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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申报表的优化和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的调整上,具体如下[__LINK_ICON]: -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变化: - 增加附报事项项目: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部分新增“职工薪酬”和“出口方式”项目,发生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应准确填报。 -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增加了多个项目,如在“营业收入”项目下增加“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等项目,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明细行次等。 - 新增“抵免所得税额”项目:供适用专用设备抵免政策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自主选择填报。 - 新增“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明确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预售收入的申报要求。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的变化: - 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将汇算清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即企业先对截止到本月(季)度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其已分摊预缴税款,并计算本月(季)度应补(退)所得税。 - 表单项目调整:表单中新增“总机构分摊”“财政集中分配”“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等数据项,结构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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