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几十上百户都欠着物业费,为啥物业只告你邻居不告你?真像他们说的‘我们都是随机抽奖’吗?哎!     物业公司在处理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时,通常会选择仅起诉一两名业主而非批量起诉,这一策略背后涉及法律、经济和管理多层面的因素考量。 第一层:降低诉讼成本与提高效率:《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物业公司仍需垫付前期成本。批量起诉意味着数万元诉讼费支出和长达数月的审理周期。更关键的是——通过选取1-2个好拿捏的业,物业可快速获取胜诉判决,从而形成养群效应。击破其它业主信心,倒逼其他业主主动交费。 第二层:试探法律风险与证据准备:物业公司可能通过少量诉讼验证自身证据链的完整性,例如是否已履行书面催缴程序、是否具备合法的收费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收费备案证明等)。若证据不足,败诉风险较高,需通过个案调整策略,说白了,就是拿部分业主先做个试验。 第三层:程序上瓦解集体抗辩权 《最高法关于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具体解释》第3条 “业主以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为由请求减免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支持。”如果物业公司一次起诉几十甚至上百户时,这洽洽证明了,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存在问题的,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户业主集体抗辨呢?#物业维权必备 #证据收集技巧 #法律文书模板@Lawyer_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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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物业人#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职业物闹 你们小区有没有这样的热心人?今天聊的话题,可能会戳中很多小区的“隐痛”——那些披着“维权”外衣,实则在瓦解小区根基的操作,到底藏着怎样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专业角度看,物业管理的核心是“权责对等”:物业依据合同提供服务,业主按时缴纳费用,业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这三者形成闭环才能保障小区良性运转。但近年来,我们发现一种扭曲的模式正在蔓延:有这样一些人,刻意模糊开发商与物业的权责边界,把房屋漏水等问题全算到物业头上;用个别时段的服务瑕疵,否定整个团队的日常付出。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利用了多数业主对法规的不熟悉。 更值得警惕的是后续链条:通过煽动拒缴物业费制造服务缩水,再以“改善服务”为由操控业委会选举,进而主导物业招标、挪用维修基金。要知道,维修基金是小区的“养老钱”,每一笔支出都应严格遵循“业主表决、公开招标、审计监督”三原则,任何暗箱操作都是对全体业主权益的侵害! 物业其实不怕业主监督,怕的是有人利用监督之名行私利之实。物业费是服务的基础,业委会是监督的桥梁,而不是谋利的工具。建议各位业主在参与小区事务时,多查法规、多看流程、多问细节,别让热心被别有用心者利用。 你们小区有这些热心人吗?评论区说说你见过的物闹套路,转发给不知情的业主,让更多人看清真相!关注我,一起聊聊物业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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