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5:3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57
��上海真实案例!女方不让爸爸看孩子,结果抚养权直接被 “反杀”! 大家好,我是上海李律师!今天说个特别解气的 “法律反杀” 案子:妈妈长期没正当理由,就是不让爸爸见孩子!爸爸试着沟通了好多次都没用,只能收集证据 —— 短信、邮件、通话记录全保存好,然后依据《民法典》直接起诉要变更抚养权!到了法院,妈妈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也说不出为啥不让探视,法官直接认定她是恶意阻碍,最后判爸爸赢,把抚养权给了他,就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 ��法院怎么解析的?判决书里说得明明白白:恶意不让看孩子,跟伤害孩子身心健康没区别!这不仅影响孩子的情感发展,还直接够得上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理由!《民法典》第 1079 条也明确了,探视权是没直接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必须配合,不能随便剥夺!司法实践里,法院还会看这种阻碍对孩子的影响,比如查心理评估报告、看学校表现,绝对不让单方面的自私行为坑了孩子! ⚠️风险警示必须记死!没正当理由拒绝探视,真的会丢抚养权!司法实践里,连续 6 个月以上不让对方见孩子,法院就会认定 “损害孩子利益”,马上启动变更程序!之前有类似案子,法院凭着探视记录没了、沟通断了、还有多次警告信这些证据,直接改判抚养权!一旦判决生效,原来养孩子的一方不光会失去日常抚养权,还得给对方付抚养费,后果特别严重,千万别不当回事! ��不想踩坑该怎么做?李律师教你实操要点:第一,所有沟通记录都得留着!短信、微信聊天、邮件、通话录音,定期整理存到电子文件夹或者云盘里,万一要打官司能拿出来;第二,每个月至少让对方看 2 次孩子,最好安排在周末或假期,保证稳定;要是时间凑不上,得提前商量好调整,而且一定要书面确认变更细节,别口头说;第三,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生病了、要外出,得立刻用书面形式(邮件或信函)说清楚理由,包括具体时间和替代方案,还要留好副本,别光口头解释,免得说不清楚引发误会! 最后提醒大家:要是需要更详细的指导,直接私信我,就能领取 “探视权避坑指南”,还有常用文书模板,比如探视协议范本、证据清单,帮你应对法律问题,提高处理效率!�� #拒绝探视反失抚养权 #探视权法律常识 #民法典 1079 条 #上海婚姻律师 #抚养权变更案例 #儿童权益保护 #法律避坑指南
00:00 / 02:5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1:1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0
00:00 / 04:5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89
胜诉在法庭案例13.2:一个陌生电话报出22年前当事人的名字 常永利把她有法律纠纷的朋友郭国华女士,带到我办公室见面。 我看了郭国华女士提供的资料,特别是2018年1月3日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7)川 0108 民初6660号《民事判决书》。这是一个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之后的一审判决。我问郭国华,这份一审判决书生效了吗? 郭国华对我说:一审判决后,承办法官建议她不要上诉,所以,一审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她加重语气说,是法官害了她,她要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的这份(2017)川 0108民初666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或提请检察院抗诉,请求撤销该生效判决。 我问郭国华说:“为什么?” 郭国华说:“我不懂,所以咨询了很多人,他们都告诉我,要我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我才能把借款追得回来。后来我向常永利说起这事,常永利突然想起20多年前的你,这不,常永利还是从百度输入你的名字,才联系上了你。” 我回答郭国华说:“无论其他人怎么向你咨询和建议,但我认为这个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书, 既不能申请再审,也不能申请检察院抗诉。现在就以这份生效的一审判决书为依据,另案起诉就是了。” 郭国华说:“这样行不?” 我回答她说:“当然行啊!一审法官建议你不上诉是对的。所以,你应当按照一审法官的诉讼思路去走;否则,你再走弯路去折腾,这会导致你很长时间都收不回你出借的款项。”#律师 #以案说法 #借贷纠纷
00:00 / 03:2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