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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13月前
#寻味烟火气 7月16日上午,阿拉善盟第一起“百吨王”入刑案件在阿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当庭宣判,以刑事处罚向交通运输领域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行为“亮剑”。旗公安局30余名民警旁听了庭审。 内蒙古首例百吨王刑事案件在阿拉善宣判,车主司机双双获刑01基本案情被告人严某雇佣被告人徐某驾驶其经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辆。2023年11月21日,徐某驾驶该货车行驶至沪霍线2645公里200米处,因车货总质量达101.546吨被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公安局查获,超限超载比例达到107.23%,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处罚并责令整改。2025年6月13日,被告人严某指使徐某、达某分别驾驶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辆途经S228线额金二级公路巴彦高勒超限检测站时,被阿拉善盟交管部门查获。经过磅检测,两车总质量分别达102.15吨、105.7吨,超载超限率达108.47%、115.71%,远超公路承载安全阈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02法院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严某、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明知车辆超限超载会危及公共安全,在有关行政机关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执行,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二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说理“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货运车辆。严重超载超限会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降低,致使其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等性能均降低,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货车超载还会对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给公路、桥梁结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广大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要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来源: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 #用赛事解说打开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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