体系中很难被量化。 尽管民法典规定了,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侵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但在司法实践中,门槛极高,主人可能需要证明自己因宠物的死亡遭受了集中的精神损害,例如确诊抑郁症。在多数的类似叛逆中,法院往往只支持购买费、饲养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失和对高昂的精神抚慰金持保守的态度。 说到底,现行规则之下,宠物的情感价值、潜在的商业价值都难以落地以赔。目前这个案子已经进入了调查,我希望能够在宠物的定损还有赔偿方面有所突破,为后面类似的案件立一个先例,听听你的看法。

这不,最近网上有一个百万博主出租的狗狗走丢了,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找到啊,大家知道吗?平时走失的狗狗找到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二,就在昨天啊,我家狗在停车场时候已经找不着了,得亏我提前在他身上装了这样的一个定位器,有惊无险的就找回来了。他这个定位器呢,超级的精准,采用了五重定位啊,并且是永久流量,不用后续充值买流量啊! 它是可以直接固定在项圈上,也可以 diy 任何的胸背上,打开 app 呢,就能看到狗狗的实时精准位置,还能一键导航,顺着路线就能找到它。就算是狗狗害怕躲起来了,手机也能按响铃,根据声音来找到它。平常自己让狗狗出去的,还可以看看狗狗去过哪里,比如说去过什么地方,途径什么地点,都是可以看的。 而且它还有个功能是可以设置电子围栏,自己设置一个范围,如果说是狗狗出去这个范围以后,它就能自动给你发信息。这款定位器续航八百五十毫安,充一次电可以维持在二十天左右, 不用经常冲哈,还做到了防水的功能,平常下雨啊,狗狗在外面玩水也不影响使用,虽然说是它的价格有些小贵,但是千万不要像锄头一样走丢了才后知后觉。

不就是一条狗吗,大不了赔你一百八十块。有一只网红边牧叫做锄头,不知道有没有锄头的粉丝啊,但是有一个不幸的消息要通知大家,锄头死了。刚才那句话就是偷狗的嫌疑人嘴里说出来的。陪伴博主八年的陨石边境牧羊犬锄头被一百八十元的价格转卖掉并且宰杀, 事故无存。这个事发生在河南商丘,监控显示啊,当时是有一对夫妻将狗装入编织袋里面,把它给带走了。朋友们,我现在正在自驾格鲁吉啊,锄头在家里跑丢了,也是过了好几天啊,我家里人在告诉我,主人得知以后就连夜千里赶回来追责, 却遭到了对方的蛮横拒绝,对方还说狗已经死了,别折腾我们。这个案件现在警方已经介入了,我觉得大家可以动一下后续偷狗和吃狗这事,我觉得还是得说一说。 大家好,我是用法律视角说热点事件的林女士,关于宠物这个事,其实我反复说过很多次啊,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家养宠物的逻辑是没有单独立法,锄头被偷只能最后按盗窃罪去计算它自身的价值来算, 而盗窃罪其实是刑法里面大家非常熟悉的一个罪名。这两夫妻其实承认了这个事,那他主观上是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的,明知狗是有主的, 但是他秘密去窃取就是去偷狗。客观上,他把狗从主人的控制范围里面转移到自己的控制范围内,只要数额够大,那就足够入刑, 那入刑以后至少是三年以下的刑事案底。但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啊,就是听着可能会有点人写,就是如何给锄头的生命去定一个价值。在这俩嫌疑人眼里,一百八就是他们的收入,好,他就值一百八十块钱,我就给你退回去得了。注意啊,这种算法是错的,法律明确禁止以贼脏的低价套现的价格来认定盗窃财物的价值。 纯种的女士宾牧羊犬市场价至少超过了一万元,这超过了正常几千元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正常,如果真这么定, 六个月起步至少要奔着一年以上去了。而在本案里面,偷狗的行为很可能是由夫妻俩人共同实施的,两人是有主观的共同犯罪,故意 他并且有了共同的犯罪行为,那他们就是共同犯罪,是共犯,要对整个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两个人一起担责。我刚说的刑事还有民事上,民事上出头的价格可以由专业的估价机构来评估它的市场价值。这里面可以算的是什么钱?一个是市场价,一个是购买宠物的费用,然后饲养期间的必要费,比如说 疫苗啊,医疗费啊,狗粮费等等,然后再加上主人寻找宠物产生的合理费用,比如说交通、住宿、悬赏啊这些费用,以及。另外你可以看到民法典啊, 民法典里面还提到了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请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极严重精神损害的,是可以请求赔偿的。猪头作为博主饲养多年的宠物至少八年,他们具有充分信任,是一个很好的家庭陪伴者,应该属于司法判决中提及的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那博主就可以单独要求这部分进行民事赔,赔偿他的金融损害。有人说网红宠物不是还有流量价值吗?还有账号价值吗?这怎么算呢?他可能会导致账号贬损啊。这其实判起来就很难了,因为他这属于间接损失。恐怕这一部分才是争议最大的地方。 相当于这个东西其实是根据狗本身在年代出去的东西怎么去算这部分我觉得法院未必会完全支持,可能适当的会考量这里面的因素。 所以这么多年,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还在干偷狗这种事呢?一方面肯定是有利益基础啊,有人收有人要有人吃对吧?另外一方面盗窃罪是有立案门槛的,他们没有想到边牧这么值钱,估计把它当成普通中华田园犬的价值来计算了。真的以一百八十元算的话,确实达不到正常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往往只能给治安处罚。加上偷狗人往往在很多偏僻的地方偷狗,往往没有监控,本身也不好查,一跑就没影了,所以出头最后是以一百八十元的价格标签送进了狗肉馆。这一百八衡量的绝对不是一条生命的价值, 更多时候是偷购着良知的重量。不过现在啊,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相信会依法作出公正处理,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至少要让狗主人还有出头的这么多粉丝,至少要给他们有一个明确的交代。记得点击关注哦!

