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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张波案件, 张波这个名字在济宁市微山县曾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他从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一步步蜕变为掌控一方的黑老大,最终在30岁时被判处死刑,走完了罪恶的一生。他的堕落轨迹,折射出人性的贪婪与暴力的深渊。 一、平凡出身与早期沉沦 张波1990年出生于济宁市微山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母辛勤务农,家境贫寒。由于经济拮据,他初中未毕业便辍学,早早踏入社会谋生。起初,他在县城的工地打零工,后又尝试过开货车、跑运输,但微薄的收入难以满足他对金钱的渴望。 2014年,24岁的张波开始混迹社会,加入当地一个讨债团伙。他发现暴力催收能快速获利,逐渐将“手段够狠才能让人臣服”奉为信条。他以同学、同乡为纽带,网罗了贾康康、郭宗山等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最初的团伙雏形。他们通过威胁、辱骂甚至殴打债务人,逐渐在微山县“打响名号”。 二、暴力扩张与血腥垄断 真正让张波“一战成名”的是微山湖采沙权的争夺。微山湖水域蕴藏着丰富的湖沙资源,采沙业利润丰厚。2016年1月31日,张波组织数十人,携带棍棒、刀具等武器,与江苏沛县孟氏犯罪团伙在微山湖畔约战。双方发生激烈械斗,张波一方将孟庆连、华传河等头目打伤,迫使对方退出采沙领域。此战过后,张波成功控制了微山湖部分水域的采沙权,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巩固地位,张波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命令,不得私自行动或泄露组织秘密,违者将遭受残酷的打击报复。同时,他通过发放工资、提供食宿、报销费用甚至为被捕成员请律师、发放补偿金等手段笼络人心,增强团伙凝聚力。 控制采沙权后,张波一伙开始疯狂敛财。他们巧立名目,向采沙业主收取“信息费”“地皮费”“加油费”等,十余天内就攫取了170余万元。此外,他们还通过非法采矿、强迫交易、骗取贷款等手段,不断扩大经济实力。 三、暴力统治与社会危害 张波团伙的暴力行径渗透到多个领域。在济宁市城区,他们以御都宾馆为据点,成立所谓的“顾问公司”,实则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他们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对拒绝缴纳保护费的商铺实施暴力袭击。2015年,济宁市中心一家商铺因拒绝支付保护费,张波指使手下持械殴打店主及其家人,导致店主妻子重伤。#中国名人#山东省名人#济宁市名人张波#黑老大#法律 #中国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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