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大征期来了,所得税预缴表-职工薪酬 还在为企业所得税预缴表里的"职工薪酬"项目头疼吗?感觉数据对不上,越填越乱?别担心! 今天就跟着我一步步拆解,保证让你思路清晰,轻松搞定! 第一行,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这个是'大圈',范围最广! 包含范围: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简单说,就是你账本里'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下,所有二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总和。 如果你做账不规范,没通过这个科目,那就要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里的相关明细都加起来。 第二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这个是'小圈',范围小多了! 它特指你实际发给员工的工资薪金部分。不包括公司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也不包括福利费。也就是实际发给员工工资的总数,是扣除个税,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代扣款项前的应发工资支付额 你直接取'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这个二级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就行。" 举个例子 假设小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情况如下:应发工资总额:100万元 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30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职工福利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个人社保公积金:15万元代扣个税:5万元实发工资:80万元 那么,在申报表上应该这样填写: 1.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应发工资总额+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 =100万+30万+2万+12万+5万=149万 2.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发工资总额=100万元 这里填报的不是实发到手的80万,而是实际支付/分配的工资总额100万。 结果:两者数据分别为149万和100万,存在49万的差异。这个差异正是“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是完全合理且合规的。最关键的一点 第二行的这个数,税务局会和你的个税申报系统里的工资总额进行比对!现在部分省份已经试点了,未来会全面推行。 如果两边对不上,系统就可能预警,专管员会来找你喝茶了! 所以,这次申报核心就是把这两个数搞明白。一个是'应该付的'总开销,一个是'实际发的'工资。 #会计 #企业所得税预缴 #会计实操 #报税 #财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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