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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示例范本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xxx公司,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被执行人:xxx公司,住所地: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被申请人:xxx,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xx省xx市xx区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xxx,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xx省xx市xx区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追加xxx为x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并裁定xxx在未出资范围内(xxx元)对被执行人xxx公司不能清偿的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请求贵院追加xxx为x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并裁定xxx在未出资范围内(xxx元)对被执行人xxx公司不能清偿的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xxx公司与被执行人xxx公司xx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后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xxx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上所载明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xxx。在执行期间,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贵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xxx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xxx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被执行人xxx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有xxx与xxx两名股东,xxx的出资数额为xxx元,出资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截止申请执行人提出本申请时xxx未实缴出资。xxx的出资数额为xxx元,出资期限为20xx 年xx月xx日,截止申请执行人提出本申请时xxx未实缴出资。 x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xxx公司不能清偿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到期债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特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xxx公司的股东xxx与xxx为x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由xxx与xxx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强制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 #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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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监督申请书参考模板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情况) 住所:……(写明有效证件上的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写明申请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监督请求: 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恢复审理/限期答复(或者责令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履行XX法定职责)/(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驳回申请决定/无正当理由中止/受理后超期不作答复(或者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现申请人对此不服,特申请行政复议监督,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1.……;2.……;3.……。 此致 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 附件: 1.行政复议监督申请书副本X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原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受理/驳回决定、中止审理通知书、行政行为相关证据等)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行政复议 #监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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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听证申请书怎么写 请求听证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其他当事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请求事项: 请求合议庭对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再审一案,案号为XX,以听证方式进行再审审查。 事实与理由: XXX于XX年XX月XX日向贵院申请再审,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XX。关于本案一审、二审存在的问题,再审申请书中已详述,此不赘述。现就组织听证的必要性,陈述如下事由,供合议庭参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本案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一、陈述再审中提交了哪些新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原审存在哪些事实认定错误。 二、陈述申请再审的其他主要观点,如法律适用错误,程序错误等。 三、陈述错误判决导致的严重后果,从实质公平的角度申请询问听证,进行改判。 四、如案件的背景事实相对重要,可进行简要梳理陈述,要求询问听证,以便合议庭更好的查明相关事实。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第十八条之规定,恳请合议庭依法组织询问、听证,以便更好的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再审审查 #听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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