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樸廬2周前
仁义:人际关系的一体两面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仁义”被视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这两个概念不仅关乎个人道德修养,更是构建社会基本人际关系的根本原则。《周易·说卦传》将这种人际关系提升至天地之道的高度:“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与义深刻揭示了人际关系一体两面的本质:仁属阴柔,是滋养人际关系的粘合剂;义属阳刚,规范着人际间的社会秩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从字源来看,“仁”字从人从二,直观体现了人与人相处的基本情境。当两个独立的个体相遇时,如何建立和谐的关系便成为首要问题。《说文解字》释为“仁,亲也”,徐铉注:“仁者兼爱,故从二。”孟子亦言“仁者爱人”。“仁”所倡导的“爱人”精神,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根本回应。它要求以真诚关怀对待他人。这种关怀如大地滋养万物,温和而持久,使人在交往中感受温暖与接纳,自然形成情感的联结,成为人际关系的天然粘合剂。 这种情感始于对亲人的自然之爱,进而推及他人,最终达成“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普遍和谐。具备仁德之人内心柔软、富于同情,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其行为自然流露温暖与包容。这种力量倾向于融合、凝聚与滋养,具有含蓄、内敛的特性,如同大地涵养万物,构成社会维系的情感基础。缺乏仁心的关怀,社会便将流于涣散。 与“仁”的柔性特质相对,“義”则发挥着规范作用。《说文解字》释“义”为“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说文注》称“从羊者,与善美同意”。“义”初指个人仪表、礼仪之美,强调行为举止的合宜。在社会交往中,仅凭情感联结不足维系秩序,还需要明确的界限与规则来保障人际间的秩序。"义"的引申之义,正是这种界限感的体现,它所体现的界限感要求人们恪守本分、各安其位。这种对秩序的追求如天道运行,清晰有序,为人际关系提供基本框架。 “义”的核心功能在于区分是非对错,界定身份、职责与本分,要求行为符合社会角色应遵循的道理,即儒家的所谓“三纲”。这种区分必然涉及到社会结构中客观存在的男女、长幼、上下、尊卑的差序格局。“义”强调恪守本分以维护整体稳定与效率,其实践带有刚毅、果决的强制性,正如义字从“我(古代一种兵器)”,取其杀伐果决之意象。它如同规矩尺度,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使其符合公义的要求,是一种阳刚的、建构性的力量。 #儒家思想 #仁义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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