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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上路“3禁止2淘汰”新规!处罚明确 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多地将针对电动车、摩托车实施“3禁止2淘汰”新规,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出行安全。此次新规在原有基础上,对车辆上路、驾驶行为及车辆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三禁止: 1. 禁止非标车辆上路:多地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结束,如重庆非标电动车过渡期至10月15日,期满后禁止上路;江西抚州10月1日起,白底蓝字临牌非标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上路。 2. 禁止违规载人载物:电动车载人标准严格,电动自行车通常限载1名12岁以下儿童,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货运电动三轮车严禁载人。违规载人将面临罚款。 3. 禁止非法改装、加装: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如拆除限速装置、加装遮阳伞等。这类行为不仅破坏车辆安全设计,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一旦查获,将强制恢复原状并罚款。 两淘汰: 1. 淘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继续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将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 2. 淘汰老旧、报废车辆: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或行驶里程,以及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必须强制报废。 此次新规处罚明确,违规者将面临罚款、扣车甚至拘留等处罚。车主应提前检查车辆,确保合规上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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