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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文标签的加贴|市场监督 关于进口产品加贴标签这事,一直有经营者问,刚好看到相关案例,总结下: 1.加贴是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情况,并不违规。因为进口产品入境清关时一般是在大包装粘贴中文标签。因此到了销售端,由销售人员进行粘贴也可以。 2.未张贴中文标签被查到,执法人员会首先确认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在确认正规的情况下,依然会处罚,但是处罚幅度会降低。 杭西市监处罚〔2024〕433号: 当事人销售的进口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第二款“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无主观违法故意,社会危害性较小,并在调查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配合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法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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