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5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0
00:00 / 03: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9
00:00 / 20:5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8
00:00 / 03:5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5
00:00 / 02:1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8
00:00 / 07:1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00:00 / 00:4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0
00:00 / 00: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010
草堂柳6天前
历史的硝烟虽已散尽,但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不容撼动。《波茨坦公告》与《联合国宪章》共同构筑的法理屏障,既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重要成果,更是遏制侵略复活的坚固防线。当日本右翼势力频频触碰中国核心利益底线,公然挑战历史定论与国际法准则时,激活《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对日本进行必要的"手术式改造",既是维护中国领土完整的正义之举,也是捍卫人类和平与发展的责任担当。 "敌国条款"作为《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第107条的核心要义,是二战后反法西斯同盟为防止侵略战争重演而设立的约束性机制,明确将日本等法西斯轴心国列为管控对象 。其本质在于赋予战胜国以和平或强制手段,遏制战败国军国主义复活,包括不经联合国安理会批准即可采取自卫行动、对相关领土实施托管、管控战略资源等合法权限。这一条款并非历史遗迹,1995年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仅为建议性质,并无法律效力,条款至今仍是有效的国际法依据。而《波茨坦公告》更以不容置疑的法理权威,确定了日本的领土范围、战犯审判等战后处置原则,日本在《投降书》及中日邦交正常化文件中均明确接受其约束,所谓"公告对日本无约束力"的论调纯属历史虚无主义的妄言 。#坚决打击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
00:00 / 01:0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2
00:00 / 00: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44
笛韵4天前
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 #中国在日本驻军的核心逻辑是法理权利的回归与现实战略的需要,其意义可从以下维度理解: 一、法理依据: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法定权利 中国作为二战主要战胜国,依据《波茨坦公告》(1945年)、《中国驻日占领军备忘录》(1946年)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依法享有在日本驻军的权利——防区最初划定为爱知、三重、静冈三县(日本核心经济与战略要地),且该权利未被废止(日本在《投降书》《中日联合声明》中均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 二、现实意义:守护和平与制衡挑衅的关键手段 1. 历史正义的捍卫:中国是日本侵略的最大受害国(数千万人伤亡),驻军是对牺牲同胞的告慰,更是对“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不可动摇”的明确宣示。 2. 遏制军国主义复活:日本近年军事扩张(军费破GDP 2%、采购“战斧”导弹、在西南诸岛部署导弹、鼓吹“台湾有事即日本有事”),中国驻军可直接监控其军工动向(如爱知县是丰田、三菱重工等军工核心区),瓦解其军事冒险野心。 3. 打破美国单边操控:二战后美国借冷战独占日本驻军权,中国行使权利可重塑东亚力量平衡,终结美国“东亚宪兵”角色,推动地区多极化。 4. 震慑涉台与地区挑衅:若日本再借“台海有事”等问题干预中国内政,中国驻军可直切其本土命脉,迫使日本在敏感问题上收敛。 简言之,中国在日本驻军不是“扩张”,而是以历史法理为基础、以现实和平为目标的正义行动——既是对日本军国主义的“紧箍咒”,也是维护东亚稳定的“压舱石”。#
00:00 / 01:2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00:00 / 00:3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66
00:00 / 00:5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