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 夜 鹭 南京凤凰桥下秦淮河河面的夜鹭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望注意保护,不要惊吓它们,涉猎违法犯罪! 夜鹭简介: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栖息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夜出性,喜结群。主要以鱼、蛙、虾、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分布于欧洲大陆、非洲、马达加斯加,往东经小亚细亚、印度、印度尼西亚、亚洲中部、南部,一直到俄罗斯远东滨海边疆区、朝鲜和日本。 形态特征:夜鹭的额、头顶、枕、羽冠、后颈、肩和背绿黑色而具金属光泽;额基和眉纹白色,头枕部着生有2-3条长带状白色饰羽,长约190mm,下垂至背上;腰、两翅和尾羽灰色;圆尾,尾羽12枚;颏、喉白色,颊、颈侧、胸和两胁淡灰色,腹白色。幼鸟上体暗褐色,缀有淡棕色羽干纹和白色或棕白色星状端斑。下体白色而满缀以暗褐色细纵纹,尾下覆羽棕白色。虹膜血红色,嘴黑色,眼先裸露部分黄绿色,胫裸出部、跗蹠和趾角黄色。幼鸟嘴先端黑色,基部黄绿色,虹膜红色,眼先绿色,脚黄色。 每到春季,夜鹭就三五成群地从远方来到了南京凤凰桥秦淮河一带栖息、觅食。一住就是二十多年了,开始从一两只,发展成为现在的二十多只,经常站立凤凰桥东侧的过河电线上,眼睛盯住河面,随时做好捕食小鱼的战斗准备。 夜鹭能在凤凰桥的下秦淮河一带长年居住,说明这一地段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不惊扰禽鸟活动。 过去时有发现个别闲散人员携带自制橡皮筋弹弓进行射杀,得到了保护者的制止!我也曾经2次发现闲散人员对候鸟射击,并上前严厉斥责制止!射杀夜鹭等候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捕捉、射杀夜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负刑事责任。希望我们路人要保护好我们运到的“客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还有野鸭、野鸽等动物。 *普法常识* 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何处罚? 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据有关资料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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