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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剑出鞘 执法为民 农业领域执法监管一直都是农业部门的职责任务。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部门职能加快转变,执法监管任务不断增加,涵盖了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动植物检疫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等多个领域,多年来,地方尤其是县级农业部门内部多头分散执法,影响执法效果。 为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加强农业执法的要求,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些地方也先后在农业部门内部开展了综合执法试点,取得了一定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综合执法,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整合组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指导地方,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将原分散在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起来,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除沿海、内陆大江大湖和边境交界等少数渔业执法任务较重的地方,继续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置相对独立的渔政执法队伍外,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基本实现一支队伍执法。按照中央的要求,这支队伍的编制都来源于原来承担执法职责的机构和单位。截至2022年底,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已按要求组建完成。 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目录,对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使命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 按照法定职责,各级执法队伍紧盯春耕备耕、三夏生产、秋冬种等重点时点,围绕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重点专项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执法的护农促振兴作用。#农业领域执法 #2025第三只眼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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