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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商家称没到账该如何处理 #扫码 #女子超市付款82元没有到账后续 女子超市购物扫码付款,超市称没有收到钱,遇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各位陪审团的朋友,今天又来断案了。好在监控记录了全部过程,我们一起来看证据。 这个时候,女子买的东西已经扫码完毕一共是82元,女子出示付款码,大妈扫码,滴一声,很简单,本来事情就该结束了。但大妈转头一看收银台屏幕,发现没收到钱。 女子愣了一下说, 支付了呀, 大妈还不相信,拉过手机一看,确实显示支付成功,欸,这怎么回事?转头又看了看收银台的电脑,也确实没收到,于是要求查看女子的账单,看有没有扣款成功。 这时候热心群众也围过来了,一起看看账单上有没有扣款成功。打开一看,款确实已经扣掉了82,又看看大妈的电脑这边显示也确实显示着未支付,所有人都懵了,这边是扣款成功,这边一直显示未付款,那钱去哪儿了? 大妈忽然想起,如果已经支付的账单,是无法再次扫码付款,于是掏出自己付款码, 再扫了一下,滴一声,这次成功了,我的钱被扣了,这边也显示已付款,所以你看,你之前就是没付款。你看我的,扣了82,对吧。 于是大妈要求女子把82直接扫码付给她,不然她要贴钱了。 女子依然在确认自己账单付款状态,发现确实钱确实付出去了,她觉得自己没有错,于是提上买的东西就离开了。 大妈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贴了82进去呀,于是追上去找女子要回这82元。 好,那么女子是否应该还大妈82元,各位陪审团的家人把你判断和理由打在评论区或弹幕里。 那么本案焦点在于,女子首次扫码付款是否构成有效履约。根据《民法典》第509条,顾客扫码付款并显示扣款成功,即完成了合同义务,有权取得商品所有权。若商家主张未收到款项,根据《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第5条,需由‌支付平台或银行出具未到账证明‌,否则应默认交易成功。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女子的扣款记录已尽初步举证责任,无需自证商家账户状态。#抖来普法2025 #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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