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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入住养老院 、政府来“买单” ,这些群体可申请。 老人入住养老院、政府来“买单”,这些群体可申请补助。 为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照护需求,确保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能够享受专业、免费的集中照护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政策。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补贴额度多少?怎么申请?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补贴政策吧!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额度 补助额度=入住养老机构实际费用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已获得的行政给付 (一)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 (二)行政给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入住机构补贴等。 三、工作流程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按照“预评估、先入住、后补贴”的方式开展。 在申请救助时,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天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养老机构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等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提交材料,向民政局提出申请,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行政给付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补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审核通过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救助对象根据经济、身体状况变化坚持动态管理。 此项补贴,旨在缓解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家庭的照护压力,提升生活质量。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申请,并转发给有需要的人!  如有意愿进一步了解该政策,请咨询电话:0594-356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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