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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及能源监管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划界 以2025年5月31日为界,此前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光伏项目为存量项目,此后为增量项目。风电、集中式光伏及10千伏以上分布式以电网启动试运票“开工时间”为准;10千伏以下分布式以现场验收调试时间为准;核准文件载明分期的项目,按期次独立认定全容量。 市场参与路径 - 集中式项目:存量未到期项目延续现行规则;存量到期项目强制全电量入市,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报价。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执行前参照存量模式;执行后,机制电量匹配保障性用户,执行政府定价,非机制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 分布式项目:到期存量项目强制全电量入市。增量与到期项目可自主报价(需具备“四可”及功率预测能力)、通过聚合商代理(按虚拟电厂机组规则执行)或作为价格接受者(由电网统一预测参与出清),并开通绿色注册通道。 计量结算体系 自主报价或聚合项目执行96点曲线分时计量;价格接受者暂按自然月总量计量,逐步过渡到分时计量。所有项目全电量均承担市场运营费用。 省间与绿电交易 - 省间交易:存量集中式项目维持现有省间交易;分布式项目可自主或聚合参与省间现货交易;增量项目省内出清需扣除省间中标量,按非机制电量比例确定参与规模。 - 绿电交易:合同需载明电量、曲线等8项要素,绿证结算取合同电量、发电企业可结算上网电量、用户用电量三者最小值,售电公司绿电交易须100%关联零售用户。 政策实施保障 包括规则迭代、时限设置(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存量项目调试期沿用旧规)、动态反馈(建立问题直报通道至三部门)、机制隔离(已持有中长期合约的存量项目不再享受机制电价)等。#@DOU+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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