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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章3天前
原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有效吗? 2025年5月10日,某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从投标截止日2025年6月16日起算,往前推三年)。A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B公司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事项为第一中标候选人A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无效。理由是A公司原法定代表人C在2024年1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原法定代表人C为A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中标候选人A公司辩称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于2024年12月底变更为D,A公司、现法定代表人D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均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因此投标应当有效。 【问题一】:A公司投标是否有效? 【问题二】:从减少行贿犯罪记录争议角度,招标文件应当如何优化? 案例分析: (一) 从诚实信用角度出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应作扩大化理解: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一中标候选人A公司虽然在投标前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表面上看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但究其本质仍属以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规避行贿犯罪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属于以合法手段达到规避制裁的目的,对其他投标人构成非公平竞争。因此,原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应影响其行贿犯罪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惩戒后果。 (二) 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应作扩大化理解: 虽然A公司在投标前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如果该特别有效,将导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形同虚设,从而违背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制度设立的初衷。 结论: 因此,A公司投标无效。为填补法律漏洞,减少不必要的争议纠纷,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正文部分应增加以下兜底条款:“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包括近三年内投标人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项目经理姓名变更,应当一并查询)”。#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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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习水县城乡镇公路改造动作密集,涵盖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多个类别,既有推进中的重点项目,也有刚发布招标计划的小型提升工程,以下是核心信息: 1. S208草莲坝至二郎段改扩建 :2025年初开工,计划2026年6月交工,目前工程进度已完成60%。项目全长34.85公里,总投资约3.6亿元,按三级公路标准改造成沥青路面,路基宽8米,建成后将改善沿线多个村镇的通行和物资运输条件,同时作为连接仁怀市的运输通道发挥作用。 2. G352相关改造工程 :一是桃林至大水段,2024年5月开工,全长63.391公里总投资11.8亿元,含2座隧道和12座桥梁,2025年已完成总投资50%以上,力争12月底通车;二是天堂坝至土城段,全长19.4公里的二级公路改造,计划2025年12月前完工。 3. S303大石至官店段改扩建 :2025年持续推进,全长26.441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改造,路基最宽达10米,当年计划完成产值8000万元,建成后将支撑沿线农产品运输和乡村旅游发展。 4. 多条农村公路提升工程 :一是C157花场至新华等路面改善工程,2025年11月发布招标计划,全长约5.47公里,投资524.6万元,预计12月7日招标;二是S208二郎至芭蕉沟段,2024年9月招标,全长6.172公里总投资680.27万元,建设工期3个月;三是马临至上华等公路提升工程,涉及8个乡镇街道,全长72.615公里,2024年11月确定中标方,工期3个月。 5. G546赤水元厚至方家坝段改造:2025年2月确定中标方,投标报价近7985万元,路线经习水土城镇,全长45.7公里,计划2025年12月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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