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5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0
谁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江西某学校的老鼠头事件的阴影还没有散去,浙江余姚小学食堂的绞肉机里又爬满了活蛆。这一幕不仅恶心全网的家长,更狠狠抽打了校园食品安全的“脸”!对于一个长期从事过食品安全监管的过来人来说,看到这个消息,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早把“设备维护清洁”焊成铁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明确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可现实呢?蛆虫活得嚣张,校长、企业、监管集体失守。如果我们今天不把法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明天我们的孩子不知还要吞下什么苦果!就这件事,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是“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岂容造假?2025年5月14日实施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食品安全人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硬性规定,所有检查记录要签字存档!绞肉机接口蛆虫成窝,直接戳穿学校假管控、假排查、假调度真留痕的把戏。涉事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追责的追责! 二是承包方和学校要共同受罚,同时要处罚到人。若食堂外包,承包方就是《食品安全法》的“食品经营者”,设备长蛆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且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对学校和外包者应当从重双罚,对直接责任人,可以依法处其年收入的1-10倍的罚款,并禁止终身从事食品行业。 三是监管部门也要依法承担责任。《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规定》规定了教育部门和市监管局的相应责任,并明确要求每个学期都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如果没有检查到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失职的责任。 四是家长可以依法掀锅查账。法律明确规定,一方面,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另一方面,学校要保障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我们的家长要主动参与、让这些条文长刺带牙,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的孩子。 总之,食堂蛆虫不是“意外”,是校长无视法律、企业践踏底线、监管装睡纵容的“合谋”!法律早已备好铡刀,现在要做的就是按住责任人的脖子——该坐牢的别罚款,该破产的别整改,该摘官帽的别写检讨!校园食品安全,必须让违法者倾家荡产,让守法人理直气壮!#鲁律师 #鲁律师的日常 #食品安全 #鲁律普法 #法律咨询
00:00 / 04:1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4
00:00 / 00:4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01
00:00 / 11:0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7112
00:00 / 01:3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