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小孩打人致轻伤,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打人致轻伤不属于这八类严重犯罪,所以14岁小孩打人致轻伤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14岁小孩打人致轻伤,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家长必看#校园暴力维权 #青海西宁鲍律师 #抖来普法2025 #父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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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热门 #母校承载了多少回忆 #最美校园 #一切为了孩子 #上热搜🔥 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领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希望霍邱县按照条例能合理布局,东西南北方向选址,有规模场地舒适的闲置校园,利用起来尽快恢复提供给农村留守儿童做寄宿制小学,办家长放心学校,有的民办寄宿制小学低价聘用无证人员教学,纯粹是拿学生当生意来赚钱,做表面工作。 学校选拔校长要向张桂梅等一样的人,尽职尽责家长放心学生安心,现在为什么好多人不愿生孩子?一是是教育,二是工作孩子陪伴不能兼顾,如果教育能让家长放心,人口不会负增长,学校选对的校长就有好的老师,才能教出好的成绩。农村多数是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带,放学回家作业没法辅导,现在国家好意延迟服务,小学家长一学期缴4百,国家也跟着一样一个学生补4百给老师,好老师还认真负责,有的老师没有师德,就是混辜负国家与家长,耽误了学生。霍邱县小学闲置校园为什么那么多,教学质量抓不上去就是用人不当,资源浪费没有合理整合资源,选对领头羊带好头,也不至于好多家长老家房子不能住,浪费人力财力跑到各个城市,买房租房陪读,打乱了家庭工作生活持续损失过重。原因有三点:一是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校园餐不放心,三是安全。如果这三点做到了绝对不愁生源,人口也会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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