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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财税合规#财税顾问#跨境电商#代理记账 “受益所有人备案”吵晕了?一堆人慌慌张张赶备案,把系统都干瘫痪了,还传什么“备案就穿透查税”,纯属瞎操心!今天一条视频给你们讲明白,别再自己吓自己了! 首先,这事儿跟税务半毛钱关系没有!不是税务新政,初衷根本不是征税!核心是啥?国际反洗钱、反恐合作!咱们国家和美国都是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员国,人家要求各国建立受益所有人备案制度,防止企业靠代持、嵌套搞洗钱、恐怖融资,咱们这是履行国际义务,跟美国的《企业透明法案》一个道理,办法第一条就写得明明白白,自己去看! 而且这事儿是央行和市监总局联合推的,备案走工商系统,归央行管反洗钱,跟税务部门没关系,别再张冠李戴了! 再说说大家最关心的:不备案、备案不实会罚5万?错!看清楚办法第14条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不管是没备案还是信息不准,都是先责令改正,你改了就没事!拒不改正,才会罚5万以下!不是一上来就罚款,慌啥? 谁需要备案?记好:公司(内资、外资都算)、合伙企业要备案!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都不用! 受益所有人咋定义?简单说,就是最终掌权、最终拿钱的自然人,得向上穿透到真人!比如公司有法人股东,就一层层查到最终的自然人。不一定是一个人,满足三个标准之一就是:25%以上股权、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或者实际控制公司。实在定不了,日常经营负责人就算。 还有豁免备案的好事!注册资本≤1000万、股东合伙人全是自然人、没有代持和协议控制,这三个条件都满足,承诺一下就能免备案! 最后澄清两个误区:第一,税务机关不会直接拿到备案信息,只有国家机关履行职责才能依法调取;第二,税收协定里的“受益所有人”,和这次备案的不是一回事,别混淆! 你看,搞明白这些,是不是就不用慌了?之前系统瘫痪都推迟一个月了,完全有时间慢慢弄,别再跟风瞎折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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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犯下3个错, 一审全败怎样挽救? 实际施工人一审败诉的挽救策略 四川的陈总作为机场装饰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因委托不专业的"万金油"律师,在一审中犯下三个致命错误导致全面败诉,面临1600万元损失。通过当面咨询,我们为其制定了系统的挽救方案。 一、一审三大致命错误 1. 诉讼架构错误 采用合同相对之诉,以总包方名义起诉业主。但总包方已被多名债权人起诉,即便胜诉,工程款也可能被其他债权人瞬间划走。 2. 诉讼请求错误 仅主张变更部分工程款1800万元,而未主张全部工程款。由于业主已支付2500万元进度款,从数据上看反而"超付",导致业主反诉追回700万元,最终被全部驳回。 3. 遗漏工程款优先权 未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错失了对抗银行抵押债权的有力武器。后经查实,因律师存在利益冲突,拖延6个月才接案,致使优先权行使期间(18个月)已过。 二、二审挽救方案 1. 推动发回重审 以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遗漏诉讼请求"等四个问题为由,请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2. 重构诉讼路径 最优路径:说服总包方撤诉,然后以实际施工人身份另案起诉业主和总包方,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主张权利。 备选方案: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原诉讼,主张业主欠付总包方的工程款应支付给实际施工人。 3. 巧用鉴定程序 通过前期造价鉴定固定证据,在庭审中促使对方申请司法鉴定,将数十万元鉴定费用转移给被告承担。 三、案件启示 实际施工人维权应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性质,合理设计诉讼请求,并善用法律特别保护条款。专业建工律师的及早介入,能够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和程序技巧,为当事人避免重大损失,实现绝地反击。 #抖来普法2025 #硬核胜诉 #深度理性计划 #工程款 #建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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