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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雪域藏方养生馆虚假宣传→虚假牌匾 2024年4月24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金牛区雪域藏方养生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放置有“中央政府供货商入库单位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中央人民政府供货商资格企业、政府采购军队采购信息服务网认证中心”和“兰州奇正生态健康品有限公司·奇正2020年度消费者喜爱品牌”两个牌匾,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经查,当事人从事食品销售,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销售“益生元人参饮料浓浆”“辅酶Q10”等保健食品,提供了产品的进货记录和资质材料。当事人承认,为增加“辅酶Q10”美誉度,自行找他人制作“中央政府供货商入库单位宿迁医美科技有限公司、中央人民政府供货商资格企业、政府采购军队采购信息服务网认证中心”牌匾,案发后作销毁处理。“兰州奇正生态健康品有限公司・奇正2020年度消费者喜爱品牌”牌匾经核查,为真实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主动改正,且当事人身患疾病、家庭困难等情况,金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处罚,罚款4万元。#市场监管 #消费者权益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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