今天我们讲一下网红狗锄头这个事,我看了一下评论区,大家还是非常意愤填膺的,多数都是希望追究刑事责任,甚至有网友要出五十万买狗,以证明锄头的价值。没必要,兄弟你真出了五十万,司法中也不会踩信的。 我总结了以下几个问题,这种行为怎么追责?偷狗卖狗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网红狗的流量价值、多年陪伴的情感价值,法律上如何赔付?我今天从法律角度给大家回答一下。 我们先简单梳理一下事情的经过。一名博主常年带着一只边牧锄头自驾旅行,狗也是账号的核心亮点,陪伴主人多年,不料狗在户外被一对夫妻带走,主人多方追寻查证后,对方声称狗是捡到的,以一百八十元转卖给了别人,最终惨遭宰杀。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涉事双方各执一词,而核心争议全部集中在定性、定价、赔偿三个问题上。 首先,对方变成捡狗,到底算捡还是盗窃?这个由于公安机关还在调查中,我们只根据现有报道分析盗窃的过程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窃取他人财物。结合现有报道分析,这个狗长期有人饲养和打理,与流浪狗有明显的区别特征,以及转手卖给他人这个行为。我认为捡狗这个说辞还是站不住脚的。 那到底构不构成盗窃罪?我国各地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大多数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我查询了一下,河南的立案标准为两千元。这里纠正一个误区啊,嚣张为一百八十元不能等同于狗的实际价值, 但是粉丝数量和大家出钱买一个行为也不等同于他的实际价值。刑法的定罪原则有两个阶层,分为主观阶层和客观阶层,要遵循主客观一致的要求。简单说呢,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有能力判断他的价值。 其实有个非常经典的案例,就是天价葡萄案,北京农民工偷走科研葡萄,葡萄的实际价值是数十万元,但是北京检察院认为,农民工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是无法认知葡萄的价值如此之高,最终按照普通的价格进行核算,认定为三百多元,没有进行刑事起诉。 这个案件我记得司法考试还考过同理网红身份、账号流量,网友的天价收购,在当事人实施这个行为是无法认知的, 估计最终只能参考同品种狗在市场的价格。我不养狗,也不知道边牧大概多少钱,如果没超过两千元,最终可能就是治安处罚,如果超过了两千元,可能也不像网友说的那样严重。 其次呢,就是民事责任部分,刑事和民事是两套规则,这个案件在民事中属于侵权案件,主人提起民事诉讼时,不用考虑对方知不知情,只要看实际损失,主人可以主张三大类赔偿,第一呢,就是狗的本身市场价格,多年饲养产生的饲料费、护理费等等直接损失。 第二呢,如果能拿出完整的证据,比如账号的营收流水、商业合作合同、直播代购记录等,可以依法主张狗带来的商业损失,但这个部分举证难度很高,必须要扎实可量化的凭证。第三,失去宠物陪伴对狗主人造成的精神损失。 虽然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故意或重大过失侵犯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失,被侵权人可以索要精神抚慰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门槛还是极高的。宠物在我国通常还是被认定为公民的私有财产,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人损案件,我想最终金额应该不是特别高。那么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第二点,商业损失了。 那么最后这个案件已经在调查阶段了,具体结果还是以官方调查为准。从民事角度讲,宠物的情感价值、潜在的商业价值事实上还是比较难以落地赔的。我是希望这个案件里定损方向有所突破,也为后面的案件打下良好的基础。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评论区留言,听听你的看法。

