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解酲以酒”说开去》 “解酲以酒”四字,初看颇似市井间“白酒过了三巡,再灌黄汤解酒”的浑话。然而这般看似荒唐的言语,竟藏着汉人笔下的机锋。若要领略其中妙处,且看钱钟书先生如何抽丝剥茧。 在《管锥编》论《全後漢文》卷十九中,钱先生拈出崔骃《上疏论窦宪》“解酲以酒”一句,视作“以毒攻毒”一类修辞的汉家标本。[强] 更将“以×伐×”这般句法的血脉源流、理路文心,一一勘破。 其一,“解酲以酒”实乃“以酒解酒”的倒装。崔骃原谓:“臣闻‘解酲以酒’,不如勿醉。”钱先生一语道破:字面是借酒消酒,根底却是以病医病——“酲”本酒疾,反借酒力解之,与《庄子》“以火救火”、《淮南子》“以斧伐斧”同出一辙,俱是“以毒攻毒”在汉语里生出的老根。[捂脸][强] 其二,钱氏将此“自反”句法析为三脉: (甲)“以毒攻毒”类——借病治病,如《鹖冠子》“以死救死”,《内经》“以毒攻毒”; (乙)“以火救火”类——以害增害,如《庄子》“以水救水”,《淮南》“以斧伐斧”; (丙)“以刑止刑”类——以法禁法,如《商君书》“以刑去刑”,《汉书》“以杀止杀”。 三脉同源,皆是将病根翻转作药引,在悖逆中求个解法。[微笑] 其三,尤可玩味者,乃“以木伐木”的流变。钱氏考其本出《淮南子》“以斧伐斧”,至汉时已省作“以木伐木”。虽只一字之易,却将“斧斤斫木”的主客关系,化作“木木相戕”的质料纠缠,悖谬之趣愈浓,遂成后世惯用的熟套。 其四,这般句法何以千年不绝?钱先生点破: 既合逻辑的乖张, 又得言语的诙谐。 表面是车轱辘话, 内里却暗藏反转。 听者初闻愕然,细思又觉悖得常理,故而警策。 其五,钱氏更引佛经“以楔出楔”“以梦除梦”,西谚“使贼擒贼”相印证,见得“以×伐×”原是人类共通的言语机巧。 然汉语因单字成词,尤易炼作四字格言,故此类警句尤繁。[强] 其六,回看崔骃那句,钱先生评道:“‘解酲以酒’四字,简峻而意蕴不减,将悖论之妙、谐谑之趣、警策之力尽收囊中。然其本意实为劝诫窦宪‘不如勿醉’,先以险语摄人心魄,再以正论收束,谏术之高,尽在语势跌宕间。” 要之,钱先生由“解酲以酒”一例,牵出“以×伐×”的千年谱系,毒火刑梦,中西古今,皆在这自相攻伐的句法中显出汉语最悖谬、最俏皮、最耐人咀嚼的锋芒。[破涕为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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