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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入境逾期居留,找公民结婚,申请婚绿时“遭移民局拒绝”——如何看待这件事? 一、关于“逾期居留就一律被拒绝婚姻绿卡”的说法近期网络上有一些关于“只要有逾期居留记录,婚姻绿卡就会被拒”或“洛杉矶地区已经开始执行”的消息,很多人非常关心。就目前所公开、可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言,并没有看到美国移民法或USCI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发布这种“一刀切”拒绝的正式新规或政策。现行法律基础美国移民法(INA)中的 245(a) 调整身份条款 对合法入境且与美国公民结婚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提供了相对宽松的身份调整条件。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是“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这类直系亲属,且最初合法入境(比如持B2、F1等签证入境),即使后来身份失效(Overstay)或有一定的非法工作经历,在多数场合仍可依据245(a)进行调整。当然,也会有例外情形(例如入境方式并非走常规口岸、在入境时存在签证欺诈、曾经有递解令等),那就另当别论,但并非“所有逾期都自动被拒”。近期可能的特殊案例分析3月4日,黄笑生律师称“因逾期居留6个月,导致婚姻绿卡被拒绝”,,而要起诉移民局 假如有人因为其它原因(如婚姻真实性存疑、作假材料、犯罪记录、公共负担问题、已有“永久禁入”记录等)而被拒,外界可能会误以为是“逾期”导致的拒绝;或者是当地USCIS办公点近期针对某些情况更加严格审理,而被以偏概全地传播。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哪怕合法入境,也只要一旦逾期就绝对无法通过婚姻绿卡”已成为正式的新政策。#美国移民 #移民美国 #非法移民 #美国绿卡 #法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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