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理解: 胡林翼认为“做官如仆之看家”,这与当代“公仆”意识息息相通。他认为官员贪腐是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决裂的重要根源之一。 湘军及其核心人物能成就“中兴”事业,其将领的相对廉洁自律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胡林翼作为湘军核心领导人之一,其个人操守和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威信,是湘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来源。 “誓不取官中一钱”是胡林翼的誓言。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胡林翼在父亲墓前叩别时立誓:"此去贵州,儿一定要像爹一样,为官清正,誓不取官中一钱,立志做一个清忠之官!"。这句话成为湘军廉政思想的代表性表述。 “不取”,不仅是不贪污公款、不中饱私囊,更是一种更高的道德要求,即不利用职权为个人和家族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胡林翼在贵州为官八年,常常自掏腰包补贴公用,导致自家生活清苦,甚至到了家丁因受不了而离去的地步。他后来官至巡抚,经手巨额军饷,却在家书中明确告诫家人“我必无钱寄归也,莫望莫望”,郭嵩焘也评价他“位巡抚,将兵十年,于家无尺寸之积”。 蔡锷在《曾胡治兵语录》中特意强调了曾胡的廉洁要求,意在阐明为将者的志向和节操是治军的根本。他认为,将领只有自身清廉,才能无私无畏,带出有纪律、有战斗力的部队。所谓“欲正人心,引为己任”。 即便官至湖北巡抚(省部级),手握军政大权、经手巨额军饷与赋税,胡林翼的个人生活仍极为简素。他衣着朴素,日常仅穿粗布官服,从不添置绫罗绸缎;饮食清淡,每餐不过家常饭菜,拒绝下属与地方官的宴请馈赠,更严禁家人沾染奢靡之风。 他明确划定 “官财” 与 “私财” 的界限,经手的军饷、赈灾款、赋税等公款,账目清晰、分文不苟,绝不挪用一分一毫补贴私用。任职期间,他拒绝所有灰色收入,自己家中始终清贫如洗。 他严令家人与亲友不得借其权势谋取私利,明确禁止下属为其亲属安排官职、包揽事务。即便对至亲,也绝不搞特殊化,其家人始终过着普通百姓的生活,从未因他的高位而享受特权,真正做到了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曾国藩奉行“居官以不要钱为本” 、胡林翼坚守“誓不取官中一钱”,两人相互砥砺,共同塑造了湘军集团 “清廉务实” 的精神特质,成为后世为官者的操守典范。 #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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