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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下的一幕 以下是判决书的精简内容 2025年1月24日16时许,胡xx以非法劫取钱财为目的,随身携带手机数据线和28寸拉杆箱,但我住处(我这里是合租房,胡xx曾经租住过这里,事发前刻意退租了),输入密码闯入大门(马上过年了,也没啥人,我就没着急改密码),拿取客厅内另一根我的手机数据线后,潜入我的卧室,趁我睡觉之际,通过用数据线缠绕脖子并勒紧、双手掐脖、被子蒙头并拳打头部、捂住口鼻等暴力手段,向我索取密码,遭到我的激烈反抗,后我为了自保,假意迎合胡xx,通过手机银行被迫向胡xx网银转账了5万元,后来我趁他放松警惕之际,通过向朋友求救,朋友来到我的住处接走我,我们一起逃离,一起去了辖区的派出所报警。 同年当晚胡xx被民警上门抓获。 经司法鉴定,我的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构成轻伤二级。 胡x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愿意认罪认罚。 上海市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认定胡xx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胡xx构成入户抢劫。 一审和二审判决胡x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还是把小区楼栋的监控视频放出来给大家看下吧。他是真的预谋很久,他说的是前一天晚上就在计划,没吃没睡,第二天中午就直接打车带着数据线和空的行李箱,乘着电梯从负一楼潜伏,我是在25楼,他电梯按的是24楼,这都是他处心积虑,也是他设计的不在场证据的一环。 下午2点多上楼的,他后来和我说是吸了有一包烟,还是打算不放过我,4点一些就动手了。用他的话说“已经都计划好了,有了思路,就看我敢不敢去干了”。就连逃跑路线和处理S体都想好了,“埋哪座山头都想好了” 真是非常感慨,原来这么久以来恶魔👿就在身边。已经认识有2年时间了,熟人下手,下s手! #万万没想到 #不可思议 #惊险时刻#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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