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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便宜贪不得,涉及犯法” — 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其最初的诱因就是一个“贪”字。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贪图轻松的获利方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因小失大”的陷阱: 1. “刷单”与“跑分” · 看似是“便宜”:动动手指,帮网店刷好评就能赚取佣金;或者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账号帮人转转账,就能轻松拿“好处费”。 · 实际是犯罪:这通常是诈骗或洗钱的帮凶。“刷单”本身就是欺诈消费者,而“跑分”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参与者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2. 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 · 看似是“便宜”:一张不用的银行卡或电话卡,卖掉就能换几百块钱。 · 实际是犯罪:这些卡最终几乎百分之百会流入犯罪分子手中,用于实施诈骗、洗钱等。 3. 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赃物 · 看似是“便宜””:在非正规渠道,用极低的价格买到崭新的手机、电动车、名牌包等。 · 实际是犯罪:如果你明知或应知这些物品是犯罪所得(如盗窃、抢劫来的)而购买,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4. “代考”、“办假证” · 看似是“便宜”:不用努力学习就能通过考试,不用满足条件就能获得资质证书。 · 实际是犯罪: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可能触犯代替考试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5. “帮忙带货”、捎带“小件物品” · 看似是“便宜”:帮人从境外或特定地区带点东西过海关,就能获得高额报酬。 · 实际是犯罪:你完全不知道包裹里藏的是什么。一旦被查出是毒品、濒危动植物制品或其他违禁品,你面临的将是走私罪、运输毒品罪等重罪。 · 天上不会掉馅饼,要对法律心存敬畏,算清人生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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