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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身份体系解析 如今,国企不再采用“编制”这一表述,而是以“正式员工”来指代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历史沿革 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国企自此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逐步废除了原有的固定工“铁饭碗”编制。在此之前,国企存在全民所有制编制。199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至今仍被称作“原正式工”。这些老员工当年无需缴纳社保,直至如今,部分央企内部仍遵循“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 员工分类 当前,国企内部员工主要分为四种身份类型。其一为原正式工,即199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其二是合同制员工,指1995年之后入职的职员,他们自入职起便开始缴纳社保,劳动合同一般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续签期限为5 - 8年,第三次签订通常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其三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他们与外部独立的人力资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四是业务外包制员工,这类员工是为完成企业特定工作任务而设立,任务完成后即离职。 相关概念 当下所提及的国企“正式员工”,是指与国企公司主体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国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险、房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与过去有编制的员工近乎一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极少数由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国企,以及极少数中央企业下属单位(如部分军工央企下属的科研院所),可能仍保留少量事业编制,但此类情况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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