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处罚案例(11月)|市场监督 1.案例一:封面价格不一致,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违法情形为:拼多多店铺首页标示的商品价格与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不符,此情况多见于电商活动之后,经营者忘记修改封面价格导致的处罚。因为电商的销售额往往很大,即使不看罚款,对于销售额的没收,对于经营者来说也是一笔大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为:《明码标价和禁止结果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 2.案例二:售假罚款1万元。 违法情形为:当事人于抖音平台销售带有「香奈儿」图案的毛衫,且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以及销售记录。最后执法人员以现场查到的52件毛衫计算经营额进行处罚。本案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违法所得的确定,如果经营者无法提供销售记录的,一般以现场检查查到的为基准进行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60条第2款。 3.案例三:刷单罚款20万元。 本案是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员工电脑有刷单群,然后再进行调查取证。虽然行政处罚文书中没有说违法线索的来源,实践中对于此种一般是内部举报或者同行举报,因为执法人员的常规检查一般不会涉及查员工电脑的。 相关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4.案例四:放好评卡罚款1000元。 对于电商经营者而言,基本上都知道不能放好评卡,但是还是存在一些人为了经营所需而擦边。目前实践中对于放好评卡的处罚不一,其中《反不当竞争法》规定的金额看起来很高,但是要结合实践中减罚,目前各地都有相应的处罚尺度。 相关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第一款。 (案例来源:莲市监处罚【2023】0521号、嘉秀市监处罚[2023] 286号、通市监处罚〔2023〕00010号、太市监处罚〔2023〕08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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