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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1周前
群众参保缴费后 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门诊统筹政策:参保群众 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设置个人门诊统筹日报销封顶额为50元,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0元。 2.“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待遇。参保居民有高血压、糖尿病史,但病情指征达不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可到户籍地乡镇卫生院申请”两病“待遇。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需降压药或降糖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年度封顶额分别为200元和280元。 3.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乡级起付线150元,150—800元70%,800元以上90%;县级起付线400元,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全年累计封顶15万元。 4.门诊重特大医疗待遇。针对一些重症患者就诊时医生建议一些靶向药等,需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许昌龙耀医院申请后,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80%。 5.门诊慢性疾病医疗待遇。符合市慢性病23个病种的,可在县医院、县中医院、许昌龙耀医院、县疾控中心门诊部(限肺外结核)、精神卫生专科(限精神病)申请慢性病待遇,相关药品纳入报销,按疾病种类进行月限额封顶,报销比例65%。 6.大病保险医疗待遇。群众报销基本医疗后,合规部分个人自付达到1.1—10万元的,按60%进行二次报销。10万元以上的按70%进行二次报销。目前已实现一单式结算,达到标准的出院结算时,自动结算,无需二次申请。年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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