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3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8
00:00 / 00: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5
征地!涉及三门峡一地这些村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范围为宫前乡马圪塔村、刘家庄村、太子沟村、杏花村、蔡家湾村、卸花池村、瓦窑沟村、观音堂镇芦草村、韩庄村、韩洼村、君王村、刘庄洼村、糯米沟村、西李村乡柳沟村、上断村、卫窑村、塔罗村、王营村、龙脖村、吴家坑村、下张村21个村,四至范围:具体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3622公顷,其中农用地3.3622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能源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执行,宫前乡马圪塔村、刘家庄村、太子沟村、杏花村、蔡家湾村、卸花池村、瓦窑沟村、西李村乡柳沟村、上断村、卫窑村、塔罗村、王营村、龙脖村、吴家坑村、下张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6.25万元/公顷,观音堂镇芦草村、韩庄村、韩洼村、君王村、刘庄洼村、糯米沟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3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3〕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宫前乡马圪塔村、刘家庄村、太子沟村、杏花村、蔡家湾村、卸花池村、瓦窑沟村、观音堂镇芦草村、韩庄村、韩洼村、君王村、刘庄洼村、糯米沟村、西李村乡柳沟村、上断村、卫窑村、塔罗村、王营村、龙脖村、吴家坑村、下张村集体及其成员。   (二)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和就业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该批次用地已落实社保资金并按要求预存入区指定账户。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3.就业安置。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特点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使失地农民提高素质、掌握致富
00:00 / 00:2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55
00:00 / 00:2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264
00:00 / 03: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216
00:00 / 00:3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826
00:00 / 00:3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19
00:00 / 00:2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620
00:00 / 00: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0
00:00 / 01:3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0
00:00 / 00:4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3
00:00 / 00:3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7
00:00 / 01:0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24
00:00 / 00:2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