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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河南某县~ “以罚代管”实属懒政思维 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 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 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务, 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要求… 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 当地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出现 “整齐化”的反常情况, 及时出手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 杜绝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设定罚没指标“以罚代管”,严重背离行政执法 初衷。之所以要设定与实施行政处罚,是为了 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罚”一旦变成了指标,就可能成为一些执法部门 “以罚代管”,甚至“只罚不管”的动力来源。 行政机关秉持的是执法为民理念, 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更不允许 以罚代管、逐利执法。 #消防 #河南 #以罚代管 #执法 “以罚代管”把手段当成了目的, 实质上是一种懒政思维。 杜绝“以罚代管”,必须深入开展源头治理。 一方面,要坚守依法行政的底线、红线, 从根子上遏制和预防“以罚增收”的冲动。 另一方面,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 切身感受,罚款决定要符合法理、事理和情理。 不能小错重罚、大错轻罚,更不能把 不该罚的罚了,做到过罚要相当、处罚要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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