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1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62
00:00 / 01:1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3
00:00 / 01:1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1
00:00 / 00:4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6
购买农村平房如果选择土地性质,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益区别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房屋权益的差异 在房地产领域,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在权益、买卖、过户、继承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从土地性质来看,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像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如此。而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 ,城市市区的土地就属于国家所有。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后续的诸多差异都源于此。 在产权性质上,集体土地房屋的产权一般为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和一定的处分权,但并非完全独立产权。国有土地房屋的业主则享有完全的产权,可以自由地对房屋进行买卖、转让、抵押等处置。 买卖方面,集体土地房屋的流转限制较多,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转让。这是因为集体土地承载着保障本集体成员居住等权益的功能,限制非本集体成员购买,旨在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集体成员利益。比如,甲村村民的集体土地房屋,一般不能卖给乙村村民或城市居民。而国有土地房屋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转,不受身份和地域的过多限制,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人都可以买卖。 继承方面,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但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依附于房屋存在。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可以继承房屋并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若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可继承房屋,但对于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一般不能进行单独的过户处理,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不过房屋不得随意翻建、扩建,若房屋损毁或者长期闲置,有可能被集体收回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继承不受此限制,继承人可以完整地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自由对房屋进行处置,包括再次买卖、抵押等。#齐齐哈尔探房刘胖胖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平房 #土地权益
00:00 / 03:5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0
00:00 / 01:0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