大家好,我是射洪,终于回家了,商丘高铁站,这一趟出去二十多天了,刚下高铁,我在想我该从这里怎么回家,突然想到我才买的一个车就停在了外面那个草地里面。 啊,已经停了二十天了,我都忘记了。嗯,接下来到家就要收拾收拾,准备出发自驾游了,收拾一些旅行的行李,然后也好久没有见锄头了,家里面太阳虽好,但是还是穿着大棉袄, 可比广州冷太多了,穿着棉袄也没有感觉到很热。我的车就停在那个缝缝里,我发现这路边停的车全都被贴条了,上面就有一个小 纸条,他停在了这个这个步行道的旁边,也是贴条了,给大家看一下我停在了哪里。 听到了那里面算是一个比较荒的一个草地上,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去看一下。二十天了已经,我的小奇瑞还没有上牌呢, 在这停了,安全,没有任何牌照。还没有上牌照呢,回家先把牌照给他装上,准备回去了。 哇,好热。车里面就是蒸汽腾腾的,因为现在外面太阳特别大,开后车门散一下气味,现在有风一吹直接就散开了。回家就开始准备材料, 申请这辆车的出境手续, at 单政策,应该一周的时间就可以申请下来了。没电了吗?是时候该回家收拾下旅行的行李了,然后春节前回来之后,那旅旅行户外用的就扔了一堆,都没有收拾,回家收拾一下, 是时候该出发自驾游了。车子这一个床车还是比较满意的,可以改成一张大床呀, 也好些天没有见锄头了,特别想锄头回去溜溜它,不知道又吃胖没有,二十多天没见了, 已进入标准模式。 这是一个草地啊,像是一个 荒地一样,车就停在这里, 到家了看一看门口小锄头, 哎呀,骨头,好久不见好久不见,看着开心的来, 好在家吃胖了。 车牌号也收到了,这给寄过来的,先把车牌号给装一下,你看葡萄抱着,哼, 用我的胶带 四六三七,本来我说带个四不带好的,然后看到有很多网友朋友说十全十美 m 十美十全十美也挺好, 准备给他装一下。现在这个房这个螺丝都不是防盗螺丝了,都是十字形的, 看他都下楼梯扭着个屁股甩甩甩,前后车牌全部都已经上好 车,都得想上车了。 这里我还在网上买了 两个东西啊,也是床车自驾必不可少的两样东西。车上的来给大家看一下,雨梅 就是贴在车玻璃上面的,这样的话有时候在下雨或者比较闷的天气下,也可以开一点缝,让车里面可以透气,这个很重要,总共是四根雨梅,也就几十块钱吧。我的每一辆车上都有这个东西, 因为尤其是在晚上在车里睡觉的时候,需要开一点窗透气,这个雨没就可以开雨,没那么高度的窗户,还有一个遮挡窗户的, 也是前后左右几个窗户,就用这个来遮挡的,这一次并没有去给他装窗帘,那种抽拉式的,就用了这种简单的可以拿下来的,擦了一下这个窗户上, 这是没有原车,是没有雨煤的,这样子给他粘在上面就可以了, 到时候开窗户就可以,开那么高的窗户也不会进雨,或者说进很多的沙子。 搞定 全部贴好了, 看一下车上效果还可以啊,一道白印,没有任何违和,就这个质量不咋地,看这个胶都能凸出来那么一点点。便宜啊,几十块钱买的 土豆,给他买了一大袋狗粮, 都在家吃饭都是用盆,那么大的盆够他吃好几天。 给吃吧,看他先把地下掉的给吃光,然后再吃盆里, 看到没有,这都是个勤俭持家的好狗。 吃吧吃, 吃饱了 喵喵。

这狗大给狗肉贩子又能卖一二百,偷狗换钱就是快。哎呦啊哎呦,救命啊。我错了,我家只有三亩地,就三百, 你浪费我麦子赔钱。我这是五亩地,必须赔五百。你之前说只有三亩怎么成五亩了?我按四亩地赔还不行不行我就要五百,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