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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孩子,两个不是我自己的,通过他手机我就发现他跟那个男的聊天记录,然后把小儿子的照片,生活照频繁的发给他。然后我就通过这个事我先做了老三的 dna, 出来结果之后发现老三不是我亲生的,做小儿的 dna 那天他给我打了一百多个电话, 那是结果还没出来,结果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搬走了,然后我又找机会做了老大跟老二的,老大不是亲生的,就一个闺蜜,是我自己的。养了三个孩子,两个不是我的,我这十几年的付出不能白费了,我要拿回我这几年的抚养费。


我给别人养了十多年,三个孩子,两个不是我自己的。本案中呢,如果事实遵如钟先生所述,钟先生妻子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病,长期隐瞒,构成欺诈性抚养, 严重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属于重大过错。依据民法点的规定呢,钟先生可以起诉离婚,主张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两个非亲生子女的全部抚养费,同时可诉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与损害后果,着定支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呢,钟先生作为无过错房,可要求过错房少分或者不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养了十多年,三个孩子,两个不是亲生的!这是山东一位钟先生最近的遭遇, 他和妻子结婚十一年,一共有三个孩子,直到发现妻子频繁给陌生男子发小儿子的照片,还向对方要学费,钟先生才起了疑心,带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三个孩子里只有二女儿是亲生的,两个儿子都不是,之后妻子还离家出走了。 最近周先生是找到了媒体求助,想通过法律来维权。那遇到这种事,当事人究竟能怎么维权?难度又在哪里呢?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个事涉及一个法律概念,叫做欺诈性抚养。这是法律上的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所生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以抚养的行为。 说白了就是女方欺骗男方,让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养了孩子。那既然叫欺诈性抚养,男方肯定是可以维权的。第一就是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二年的一个复函,明确表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欺骗而抚养的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以向女方追索抚养费。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女方让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养了别人的孩子,女方因此省下了一笔本该自己承担的抚养费用。这笔费用对于女方来说属于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获得了这个利益,所以必须返还给男方。 第二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个其实比抚养费更重要,因为欺诈性抚养给男方造成的伤害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精神上的折磨。十几年的感情付出当成亲生孩子养,结果发现是帮别人养的。这种被欺骗、被背叛的感觉,对一个男人的尊严是极大的伤害。 而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所以忠诚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女方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本质上是对这个法定义务的严重违反。而且女方的行为侵犯了男方的配偶权和人格尊严,所以男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实际判例里,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差异比较大,有的法院判了三万元,有的判了五万元。关键是结合过错程度有多严重,养了孩子多少年,当事人的收入水平,当地的经济状况等等来综合评判。 第三,可以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如果钟先生想离婚,还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而且因为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可以主张多分。同时,男方还可以基于女方的过错行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但是也得说实话,这个维权难度确实不小。首先,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很难举证,钟先生需要证明这十一年来在两个孩子身上具体花了多少钱, 日常生活中谁能记得那么清楚。发票、收据这些东西,一般人很难保留完整,所以法院在审里的时候,如果男方举证不了具体数额,可能会酌情认定一个金额往往比实际支出少很多。 其次,即使法院判了,执行也是个问题,现在女方已经离家出走,如果他个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使赊付了也可能拿不到钱。 还有就是时间成本,从起诉到判决少说也要几个月,如果女方上诉,可能要拖上一两年,这段时间对男方来说也是一种煎熬。 但事情既然发生了,再有难度,也还是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那遇到这种情况,具体应该怎么做呢?我的建议是,第一步还是收集证据为主,亲子鉴定的结果是核心证据,这个必须要有。 但是很多人可能不了解个人委托的亲子鉴定,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一般需要法院重新委托,因为牵扯到对比剪裁的来源是否真实这个问题。 那除了亲子鉴定结果,还有就是要收集这十一年来为孩子支出的相关证据,比如学费收据、医疗费发票、购买生活用品的记录等等,哪怕不完整也要尽量整理。 第二,不起诉要快。如果决定离婚,要尽快向法院起诉,避免女方转移财产或者做出其他不利于你的举动。第三步啊,也可以考虑先协商解决,如果女方愿意协商,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其实比打官司更省时省力, 毕竟诉讼有不确定性,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也可以。这个事不管是谁遇到,确实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十一年的付出换来这样的结果,估计谁也不愿意。但事已至此,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该收集的证据要收集,该走的法律程序要走。

哎,这十几年的付出算什么?是啊,三个孩子做亲子鉴定的结果,把山东钟先生的心撕的稀碎。 小丽帮忙的消息,二零二五年四月,钟先生联系不上妻子了,对方呢,总是找借口外出,偶然翻到他的信息,竟然频繁给陌生男子发小儿子的照片,还写着领回去养要学费。 这两口子结婚十一年,二零一四年奉子成婚二零一五,大儿子二零一七,二,女儿二零二二,小儿子在外人的眼里啊,美满家庭 全是假象啊!钟先生当初不是起了疑心吗?啊,要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前呢,妻子疯狂打了一百多个电话,他没接, 没多久,妻子直接离家出走了。先查小儿子 dna, 结果无任何血缘关系。为了弄清全部的真相,钟先生咬着牙给大儿子二女儿也做了鉴定,最终结果让他彻底崩溃,大儿子也不是亲生的, 只有二女儿是他的骨肉,三个孩子,两个不是自己的,十一年养育,付出疼爱,全给了别人的孩子好!大家最关心的三个问题,一次性说透!一,孩子咋办? 非亲生的两个法律上无抚养义务,但孩子是无辜的,后续抚养权恐怕被和亲生父亲去协商。关键对方会是谁,咋见面呢?哎,二, 能要赔偿吗?能,妻子构成欺诈性抚养,民法典明确哈,可返还十一年的抚养费,教育费,还能要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普遍啊,支持五到二十万。三, 你说老实人咋被欺负这么惨呢?其实啊,不是老实人好欺负,是毫无底线的欺骗,专挑信任和善良下手啊。婚姻里,忠诚是底线,隐瞒血缘十一年太残忍, 重要提醒,婚姻要坦诚,别用谎言消耗信任,遇到类似情况哈,保留聊天记录、亲子鉴定报告,依法维权十一年,爱恨成空,真心被辜负的滋味到底有多难受啊?一起来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