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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广西贺州市原副市长陈华被决定逮捕】 (剪辑 王相宜)7月1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陈华出生于1971年10月,瑶族,籍贯广西钟山,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陈华曾是广西钟山县城厢中学教师,后进入政府工作,历任钟山县望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昭平县政府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2006年来到富川县任职,历任富川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2015年2月任富川县委书记,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6月任贺州市二级巡视员,同年7月任贺州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5年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陈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6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陈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打虎拍蝇 #反腐倡廉 #逮捕 #受贿罪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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