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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辱骂丈夫,妻子被判道歉! #因家庭矛盾妻子在微信群辱骂丈夫是否构成侵权? #侵权责任 #名誉权 #抖来普法2025 #十堰律师在线咨询 我是十堰(郧西)律师 湖北刘贵福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从业时间4年多,擅长(婚姻继承、交通、刑事、合同、工伤 曾作为代理人,处理过吴某某、夏某某与郧西县金融扶贫风险金管理中心追偿权纠纷,后再审成功改判,代理过大量(刑事、婚姻、交通、合同、工伤)案件, 有法律问题可后台留言, 看到后第一时间回复你~ 微信群辱骂丈夫,妻子被判道歉! 今年3月,湖南的杨某因家庭矛盾,在“3栋业主群”和新建的20人亲友群内,公然发布丈夫刘某的身份证照片,并配文“骗老人家的钱”等不实言论。刘某因此起诉妻子要求道歉。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杨某在两个微信群内发布不少于200字的书面道歉。 首先大家要注意,婚姻关系不豁免侵权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杨某将家庭矛盾延伸至公共社交空间,以辱骂性语言攻击丈夫,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已突破“家务事”范畴,构成对刘某名誉权的侵害。在此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即使夫妻间有矛盾,也应理性沟通,避免情绪发泄演变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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