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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坑人,应赔偿投资者 #投资者保护 #金融机构责任 #私募基金风险 #法律维权 #适当性义务 你买过私募基金吗?有没有被销售员忽悠过“稳赚不赔”?上海有位投资者沈某就踩了大坑!他花500万买私募基金,结果到期一分钱拿不回来,管理人跑路,基金公司直接“消失”!但法院一查发现,问题出在销售机构身上! 原来,某基金销售公司给沈某推荐了一款“中等风险”私募基金,号称投资不良资产,收益可观。销售员还让沈某签了“专业投资者”协议,说以后不用再提示风险。结果呢?销售公司连风险内容都没说清,连沈某是否符合“专业投资者”的条件都没审核!更离谱的是,这款基金结构复杂,钱投了两层合伙企业,底层资产根本说不清!基金到期后直接暴雷,管理人被注销,沈某血本无归。 法院怎么判?销售机构全责!理由是销售公司没尽到“卖者尽责”的义务:一是风险提示糊弄人——电话回访只说“以后不提示风险”,但具体风险压根没解释;二是专业投资者乱盖章——没审核沈某资质,直接让他签协议,逃避责任;三是产品结构藏着雷——多层嵌套投资,底层资产风险只字不提!因此呢,最后法院判销售公司赔沈某55%的损失,也就是275万! 划重点:金融机构卖产品必须做到两点——一是要说人话:风险得讲透,不能玩文字游戏;二是要看准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得匹配产品。 如果销售员忽悠你“高收益低风险”,甚至让你乱签协议,直接留证据起诉!法院现在对金融机构乱卖产品零容忍,你的胜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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